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字化会议室中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8054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控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数字化会议室中控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尤其是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推进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将传统的电化手段、管理方式和计算机网络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实现无缝连接。在现有的会议室中控系统中,其功能单一,操作不方便,其工作效率低,使用不方便,结构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字化会议室中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整个系统以中央控制器为核心,利用无线控制面板控制整个会议室的视听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等设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数字化会议室中控装置,包括无线控制面板和红外线发射棒;所述无线控制面板与无线接收器通过无线WLAN网络连接,所述无线接收器分别与中央控制器、调光模块和电源控制器电性连接,所述中央控制器分别与调光模块、电源控制器、音频处理器、会议主机、投影仪、摄像头、AV矩阵切换器、RGB矩阵切换器和视频会议主机电性连接,所述电源控制器通过并联的连接方式分别与电动窗帘、照明灯和投影幕布连接,所述调光模块和照明灯通过串联连接,所述音频处理器的输入端与调音台的输出端电性连接,且音频处理器的输出端与功放音响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视频会议主机与RGB矩阵切换器电性连接,所述AV矩阵切换器的输入端分别与摄像头和DVD的输出端电性连接,且AV矩阵切换器的输出端与投影仪和液晶电视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RGB矩阵切换器的输出端与投影仪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红外线发射棒的输出端分别与中央控制器、液晶电视和DVD。

优选的,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与升降台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会议主机通过并联的连接方式分别与主席机和代表机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以中央控制器为核心,利用无线控制面板控制整个会议室的视听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等设备;利用无线WLAN技术取代过去的双绞铜线,使得施工成本大大降低,也使得整个会议室显得更加智能化;用户可以根据会议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场景模式,在不同的情况下控制不同的灯具,同时把灯光调到合适的照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框图。

图中:1-无线控制面板;2-无线接收器;3-中央控制器;4-调光模块;5-电源控制器;6-音频处理器;7-会议主机;8-投影仪;9-摄像头;10-AV矩阵切换器;11-RGB矩阵切换器;12-视频会议主机;13-红外线发射棒;14-液晶电视;15-DVD;16-电动窗帘;17-照明灯;18-投影幕布;19-调音台;20-功放音响;21-升降台;22-主席机;23-代表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数字化会议室中控装置,包括无线控制面板1和红外线发射棒13;无线控制面板1与无线接收器2通过无线WLAN网络连接,无线接收器2分别与中央控制器3、调光模块4和电源控制器5电性连接,中央控制器3分别与调光模块4、电源控制器5、音频处理器6、会议主机7、投影仪8、摄像头9、AV矩阵切换器10、RGB矩阵切换器11和视频会议主机12电性连接,电源控制器5通过并联的连接方式分别与电动窗帘16、照明灯17和投影幕布18连接,调光模块4和照明灯17通过串联连接,音频处理器6的输入端与调音台19的输出端电性连接,且音频处理器6的输出端与功放音响20的输入端电性连接,视频会议主机12与RGB矩阵切换器11电性连接,AV矩阵切换器10的输入端分别与摄像头9和DVD15的输出端电性连接,且AV矩阵切换器10的输出端与投影仪8和液晶电视14的输入端电性连接,RGB矩阵切换器11的输出端与投影仪8的输入端电性连接,红外线发射棒13的输出端分别与中央控制器3、液晶电视14和DVD15,中央控制器3的输出端与升降台21的输入端电性连接,会议主机7通过并联的连接方式分别与主席机22和代表机23连接。

工作原理:使用时,用户可以通过无线控制面板1向中央控制器3发出指令,控制调光模块4、电源控制器5、音频处理器6、会议主机7、摄像头9、AV矩阵切换器10、RGB矩阵切换器11和视频会议主机12,可以得到使用者想要的会议室室内效果和场景模式,通过控制投影仪8和升降台21,可以保存会议室室内整体的视觉效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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