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玻璃,其包括:
-盖玻璃(3),
-承载玻璃(2),该承载玻璃为了形成玻璃单元(8)而与所述盖玻璃(3)连接,和
-引入到所述玻璃单元(8)中的发光元件(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凹槽(4),所述发光元件(5)布置在该凹槽中,其中,所述凹槽(4)构造在所述盖玻璃(3)和/或所述承载玻璃(2)中。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5)沿所述玻璃单元(8)的厚度的方向居中布置在由所述承载玻璃(2)和所述盖玻璃(3)构成的玻璃单元(8)中。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5)构造成宝石、特别是钻石,和/或构造成标志和/或时间标记元件,它们具有发光的特性。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整个凹槽(4)被所述发光元件填充。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中间层(6)布置在所述盖玻璃(3)和所述承载玻璃(2)之间,所述盖玻璃(3)和所述承载玻璃(2)通过该中间层相互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5)布置在所述中间层(6)中。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设有所述多个发光元件(5),其中,所述元件(5)沿所述玻璃单元(8)的圆周方向布置在所述玻璃单元(8)中。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4)和/或所述发光元件(5)被这样构造和/或这样布置,使得在所述发光元件(5)发光时,光能从所述承载玻璃(2)的底侧(20)的至少50%的面积射出。
10.表,其包括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表玻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