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式差压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07425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控制器,具体是一种可调式差压控制器。



背景技术:

差压控制器可采用多种传感器,如波纹管式的传感器、膜片式传感器、可用于气体、液体等介质。控制器的设定值可调,调节范围10~2500Pa,工作压力范围0~0.1Mpa。灵敏度高,控制值低,切换差小,超小型设计。

差压控制器是利用压力差值来控制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的,当设备内压力超过设定的压力值时候,就会出现报警的情况,然后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节,然而现有差压控制器器调节不方便,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提供一种机械式差压控制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可调式差压控制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调式差压控制器,包括固定套柱和活塞柱,所述固定套柱为圆柱状,固定套柱左端开口,固定套柱左端开口处设有限位环,限位环通过固定螺钉固定在固定套柱左端,限位环内滑动设有活塞套,活塞套左端设有压力板,位于固定套柱内的活塞套端部设有挡片,固定套柱右侧内壁中间位置垂直设有矩形导向柱,矩形导向柱左端套设有导向套,导向套右端设有与矩形导向柱相配合的矩形导向孔,导向套左端面设有螺纹套,螺纹套左端设有螺纹孔,螺纹孔中配合设有螺纹杆,螺纹杆左端与压力板右端连接固定,固定套柱右侧内壁上还设有开关,开关电性连接位于固定套柱外侧的连接触点,缓冲弹簧左端与导向套外侧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套柱右端设有安装块,安装块上设有安装螺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挡片的宽度小于限位环的宽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触点用于连接报警设备。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挡片在固定套柱右端面的投影落在开关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当需要调整压力板触发压力值时,只需通过旋转活塞柱,进而调节螺纹杆位于螺纹套上螺纹孔内的位置即可,这样就能调节挡片距离开关的位置,距离越短,缓冲弹簧的最大形变量越小,这样触发装置的压力月越小,反之越大,从而实现对触发压力的调节,而且这种压力控制器采用机械构成,相比传统传感器控制的方式而言,工作更加可靠,使用寿命长,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固定套柱1、活塞柱2、螺纹杆3、螺纹套4、导向套5、压力板6、导向孔7、缓冲弹簧8、限位环9、矩形导向柱10、开关11、安装块12、连接触点13、挡片14、固定螺钉 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调式差压控制器,包括固定套柱1和活塞柱2,所述固定套柱1为圆柱状,固定套柱1右端设有安装块12,安装块12上设有安装螺孔,固定套柱1左端开口,固定套柱1左端开口处设有限位环9,限位环9通过固定螺钉15固定在固定套柱1左端,限位环9内滑动设有活塞套2,活塞套2左端设有压力板6,位于固定套柱1内的活塞套2端部设有挡片14,挡片14的宽度小于限位环9的宽度,固定套柱1右侧内壁中间位置垂直设有矩形导向柱10,矩形导向柱10左端套设有导向套5,导向套5右端设有与矩形导向柱10相配合的矩形导向孔7,导向套5左端面设有螺纹套4,螺纹套4左端设有螺纹孔,螺纹孔中配合设有螺纹杆3,螺纹杆3左端与压力板6右端连接固定,固定套柱1右侧内壁上还设有开关11,开关11电性连接位于固定套柱1外侧的连接触点13,连接触点13用于连接报警设备,挡片14在固定套柱1右端面的投影落在开关11上,装置不工作时,缓冲弹簧8处于压缩状态,缓冲弹簧8左端与导向套5外侧固定连接,装置工作时,压力板6在受压时会克服复缓冲弹簧8做功,进而使得活塞柱2沿着矩形导向柱10和导向套5向右运动,当挡片14与开关11接触时会触发开关11,进而使得与触点13连接的报警设备工作,从而起到提示的作用,当需要调整压力板6触发压力值时,只需通过旋转活塞柱2,进而调节螺纹杆3位于螺纹套4上螺纹孔内的位置即可,这样就能调节挡片14距离开关11的位置,距离越短,缓冲弹簧8的最大形变量越小,这样触发装置的压力月越小,反之越大,从而实现对触发压力的调节,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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