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速整车计重收费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51980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高速公路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计重收费系统,具体是一种高速整车计重收费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的规模化建设及纵深化应用,在缓解通行压力、提升服务形象、实现车辆快速通行、倡导节能减排等方面均发挥较为显著的优势。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车道主要服务于客车车辆,暂时不能为存在计重处理需求的计重货车提供便捷的通行处理服务。由此,如何在利用车道的车辆交易处理便捷性来提升货车的通行处理效率已成为目前我国系统亟待有所突破的关键性问题。

无疑,要实现车道具备处理货运车辆的能力,除了需要设计能具备计重需求的货车车道处理流程外,还应充分考虑好货车因计重结果对其通行费金额有着直接影响,而具备较为敏感且强烈的称重需求,如货车的车主对计重结果产生异议时,其一般会提出重新计重的处理服务需求,若未能满足必会对其通行体验打上大大折扣,不利于货车处理服务的推广,货车在计重收费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因对计重结果存有异议而产生重称的处理需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将存有较大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高速整车计重收费系统,该计重收费系统主要针对货车,在货车在收费车道进行计重收费时,能便捷、合理地享用到可重新计重的处理服务。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高速整车计重收费系统,在收费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所述计重收费系统的工作方法包括:

当装载obu的货车进入车道的计重区域时,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

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货车进行计重处理及获取计重结果;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计重结果无效,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再重新进入计重区域进行计重处理;

若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计重结果生效,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计重收费系统的工作方法还包括:

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辆重新计重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判断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是否在给定范围内;

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并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完成扣费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计重收费系统的工作方法还包括:

判断计重检测设备是否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若是,由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判断obu是否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若是,抬杆放行车辆;若否,进行报警提示。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终端设备实现,所述终端设备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并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作为一种实施方案,所述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通过车主使用obu实现,所述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或拒绝按钮,实现方式为以下任意一种:

a、所述obu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时,将确认或拒绝的信息发送至主控机,由主控机依此控制是否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

b、所述obu通过其内部限制逻辑暂不对通行卡进行刷写处理,只有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通行卡才允许被刷写以完成交易处理操作。

具体的,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本发明的计重收费系统实施简单,可以填补当前计重收费处理技术中有关对货车称重处理的技术和手段空白,从而有效保障车道上的货车交易处理服务体验。

2、本发明的计重收费系统,可以满足货车在车道处理时的重称需求,从而避免因车主对计重结果异议而产生不必要的收费纠纷等问题。

3、本发明的计重收费系统,通过引入基于重称结果的偏差分析而触发对货车的重称要求限制处理,从而使货车车辆的重称要求能控制在合理的次数范围内,避免因车主过多及无理的重称请求而影响车道的通行效率。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整车计重收费系统,在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在车道外设置终端设备,所述终端设备为含有拒绝按钮和确认按钮的开关量产生设备,其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所述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s1、装载obu的货车进入车道的计重区域;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货车进行计重处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s3、若车辆为首次计重(即重新计重次数为0)或重新计重次数(每重新计重一次车道系统都会进行累积)未超过给定次数(设为n次)时,进入步骤s4;若车辆为重新计重,且次数超过给定次数(设为n次)时,进入步骤s5;

s4、车主可通过设置在车道外的终端设备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终端设备上的确认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5、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返回步骤s4;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车道系统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6、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整车计重收费系统,在车道上设置计重区域,该计重区域内设置有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的计重检测设备,且obu带有确认按钮和拒绝按钮,并通过无线方式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所述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s1、装载obu的货车进入车道的计重区域;

s2、启动计重区域内的计重检测设备,通过计重检测设备对货车进行计重处理,若计重检测设备成功获取计重结果,进入步骤s3;若计重检测设备获取计重结果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s3、若车辆为首次计重或重新计重次数未超过给定次数时,进入步骤s4;若车辆为重新计重,且次数超过给定次数时,进入步骤s5;

s4、车主可通过装载于货车上的obu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或确认,若车主不认可计重结果,按下obu上的拒绝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该次计重结果无效,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返回步骤s1;若车主认可计重结果,按下obu上的确认按钮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该次计重结果生效,车道系统根据确认的计重结果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5、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超出给定范围,返回步骤s4;若计重结果与计重基准值之差在给定范围内,车道系统按计重基准值结合基准费率计算出通行费额,进入步骤s6;

s6、控制车道微波天线与obu建立通信链路,若obu成功完成扣费交易处理,抬杆放行车辆;若obu扣费交易处理失败,进行报警提示。

上述实施例1~3中,引导车辆倒车退出计重区域以及报警提示均可以通过信息提示设备实现,所述信息提示设备与车道系统的主控机连接,其包括信息提示牌和声光报警器,通过文字和声音提示车主。

上述实施例1和2中,所述给定次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3~5次;所述给定范围根据运营规则自定义配置;所述计重基准值为车辆首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最近一次计重时的计重结果,或为车辆多次计重结果的平均值。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终端设备为只含有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的开关量产生设备;若只含有确认按钮,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10秒、20秒等)不按下确认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若只含有拒绝按钮,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5秒、10秒等)不按下拒绝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其余同实施例1。

实施例4

本实施例的主要特点是:所述obu只带有确认按钮或拒绝按钮;若只带有确认按钮,在车主按下确认按钮时,将确认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10秒、20秒等)不按下确认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拒绝,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若只带有拒绝按钮,在车主按下拒绝按钮时,将拒绝信息发送至主控机,则主控机不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然后重新计重,如果车主在指定时间内(如5秒、10秒等)不按下拒绝按钮,则判断车主对计重结果进行确认,则主控机对当前车辆进行交易处理。其余同实施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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