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USB wire相连的两个USB接口芯片;其中,每一USB接口芯片包括:
存储器,用于存储数据;
第一USB接收模块;
第一USB发送模块;
分别与所述第一USB接收模块以及所述存储器相连的第二USB发送模块,用于从所述存储器中获取待发送的第一数据,依据所述第一数据生成类标准USB信号;以及将类标准USB信号发送至另一USB接口芯片;
分别与所述第一USB发送模块以及所述存储器相连的第二USB接收模块,用于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获取第二数据,并存储至所述存储器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在从所述存储器中获取待发送的第一数据,依据所述第一数据生成类标准USB信号时,具体用于:
确定命令类型,所述命令类型用于指示相应类标准USB信号的类型为确认字符类型或非确认字符类型;
确定所述第一数据占用空间的比特数;
获取所述第一数据存储至另一USB接口芯片中的起始地址,以及与所述比特数相应的偏移量;
依据所述命令类型、所述起始地址、所述偏移量、所述第一数据以及预先设置的同步序列、预先设置的信号结束标识生成所述第一数据相应的类标准USB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在从所述存储器中获取待发送的第一数据,依据所述第一数据生成类标准USB信号时,还用于:
计算所述命令类型、所述起始地址、所述偏移量、所述第一数据的校验码;
所述依据所述命令类型、所述起始地址、所述偏移量、所述第一数据以及预先设置的同步序列、预先设置的信号结束标识生成所述第一数据相应的类标准USB信号具体为:
依据所述命令类型、所述起始地址、所述偏移量、所述第一数据、所述校验码以及预先设置的同步序列、预先设置的信号结束标识生成所述第一数据相应的类标准USB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携带有命令类型、起始地址、偏移量以及第二数据,所述第二USB接收模块在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获取第二数据时,具体用于:
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获取命令类型;
当确定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为非确认字符类型时,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提取出所述第二数据,以及所述第二数据相应的起始地址和偏移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USB接收模块在将所述第二数据存储至所述存储器时,具体用于:
依据所述第二数据相应的起始地址和偏移量,将所述第二数据存储至所述存储器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携带有对于相应的命令类型、相应的起始地址、相应的偏移量以及所述第二数据的校验码,所述第二USB接收模块,还用于:
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获取校验码;
当确定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相应的校验码正确时,执行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获取第二数据的步骤。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每一USB接口芯片还包括:
定时器,用于在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发送类标准USB信号时,开始计时;
所述第二USB接收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定时器记录的时间大于等于预设阈值时,未接收到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与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相应的应答信号,则再次通过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向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相应的类标准USB信号,所述应答信号为类标准USB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答信号携带有命令类型以及与相应的校验码,所述第二USB接收模块,还用于:
接收所述应答信号;
当所述应答信号的命令类型为确认字符类型时,从所述应答信号中提取相应校验码;
当所述应答信号的校验码错误时,再次通过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向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相应的类标准USB信号;
当所述应答信号的校验码正确时,确定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已成功向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相应的类标准USB信号。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USB信号包括类标准USB信号和标准USB信号;USB信号携带有预先设置的同步序列,同步序列用于指示自身为标准USB信号或类标准USB信号,所述第二USB接收模块还用于:
接收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USB信号;
当依据所述USB信号中同步序列确定所述USB信号为类标准USB信号时,执行从另一USB接口芯片发送的类标准USB信号中获取第二数据,并存储至所述存储器中这一步骤;
当依据所述USB信号中同步序列确定所述USB信号为标准USB信号时,将所述USB信号通过所述第一USB发送模块发送至USB主机或USB设备。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每一USB接口芯片包括I2C总线;
I2C总线,用于检测当前是否需要传输类标准USB信号;当检测到需要传输类标准USB信号时,断开相应USB接口芯片与USB主机或USB设备的连接;以及当检测到需要传输标准USB信号时,建立相应USB接口芯片与USB主机或USB设备的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延长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USB发送模块在将类标准USB信号发送至另一USB接口芯片时,具体用于:
对类标准USB信号中进行位填充后,进行非归零反相编码,获得编码后的类标准USB信号;
将编码后的类标准USB信号发送至另一USB接口芯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