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监控方法,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佩戴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用户的生理参数数据;
将所述生理参数数据与预设范围进行比对,其中,所述预设范围为所述生理参数数据的波动范围;
若所述生理参数数据未在所述预设范围内,生成第一告警信息;
发送所述第一告警信息给与所述第一电子设备进行通信连接的第二电子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理参数数据为心率数据,所述将所述生理参数数据与预设范围进行比对的步骤具体为:
将本次采集的心率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心率数据的预设范围进行比对,判断所述心率数据是否在预先存储的心率数据的预设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若所述生理参数数据未在所述预设范围内,生成第一告警信息的步骤之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告警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告警。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开关机指令;
根据所述开关机指令,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位置信息;
将所述位置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使得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显示所述位置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位置信息的步骤之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位置信息与预设位置信息进行比对;
若所述位置信息不在所述预设位置信息中,则生成第二告警信息;
根据所述第二告警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告警。
7.一种监控装置,应用于第一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生理参数检测模块,用于获取佩戴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第一用户的生理参数数据;
第一比对模块,用于将所述生理参数数据与预设范围进行比对,其中,所述预设范围为所述生理参数数据的波动范围;
第一告警信息生成模块,用于若所述生理参数数据未在所述预设范围内,生成第一告警信息;
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发送所述第一告警信息给与所述第一电子设备进行通信连接的第二电子设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理参数数据为心率数据,所述第一比对模块具体为:
将本次采集的心率数据与预先存储的心率数据的预设范围进行比对,判断所述心率数据是否在预先存储的心率数据的预设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装置还包括:
第一告警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告警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告警。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装置还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电子设备发送的开关机指令;
执行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开关机指令,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装置还包括:
位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位置信息;
第二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位置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电子设备,使得所述第二电子设备显示所述位置信息。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装置还包括:
第二比对模块,用于将所述位置信息与预设位置信息进行比对;
第二告警信息生成模块,若所述位置信息不在所述预设位置信息中,则生成第二告警信息;
第二告警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告警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电子设备的告警。
13.一种第一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7至12任一项所述的监控装置。
14.一种监控方法,应用于第二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告警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与所述第二电子设备进行通信连接,且所述第一告警信息是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采集的生理参数数据未在预设范围内生成的;
根据所述第一告警信息,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属第二用户进行告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方法还包括:
获取针对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的开关机操作;
根据所述开关机操作,生成开关机指令;
将所述开关机指令发送给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使得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开启或关闭。
16.一种监控装置,应用于第二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电子设备发送的第一告警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与所述第二电子设备进行通信连接,且所述第一告警信息是在所述第一电子设备采集的生理参数数据未在预设范围内生成的;
第三告警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告警信息,向所述第二电子设备的所属第二用户进行告警。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装置还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针对所述第一电子设备执行的开关机操作;
指令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开关机操作,生成开关机指令;
第三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开关机指令发送给所述第一电子设备,使得所述第一电子设备开启或关闭。
18.一种第二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监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