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空气介质耐压击穿试验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94308发布日期:2018-06-28 04:23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测试绝缘材料在工频电压或直流电压下击穿强度和耐压时间的测试的设备;具体说是一种高温空气介质耐压击穿试验仪。



背景技术:

目前的试验方法,通过步进电机带动调压器调压,输入给升压变压器输入端,升压变压器输出端产生需要的高压值;步进电机由计算机控制,计算机同时采集高压变压器信号通过信号处理给电脑显示和打印。但目前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的需要,常规测试已经不能满足用户需要,很多情况下需要在不同温度下测试材料的电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温空气介质耐压击穿试验仪。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主要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温空气介质耐压击穿试验仪,包括设备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主机上架设第一高压穿墙端子和第一低压端子,通过与高温耐压试验装置上架设的第二高压穿墙端子和第二低压端子分别连接。

所述设备主机顶端左侧开孔固接第一高压穿墙端子,顶端右侧固第一低压端子,所述第一高压穿墙端子通过第一中间铜芯一端与设备主机箱体内的高压变压器高压引线连接;所述第一中间铜芯另一端通过高压导线和强度绝缘支撑杆连接在高温耐压试验装置上的第二高压穿墙端子的第二铜芯的一端,所述第二铜芯另一端通过高压导线与高温耐压试验装置内试验架一端电极连接;

设备主机箱体内低压端通过引线与低压端子第三中间铜芯一端连接,第三中间铜芯另一端通过引线与高温耐压试验装置内第二低压端子的第四中间铜芯一端连接,第四中间铜芯另一端与试验架一端电极连接。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取以上技术方案,其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在常规的电压击穿主机基础上,在主机上罩体上连接高压穿墙端子以及低压端子,增配以空气为介质的高温耐压试验装置(高温箱)。结构简单,操作容易,得出分析数据可靠。试验范围宽,在空气中做各种温度下的电性能测试,安全系数高,人不需要远离设备就可以试验,最大耐压环境100KV。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1、第一高压穿墙端子;2、第一低压端子;3、第二高压穿墙端子;4、第二低压端子;5、高温耐压试验装置;6、第一中间铜芯;7、高压变压器;8、强度绝缘支撑杆;9、第二铜芯;10、设备主机;11、试验架;12、低压端;13、第三中间铜芯;14、第四中间铜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

一种高温空气介质耐压击穿试验仪,包括设备主机10(GJW-100KV计算机控制电压击穿试验仪),设备主机10上架设800mm长的第一高压穿墙端子1耐压是50KV和第一低压端子2,通过与高温耐压试验装置5上架设的第二高压穿墙端子3和第二低压端子4分别连接。

设备主机10顶端左侧开孔固接第一高压穿墙端子1,顶端右侧固第一低压端子2,所述第一高压穿墙端子1通过第一中间铜芯6一端与设备主机10箱体内的高压变压器7高压引线连接;所述第一中间铜芯6另一端通过高压导线和强度绝缘支撑杆8连接在高温耐压试验装置5上的第二高压穿墙端子3的第二铜芯9的一端,所述第二铜芯9另一端通过高压导线与高温耐压试验装置5内试验架11一端电极连接;

设备主机10箱体内低压端12通过引线与低压端子2第三中间铜芯13一端连接,第三中间铜芯13另一端通过引线与高温耐压试验装置5内第二低压端子的第四中间铜芯14一端连接,第四中间铜芯14另一端与试验架11一端电极连接。

高温耐压试验装置5内部尺寸是900mm×900mm×900mm(因为放电距离是300mm以上,所以高温耐压试验装置内部铜芯离箱体壁要大于300mm)箱体内采用的都是既耐高温又耐高压绝缘的材料。

运行过程:

将试验架放置在高温箱内,为了防止高压导线对箱体表面放电,存在安全隐患,通过高压穿墙端子进行隔离,使高压导线距离箱体表面300mm距离以上(因为有效放电距离300mm);低压端子是连接主机与环境箱的中间过渡件,按要求进行连线,对高温箱进行升温,到达试验温度后,进行试验。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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