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财务辅助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042987阅读:113来源:国知局
一种财务辅助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财务用具,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财务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财务对发票进行审核时,需要核对发票的真伪,核对发票的真伪一般采用肉眼观察的方法,假发票的章跟真发票的公章具有区别,单纯使用肉眼非常难以辨别。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以上不足,提供一种财务辅助装置,该财务辅助装置可方便的对发票的真伪进行辨别。
[0004]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财务辅助装置,包括辅助装置本体,所述辅助装置本体上固定设有顶板,顶板与辅助装置本体之间形成一层核对空腔,所述一层核对空腔的四边开口,顶板与辅助装置本体通过连接壁通过连接壁连接;所述顶板上开有核对孔;
[0006]所述辅助装置本体上设有二层核对空腔,所述二层核对空腔的上壁上设有验钞灯,所述二层核对空腔的下壁向上凸起形成凸镜,所述凸镜设置在远离顶板的一侧。
[0007]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
[0008]所述辅助装置本体上开有用于悬挂的挂孔。
[0009]所述辅助装置本体设有可控制验钞灯的开关。
[0010]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发票置于一层核对空腔内,将发票的公章靠近核对孔,与核对孔进行比较即可辨别真伪;在对钱币和发票做进一步辨别时,可打开验钞灯,将发票或纸币置于二层核对空腔,使凸镜正对钱币或发票公章,进一步辨别真伪。
[0011]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0012]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3]附图2为实施例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0014]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0015]附图4为图3中A-A向剖视图;
[0016]附图5为图3中B-B向剖视图。
[0017]图中:
[0018]1-开关;2-辅助装置本体;3-挂孔;4-核对孔;5-—层核对空腔;6-连接壁;7- 二层核对空腔;8_验钞灯;9_凸镜;10_顶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19]实施例,如附图1、附图2、附图3、附图4和附图5所示,一种财务辅助装置,包括辅助装置本体2,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上固定设有顶板10,顶板10与辅助装置本体2之间形成一层核对空腔5,所述一层核对空腔5的四边开口,顶板10与辅助装置本体2通过连接壁通过连接壁6连接;所述顶板10上开有核对孔4,核对孔4的形状与公章的形状一致。
[0020]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上设有二层核对空腔7,所述二层核对空腔7的上壁上设有验钞灯8,所述二层核对空腔7的下壁向上凸起形成凸镜9,所述凸镜9设置在远离顶板10的一侧。
[0021]所述二层核对空腔7的三边封闭一边开口,所述二层核对空腔7的宽度以能容纳纸币为宜。
[0022]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上开有用于悬挂的挂孔3。
[0023]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设有可控制验钞灯8的开关I。
[0024]本实用新型通体为透明材料制成。
[0025]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发票置于一层核对空腔5内,将发票的公章靠近核对孔4,与核对孔4进行比较即可辨别真伪;在对钱币和发票做进一步辨别时,可打开验钞灯8,将发票或纸币置于二层核对空腔7,使凸镜9正对钱币或发票公章,进一步辨别真伪。
【主权项】
1.一种财务辅助装置,包括辅助装置本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上固定设有顶板(10),顶板(10)与辅助装置本体(2)之间形成一层核对空腔(5),所述一层核对空腔(5 )的四边开口,顶板(10 )与辅助装置本体(2 )通过连接壁通过连接壁(6 )连接;所述顶板(10)上开有核对孔(4); 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上设有二层核对空腔(7),所述二层核对空腔(7)的上壁上设有验钞灯(8),所述二层核对空腔(7)的下壁向上凸起形成凸镜(9),所述凸镜(9)设置在远离顶板(10)的一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财务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上开有用于悬挂的挂孔(3)。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财务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装置本体(2)设有可控制验钞灯(8)的开关(I)。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财务辅助装置,包括辅助装置本体,所述辅助装置本体上固定设有顶板,顶板与辅助装置本体之间形成一层核对空腔,所述一层核对空腔的四边开口,顶板与辅助装置本体通过连接壁连接;所述顶板上开有核对孔;所述辅助装置本体上设有二层核对空腔,所述二层核对空腔的上壁上设有验钞灯,所述二层核对空腔的下壁向上凸起形成凸镜,所述凸镜设置在远离顶板的一侧。
【IPC分类】G07D7/00, G07D7/12
【公开号】CN204695427
【申请号】CN201520165714
【发明人】赵克文, 王萍, 王轶, 谢宝英, 袁蕾, 宋伟, 张慧, 孙昕
【申请人】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奎文营销部
【公开日】2015年10月7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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