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45839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一些产品因为内部可能会存在气压,需要进行检测,现在采用的是气压测试装置进行气压大小测试,虽然气压大小测试比较精准,但是气压测试装置成本高且结构复杂,一些产品或者气源不需要进行气压大小精准测试,只需测试产品内部气压是否存在,可以开发一些简单的气压测试工装,方便简单、快速测试产品内部气压是否存在,现在简单的气压测试工装还很少,可以进一步研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包括固定套,在固定套内设有活动推杆,固定套包括中空套筒以及与中空套筒连接的螺纹套,螺纹套内部带有进气腔,中空套筒内部带有安装腔,在中空套筒的一侧设有套设在活动推杆外侧的滑动套;

滑动套带有开口端和密封端,滑动套的开口端伸入到中空套筒内,滑动套的外侧套设透明密封套,滑动套的密封端与透明密封套的内壁围成压缩空腔,在压缩空腔内设有压缩弹簧,压缩弹簧的一端与滑动套的密封端连接,另一端与透明密封套的底部连接。

上述的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活动推杆包括推杆头部和推杆尾部,推杆头部位于螺纹套的进气腔中,推杆尾部从螺纹套的进气腔延伸到中空套筒内侧的滑动套内与滑动套的密封端相对应。

上述的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推杆头部的外侧设有密封圈,密封圈与螺纹套的进气腔内壁紧密接触。

上述的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滑动套的周面上设有绿色标识和红色标识,红色标识靠近滑动套的密封端,绿色标识靠近滑动套的开口端,活动推杆没有受到压力时,滑动套周面上的绿色标识隐藏在中空套筒内。

上述的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螺纹套连接气源。

上述的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中空套筒与螺纹套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该装置在进行气压检测时,螺纹套直接与产品连接,如果产品内部存在气压,气压产生的压力推动活动推杆的推杆头部,活动推杆朝滑动套的方向移动,活动推杆的推杆尾部直接与滑动套的密封端接触,将滑动套推向透明密封套的底部并带动压缩弹簧压缩,此时,滑动套周面上的绿色标识从中空套筒内露出,人眼看到了绿色标识表明产品内部有气压,如果产品内部没有气压或者气压消失,在压缩弹簧的回复力作用下,滑动套的一部分被压缩到中空套筒内,此时,滑动套周面上的绿色标识隐藏在中空套筒内只露出红色标识,人眼看到了红色标识表明产品内部没有气压,该装置整体结构简单,气压测试方便,属于简单的气压测试工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气体压力大小显示装置,包括固定套1,在固定套1内设有活动推杆2,固定套1包括中空套筒3以及与中空套筒3连接的螺纹套4,螺纹套4内部带有进气腔5,中空套筒3内部带有安装腔,在中空套筒3的一侧设有套设在活动推杆2外侧的滑动套6;

滑动套6带有开口端和密封端,滑动套6的开口端伸入到中空套筒3内,滑动套6的外侧套设透明密封套7,滑动套6的密封端与透明密封套7的内壁围成压缩空腔8,在压缩空腔8内设有压缩弹簧9,压缩弹簧9的一端与滑动套6的密封端连接,另一端与透明密封套7的底部连接。

活动推杆2包括推杆头部10和推杆尾部11,推杆头部11位于螺纹套4的进气腔5中,推杆尾部11从螺纹套4的进气腔5延伸到中空套筒3内侧的滑动套6内与滑动套6的密封端相对应。

进一步,推杆头部10的外侧设有密封圈12,密封圈12与螺纹套4的进气腔5内壁紧密接触,滑动套6的周面上设有绿色标识13和红色标识14,红色标识14靠近滑动套6的密封端,绿色标识13靠近滑动套的开口端,活动推杆2没有受到压力时,滑动套6周面上的绿色标识13隐藏在中空套筒3内,螺纹套4连接气源。

该装置在进行气压检测时,螺纹套4直接与产品连接,如果产品内部存在气压,气压产生的压力推动活动推杆2的推杆头部10,活动推杆2朝滑动套6的方向移动,活动推杆2的推杆尾部11直接与滑动套6的密封端接触,将滑动套6推向透明密封套7的底部并带动压缩弹簧9压缩,此时,滑动套6周面上的绿色标识13从中空套筒3内露出,人眼看到了绿色标识13表明产品内部有气压,如果产品内部没有气压或者气压消失,在压缩弹簧9的回复力作用下,滑动套6的一部分被压缩到中空套筒3内,此时,滑动套6周面上的绿色标识13隐藏在中空套筒3内只露出红色标识14,人眼看到了红色标识14表明产品内部没有气压,该装置整体结构简单,气压测试方便,属于简单的气压测试工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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