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本体、可充电电池以及至少两光电转换装置,所述光电转换装置设置于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外表面上,其中,至少一所述光电转换装置与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内部供电端连接,以为所述记录仪本体提供电能,至少一所述光电转换装置与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以为所述可充电电池充电,所述可充电电池用于为所述记录仪本体提供电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装置为太阳能电池。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阳能电池为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阳能电池包括多个串联的太阳能电池单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装置粘贴于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外表面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装置的数量为两个,两所述光电转换装置对称设置于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外表面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转换装置设置于所述记录仪本体朝向汽车挡风玻璃的外表面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第一电源转换模块,所述第一电源转换模块连接于所述光电转换装置与所述记录仪本体的内部供电端之间,适用于将所述光电转换装置输出的电流转换为适配所述内部供电端的电流。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第二电源转换模块,所述第二电源转换模块连接于所述光电转换装置与所述可充电电池之间,适用于将所述光电转换装置输出的电流转换为适配所述可充电电池的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