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4572756发布日期:2018-06-01 23:32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智能交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车辆违法行为也随之增长,这也为城市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小的隐患。目前为了加强监管,会在城市的交通要道设置用于识别车辆行为的采集设备,例如监控车辆是否闯红灯的交通用摄像机等,但是出于成本的考虑,对非主干道的地方,尤其是背街小巷就会疏于布局,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监控盲点,助长了驾驶人员的侥幸心理。现有车辆上大多安装有行车记录仪,且人人都随身携带有智能手机,而这些设备理论上都可以用来抓拍车辆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这些设备的操作者为社会公众,采集水平参差不齐,抓拍的图片常常不具有规范性,甚至还会存在恶意举报的情况发生。更重要的是,如果放开这些设备采集上传的功能,可能会导致同时有很多人参与进行抓拍,必然会给相关部门带来了沉重的查处负担,反而不能达到补充监管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及系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车辆管理存在监控盲点,不能有效地发现车辆违法行为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通过抓拍终端获取抓拍信息,所述抓拍信息包括抓拍图片及抓拍位置,确定所述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身份;

将同一违法车辆身份对应的抓拍信息归类在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处于同一区域范围内;

根据违法事件集合进行按类处理。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的进一步改进,确定所述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身份失败时,删除对应的抓拍信息。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的进一步改进,获取第一抓拍信息时,确定是否存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所述第一抓拍信息符合所述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的归类,若存在,将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若不存在,建立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确定第一抓拍信息为首次抓拍记录,标记对应的违法车辆身份及抓拍位置。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的进一步改进,在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前,判断第一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时间与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首次抓拍记录对应的抓拍时间之间,存在时间差值大于第一阈值或者存在卡口识别设备读取对应违法车辆身份的记录时,重新匹配违法事件集合。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的进一步改进,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信息设置采纳优先级,所述采纳优先级根据首次抓拍记录和/或抓拍信息对应绑定的认证注册用户的评级确定。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一种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通过抓拍终端获取抓拍信息,所述抓拍信息包括抓拍图片及抓拍位置,确定所述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身份;

违法事件确定单元,用于将同一违法车辆身份对应的抓拍信息归类在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处于同一区域范围内;

处理单元,用于根据违法事件集合进行按类处理。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获取单元中,确定所述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身份失败时,删除对应的抓拍信息。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违法事件确定单元中,获取第一抓拍信息时,确定是否存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所述第一抓拍信息符合所述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的归类,若存在,将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若不存在,建立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确定第一抓拍信息为首次抓拍记录,标记对应的违法车辆身份及抓拍位置。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违法事件确定单元在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前,判断第一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时间与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首次抓拍记录对应的抓拍时间之间,存在时间差值大于第一阈值或者存在卡口识别设备读取对应违法车辆身份的记录时,重新匹配违法事件集合。

作为本发明上述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处理单元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信息设置采纳优先级,所述采纳优先级根据首次抓拍记录和/或抓拍信息对应绑定的认证注册用户的评级确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通过对分布式抓拍终端获取的抓拍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抓拍信息对应的特征将属于同一违法事件的抓拍信息进行归类,从而按类提供进行车辆违法行为处理的依据。本发明可以提高车辆违法行为监管的效率,保证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结合附图阅读本发明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后,本发明的其他特点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清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中记载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分布式抓拍终端连接拓扑图。

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发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中,可能使用相同的标号或标记,但这些并不代表结构或功能上的绝对联系关系。并且,各实施方式中所提到的“第一”、“第二”等也并不代表结构或功能上的绝对区分关系,这些仅仅是为了描述的方便。

如图1所示,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流程图。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通过抓拍终端获取抓拍信息,所述抓拍信息包括抓拍图片及抓拍位置,确定所述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身份。传统的抓拍大多都是通过卡口识别设备来实现的,例如射频识别基站式读写器或者交通用摄像机,这样就会存在监控盲点。在本实施方式中,通过分布式的抓拍终端就可以实现高密度地监管覆盖,如图2所示,抓拍终端具体可以为行车记录仪11、手机终端12及照相设备13等,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包括执勤人员的警务终端。抓拍终端中优选地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可以将获取的抓拍信息实时地通过网络20发送到中心服务器30。如果抓拍终端没有无线通信模块,比如行车记录仪,也可以通过蓝牙等与车载联网系统或者手机终端12连接,通过上述联网设备将抓拍信息发送到中心服务器30。没有无线通信模块的照相设备亦或者可以对抓拍信息进行加密操作,然后可以连接计算机14,通过指定的WEB页面或应用程序上传加密后的抓拍信息到中心服务器30中。抓拍终端包括 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或北斗等定位模块,可以在抓拍时获得相应的抓拍位置信息,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的定位也可以由绑定的车辆位置或者手机终端定位确定。

抓拍终端的触发可以分为人工触发和自动触发,人工触发是指抓拍终端的操作者发现有车辆违法信息时,手动触发抓拍动作,具体地,行车记录仪可以连接车辆方向盘上的实体按键,通过触发实体按键实现抓拍,亦或者手机终端、照相设备等可以按压功能键或者触摸屏幕上的虚拟按键实现抓拍。自动触发则要借助于图像分析技术,以行车记录仪为例,在车辆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车内的行车记录仪是在正常工作的,而优选地在行车记录仪里中包括车辆违法行为特征的数据库,通过分析比较判断车辆前方图像中的车辆行为是否满足相应的违法行为特征,尤其车辆压线、占用公交车道、逆行等很容易通过行为特征比较分析出来,一旦确定就实施自动抓拍。具体地,车辆压线可以通过分析车辆的车身有没有横越道路上的实线,超速的车辆可以通过获得本车的速度及分析前方车辆与本车在图像中表现出的相对位移来判断车速。

通过触发获得抓拍信息,抓拍信息包括抓拍图片及抓拍位置,同时还可以记录下抓拍时间,抓拍时间可以包含年、月、日、时、分、秒等信息。抓拍图片中包含有车辆违法行为的全貌,可以清楚地确定违法车辆的身份及违法行为依据,通过抓拍位置可以分析出违法车辆的大致位置。抓拍终端或最终的上传设备绑定有对应的认证注册用户,认证注册用户通过专门的部门进行注册管理,抓拍用户通过登录等方式绑定在不同的抓拍终端上,对于同一绑定的认证注册用户,无论抓拍信息来自哪一个抓拍终端,都认定为来自同一抓拍用户。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抓拍图片中的违法车辆信息一方面可以通过自动识别的方式获得,比如通过图像分析技术获得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上铁制车牌的车牌号,通过比较车辆违法行为特征来确定车辆的违法类型,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抓拍用户的信息维护来实现,具体地,手机终端实现抓拍后可以继续对抓拍信息进行补充,维护车牌号、违章类型、违章位置等信息。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抓拍完成后可以将抓拍信息作为待提交信息存储在服务器中,抓拍用户可以通过手机终端或者计算机登录认证注册用户的账户,对待提交的抓拍信息作进一步补充相关的信息并完成提交上传。通过自动识别或者手动补充可以确定抓拍图片中的违法车辆身份时,保留相应的抓拍信息记录,如果确定不出来,说明抓拍图片抓拍不符合要求或者清晰度不高,不能作为违法车辆处理的依据,因此可以将其删除掉。

进一步,还可以对抓拍信息中的抓拍图片做自动判别,由于抓拍图片需要作为违法车辆处理的依据,所以需要满足一定的抓拍要求,例如违法车辆的全貌必须要完整清楚等,优选地,同一抓拍用户上传的同一违法事件的抓拍图片应至少包括三张,可以需要清晰地确定车牌号、违法类型(压线、违停、闯红灯、逆行等),具有清晰的车辆全身照、全景照等。这些可以通过图像分析自动把不合格的筛选出来,将其删除,比如抓拍照片中只有违法车辆的一半车身等,或者判定抓拍用户提交的抓拍图片不符合要求的数量,提示用户补充提交。优选地,对于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首次抓拍记录,如果可以确定违法车辆身份的仍然予以保留,这样可以作为如下所述建立违法事件集合的依据。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还可以通过大数据的分析结果,来判断上传的抓拍信息是否存在错报行为。例如通过分析同一位置出现违法车辆时用户上传抓拍信息的均值来判断,如果所处位置属于人流密集区,通常出现违法车辆都会有很多人进行抓拍,但同一位置关于特定违法车辆的抓拍信息只有一个,说明很可能上述抓拍信息是错报的,将其标记删除。

步骤S2、将同一违法车辆身份对应的抓拍信息归类在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处于同一区域范围内。由于抓拍终端的操作者主要是以社会公众为主,而并不像执勤人员管理会有片区的划分,因此同一车辆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多人抓拍上报,同时不同人的抓拍水平也不尽相同,对同一车辆违法行为的抓拍图片可能并不是所有的都适合作为违法车辆处理的依据。因此需要对上报的所有抓拍信息进行处理,但首先需要在众多的抓拍信息中找出同一类型的抓拍信息,具体地是找到同一违法事件对应车辆进行的抓拍,主要需要分辨的是不同车辆身份的区别,这个可以通过识别的车牌号进行区分。考虑到同一车辆身份会在不同的地方出现车辆违法行为,还需要分辨车辆的违法位置,更优选地,还可以分辨车辆的违法类型。相应地,根据抓拍信息对应的违法车辆身份及抓拍位置来确定同一违法事件集合的抓拍信息,比如将苏A12345车辆相关的违法行为抓拍归为一类,抓拍位置是通过抓拍终端中的定位模块确定,因此不同的人抓拍同一辆车相同违法行为的位置不可能完全一样,但也不可能波动很大,因为抓拍镜头的距离要求决定了抓拍位置一定在一个可接收的范围内。只需判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是否处于同一区域范围,具体地,分析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与违法事件集合中首次抓拍记录的抓拍位置之间的距离是否超过第二阈值,这里的第二阈值是事先设定的用于表示可接收的距离值。优选地,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信息对应的违法类型也要相同,如果不相同也不能归在同一个违法事件集合中。

违法事件集合的建立可以通过配置对应的数据库来实现,同一类型的抓拍信息存储在同一数据库内,也可以对违法事件集合分配一个编号,通过编号对存储的抓拍信息进行标记,根据筛选编号获得同一违法事件集合的抓拍信息。当获取第一抓拍信息时,首先确定第一抓拍信息中对应的抓拍位置和违法车辆身份,根据抓拍位置和违法车辆身份来确定是否有对应的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第一违法事件集合就是第一抓拍信息符合归类的违法事件集合,具体判断方法就是比较每个违法事件集合中首次抓拍记录对应的抓拍位置及违法车辆身份是否与第一抓拍信息符合,如果符合,就把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对应的违法事件集合中,如果没有,就需要建立新的违法事件集合作为第一违法事件结合,把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到新建立的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并把第一抓拍信息作为新建立的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的首次抓拍记录,把第一抓拍信息的抓拍位置及违法车辆身份标记为第一违法事件集合对应的违法车辆身份及抓拍位置。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考虑违法类型,在归类的时候还要考虑对违法类型的比较分析。

为了应对更多特殊的情况,比如如何判断某个违法车辆行为抓拍是一个已抓拍的违法车辆行为的持续表现还是同一身份车辆在同一位置的多次违法行为,诸如违停行为,出现多个用户上传的抓拍信息,可能由于是同一辆车在同一个位置上在一个连续的时间段内的停放被多人发现实施抓拍,也有可能是因为同一车辆在离开后又重新停放在同一位置上的多个行为被分别抓拍到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重点在于如何分辨同一违法事件,具体地,可以在上述第一抓拍信息归类时,找到符合要求的第一违法事件集合时,进一步还要分析第一违法事件集合标记的首次抓拍记录的抓拍时间,找到首次抓拍记录对应的抓拍时间与第一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时间之间的可分析因素来确定首次抓拍记录对应的违法车辆行为与第一抓拍信息对应的违法车辆行为是否属于同一违法事件。在第一实施方式中,判断两者的时间差,当时间差大于第一阈值就不属于同一违法事件,第一阈值是事先设定的时间差值,比如24小时,针对违停行为,当车辆违停超过24小时了,即使是一个连续停放的过程,也可以认定为次日产生的新的违停行为;在第二实施方式中,通过查询两个时间节点之间有没有卡口识别设备读取对应违法车辆身份的记录,这个说明车辆在其间存在离开违法行为发生的位置经过某个卡口并被卡口对应的识别设备记录下来了,因此可以认定为新的违法事件。当认定为新的违法事件时重新匹配违法事件集合,优选的实施方式是将上述的第一违法事件集合标记为已结束的违法事件,然后重新建立新的违法事件集合,这样就不会出现根据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和违法车辆身份确定的违法事件集合存在多个,另外一个违法事件结束以后的抓拍信息必然是新的违法事件,无须在确定符合要求的违法事件集合时重复分析已结束违法事件对应的违法事件集合。

步骤S3、根据违法事件集合进行按类处理。将同一类型的抓拍信息归类到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后,可以按照违法事件集合逐一进行处理,具体可以显示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图片,通过判断选取其中最合适的抓拍图片进行处理,并将选取的抓拍图片及处理结果发送给对应违法车辆的车主。当处理完成后对相应的违法事件集合标记为已处理,然后直接跳到另一违法事件集合,显示另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图片。在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抓拍图片的选取可以通过一定的选取算法自动地获得,比如根据人工智能算法将以往采纳的抓拍图片输入进行训练学习,由计算机自动确定符合采纳要求的抓拍图片,然后在新的违法事件集合中选取最合适的抓拍图片作为处理的依据。为了提高抓拍用户的积极性,针对被选取抓拍图片的抓拍信息及首次抓拍的抓拍信息,可以对抓拍信息提供的用户实施奖励处理,具体地,可以抵扣罚分或者增加信用积分等。

另外,还可以对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信息设置采纳优先级,采纳优先级根据首次抓拍记录和/或抓拍信息对应绑定的认证注册用户的评级确定。首次抓拍记录是最早一次发现违法车辆行为的抓拍行为,把它设置很高的采纳优先级,可以鼓励用户及早发现车辆违法行为并进行抓拍上报,保证车辆违法行为的监管高效及时。如上所述,用户在抓拍完成将抓拍信息上传到中心服务器时,是同时绑定有认证注册用户的,通过判断认证注册用户历史的上传记录就可以分析出对应用户的抓拍水平。历史记录中特定认证注册用户上传的抓拍信息经常是首次抓拍记录或者经常采纳为处理依据的,相应的评级也就越高,用户抓拍参与程序也可以影响相应的评级。而经常上传的抓拍信息被判定为错报,那就可以分析确定为恶意抓拍的用户,或者经常上传的抓拍图片不符合要求被删除说明对应的用户抓拍水平不够专业,因此相应的评级也就越低。而通过对认证注册用户的评级进行分级,可以表现出高评级的用户上传的抓拍信息更有采纳的价值,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将执勤人员使用警务终端上传的抓拍信息同时进行归类,而警务终端上传时也会绑定相应的执勤人员的身份,而相应的评级可以默认设定为最高,此时就是优选采纳执勤人员抓拍的记录。在显示同一违法事件集合的抓拍图片时,将优先级比较高的抓拍图片排在前面优先选取,大大增加了违法车辆处理的效率。

如图3所示,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中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示意图。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包括获取单元U1、违法事件确定单元U2及处理单元U3。

获取单元U1, 用于通过抓拍终端获取抓拍信息,所述抓拍信息包括抓拍图片及抓拍位置,确定所述抓拍图片中违法车辆身份。获取单元U1的执行通过接收抓拍终端上传的抓拍信息,抓拍终端如图2所示可以为行车记录仪11、手机终端12及照相设备13,需要说明的是,执勤人员通过警务终端实施的抓拍也可以纳入到本实施方式的系统中,获取单元U1接收的抓拍信息可以来源于行车记录仪11、手机终端12、照相设备13或者警务终端。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为了解决现有的行车记录仪11或者照相设备13没有相应的无线通信模块与中心服务器30进行通信,可以通过手机终端12或者计算机14作为抓拍信息转发上传的设备,具体可以参照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抓拍信息中的抓拍位置可以通过抓拍终端中的定位模块来实现,在此就不在赘述,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时间由抓拍终端实施抓拍时记录下的时间确定,抓拍时间可以确定到年、月、日、时、分、秒。

抓拍终端的触发可以分为人工触发和自动触发,人工触发是指抓拍终端的操作者发现有车辆违法信息时,手动触发抓拍动作,具体地,行车记录仪可以连接车辆方向盘上的实体按键,通过触发实体按键实现抓拍,亦或者手机、照相设备等可以按压功能键或者触摸屏幕上的虚拟按键实现抓拍。自动触发则要借助于图像分析技术,当分析到有车辆违法行为时,自动触发抓拍,并将相应的抓拍信息上传到对应的中心服务器中。

获取单元U1获得的抓拍信息还会做进一步处理,比如抓拍信息中的抓拍图片确定违法车辆身份失败时,说明抓拍信息不符合相应的抓拍要求,因此对于违法车辆处理并不具有意义,删除对应的抓拍信息。进一步还可以对虽然可以确定违法车辆身份但是仍然不符合相应抓拍要求的抓拍图片进行删除,因为这些抓拍信息也不能作为违法车辆处理的依据,具体对抓拍图片可以要求含有清晰的车牌号、违法证据(压线、违停、闯红灯、逆行等),清晰的车辆全身照、全景照等不少于三张。但是可以将确定出违法车辆身份的首次抓拍记录作为例外进行保留。

违法事件确定单元U2,用于将同一违法车辆身份对应的抓拍信息归类在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位置处于同一区域范围内。由于抓拍终端的操作者主要是以社会公众为主,而并不像执勤人员管理会有片区的划分,因此同一车辆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多人抓拍上报,因此违法事件确定单元U2将同一车辆违法行为相关的所有抓拍信息进行归类,不管抓拍信息的认证注册用户是哪一位,在选取违法车辆行为处理依据的抓拍图片时,只需从中选取任意一个符合要求的即可,无须遍历所有的进行选取。

优选地,违法事件确定单元U2中,获取第一抓拍信息时,确定是否存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所述第一抓拍信息符合所述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的归类,若存在,将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若不存在,建立第一违法事件集合,确定第一抓拍信息为首次抓拍记录,标记对应的违法车辆身份及抓拍位置。进一步,违法事件确定单元U2在第一抓拍信息归类在第一违法事件集合前,判断第一抓拍信息对应的抓拍时间与第一违法事件集合中首次抓拍记录对应的抓拍时间之间,存在时间差值大于第一阈值或者存在卡口识别设备读取对应违法车辆身份的记录时,重新匹配违法事件集合。

处理单元U3,用于根据违法事件集合进行按类处理。将同一类型的抓拍信息归类到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后,处理单元U3可以通过切换违法事件集合来逐一处理不同的车辆违法行为,具体可以显示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图片,通过判断选取其中最合适的抓拍图片进行处理,并将选取的抓拍图片及处理结果发送给对应违法车辆的车主。对于被采纳的认证注册用户,进一步还可以做出奖励处理,具体地,做出罚分抵扣操作或者信用积分增加操作。优选地,处理单元U3中,同一违法事件集合中的抓拍信息设置采纳优先级,所述采纳优先级根据首次抓拍记录和/或抓拍信息对应绑定的认证注册用户的评级确定。需要说明的是,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系统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参照分布式车辆违法行为抓拍管理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本申请所公开的方法技术方案,可以直接体现为硬件、由控制单元执行的软件模块或二者组合,即一个或多个步骤和/或一个或多个步骤组合,既可以对应于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个软件模块,亦可以对应于各个硬件模块,例如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专用集成电路)、FPGA(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或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或者其任意适当组合。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上述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模块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申请时可以把各模块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申请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由微控制单元执行,依赖于所需要的配置,可以包括任何类型的一个或多个微控制单元,包括但不限于微控制单元、微控制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字信号控制单元)或其任意组合。该软件存储在存储器,例如,易失性存储器(例如随机读取存储器等)、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只读存储器、闪存等)或其任意组合。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对分布式抓拍终端获取的抓拍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抓拍信息对应的特征将属于同一违法事件的抓拍信息进行归类,从而按类进行车辆违法行为处理。本发明可以提高车辆违法行为监管的效率,保证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发明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