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货架取电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0737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一种货架取电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货架设备,特别是一种货架取电系统。



背景技术:

货架的使用范围很广,如在商场,物流仓储,工厂仓库等等,都需要货架来放置正在售卖或没有马上使用的物品。这些货架在使用过程中,照明是必须的,特别是在商场中使用的货架,其对照明的要求特别高,如节约空间,安全,组装方便,美观等等。

现有技术中货架的取电系统,其导线一般首先穿设在货架的立柱中,然后再从立柱中穿出,再沿着层板进行布线。然而,当整个货架已经组装好,放置在商场或超市中时,再如果要设置该取电系统,则会很麻烦,不仅要拆卸整个货架,而且还要进行布线。造成人力工时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不用拆卸整个组装好的货架即可完成取电的货架取电系统,以满足上述需求。

一种货架取电系统,其包括至少一块背板,以及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背板上的取电装置。每一个取电装置包括一个设置在所述背板上的插座,以及一个插设在所述插座上并与该插座电连接的插头。所述背板上具有一个用于穿设所述插座的通孔。所述插座包括一个插设在所述通孔中的插筒,以及一个设置在所述插筒的开口端的夹设部。所述夹设部包括一个沿所述插筒的轴向延伸出的连接筒,一个设置在所述连接筒上的法兰,以及一个设置所述连接筒并与所述法兰间隔设置的楔形扣。所述背板夹设在所述楔形扣与法兰之间。所述插头包括一个插设在所述连接筒中的圆台部。

进一步地,所述插座还包括一个设置在所述插筒中直插型dc插头,所述插头还包括一个设置在所述圆台部上的直插型dc插座。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筒的内径与所述插筒的外径相当,所述连接筒的外径与通孔的直径相当。

进一步地,在沿所述插筒的轴向的截面上,所述楔形扣的斜边的半径朝靠近所述法兰的方向逐渐增大。

进一步地,所述圆台部在沿所述插筒的轴向的侧壁上还设置有一条密封圈,该密封圈夹设在所述圆台部与连接筒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圆台部在沿所述插筒的轴向的侧壁上开设有一条凹槽,该凹槽用于设置所述密封圈。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筒的内壁在入口处的直径与所述密封圈的外径相当,所述连接筒的内壁在靠近所述插筒处的直径小于所述密封圈的最大直径。

进一步地,所述插座还包括一个连接在所述法兰上的扣塞,所述扣塞塞在所述连接筒中。

进一步地,所述插头还包括一个用于设置所述圆台部的台座,以及一个设置在所述台座上的拉环,所述台座的直径与所述法兰的最大直径相当。

进一步地,每一个所述取电装置还包括一个收容盘,所述收容盘嵌设所述背板中,所述插座收容在该收容盘中,所述插头还包括一个用于设置所述圆台部的台座,所述台座沿所述插筒的轴向的厚度与所述收容盘的深度相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货架取电系统由于具有所述的插头与插座,使得该插头可以设置在所述背板上,而插座可以插设在该插头上,从而使得在组装货架时,不用顾及取电系统是否需要安装,即使货架已经全部装好,也可以很快地将取电装置安装到货架中,避免了浪费人力工时。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其中: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货架取电系统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货架取电系统的部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货架取电系统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货架取电系统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基于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作为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其为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货架取电系统100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货架取电系统100包括至少一块背板10,以及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背板上的取电装置20。可以想到的是,所述货架取电系统100还包括其他一些基本零部件,如立柱,托臂,层板等,以及还包括一些用于电连接市电与取电装置20,以及用于电连接取电装置20与灯具的导线等。其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习知的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背板10通常为由金属材料如钢材制成的平板,其插设在立柱上,用于隔离不同的货架空间,其结构与现有的超市、商场中的背板结构一样,在此不再赘述。所述背板10包括至少一个通孔11。该通孔11用于设置所述取电装置20。可以理解的是,该通孔11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来开设,如实际位置的需要等。同时,该通孔11可以在所述背板10安装到货架中再开设,也可以在安装该背板10之前就开设好。

每一个所述取电装置20都具有相同的结构与功能,在此仅以一个取电装置20为例来说明其结构与功能。所述取电装置20包括一个设置在所述背板10上的插座21,以及一个插设在所述插座21上并与该插座21电连接的插头22。

所述插座21包括一个插设在所述通孔11中的插筒211,一个设置在所述插筒211中的直插型dc插头212,以及一个设置在所述插筒211的开口端的夹设部213。所述插筒211用于收容所述直插型dc插头212,其可能通过注塑形成。所述直插型dc插头212为一个标准件,其与插筒211一体注塑成型。关于所述直插型dc插头212的具体结构,由于其为一个标准件,在此就不再具体说明。所述直插型dc插头212与所述插筒211的内侧壁间隔设置以插入所述插头22。所述夹设部213包括一个从所述插筒211的开口端沿该插筒211的轴向延伸出的连接筒2131,一个设备在所述连接筒2131上的法兰2132,以及一个设置在所述连接筒2131上并与所述法兰2132间隔设置的楔形扣2133。所述连接筒2131也可以所述插筒211一体注塑成型,其内径与所述插筒211的外径相当,而外径与所述通孔11的直径相当。从而在所述连接筒2131与插筒211之间形成一个台阶。当所述连接筒2131插入所述通孔11中时,所述法兰2132与所述楔形扣2133一起用于夹设所述背板10,因此所述法兰2132与所述楔形扣2133的最大直径应当大于所述通孔11的直径。为了将所述连接筒2131插设在所述通孔11中,在沿所述插筒211的轴向的截面上,所述楔形扣2133的斜边的半径朝靠近所述法兰2132的方向逐渐增大。当所述插筒211插入所述通孔11中,通过所述楔形扣2133的斜边的引导,所述楔形扣2133以及所述通孔11将发生其各自屈服极限内的变形,从而所述楔形扣2133可以穿过所述通孔11使所述背板11夹设在该楔形扣2133与法兰2132之间。另外,为了使所述楔形扣2133更容易地插入所述通孔11,所述插座21除直插型dc插头212外可以由软质材料制成,如橡胶。所述插座21还包括一个连接在所述法兰2132上的扣塞214。所述扣塞214用于塞入所述连接筒2131中,一是为了美观,即在所述插座21没有插入所述插头22时,该扣塞214塞入该连接筒2131,以使整个背板平整,二是为了避免灰尘或水汽进入该插筒211而影响所述直插型dc插头212的可靠性。

所述插头22包括一个插设在所述连接筒2131中的圆台部221,一个设置在所述圆台部221上的直插型dc插座222,一个用于设置所述圆台部221的台座223,以及一个设置在所述台座223上的拉环224。所述圆台部221插设在所述连接筒211中。为了达到防水的目的,或增加防水等级,所述圆台部221上设置有一个密封圈2211。该密封圈2211夹设在所述圆台部221与连接筒2131之间。为了固定该密封圈2211,所述圆台部221沿所述插筒211的轴向的侧壁上开设有一条凹槽2212。该凹槽2212用于设置所述密封圈2211。为了增加紧密性,所述连接筒2131的内壁在入口处的直径与所述密封圈2211的外径相当,而所述连接筒2131的内壁在靠近所述插筒处的直径小于所述密封圈2211的最大直径。从而使得所述圆台部221既有利于插入所述连接筒2131也有利于提高防水等级。所述直插型dc插座222也为一个标准件,其与直插型dc插头212为一套相互配合的接插组件,应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习知的技术,在此不再详细说明。所述直插型dc插座222与所述圆台部221同轴设置。所述台座223设置在所述圆台部221相对于所述直插型dc插座222,其作用在保护所述直插型dc插座222的连接导线,同时便于安装。所述台座223的直径与所述法兰2132的直径相当,以利于美观。所述拉环224设置在所述台座223上,用于当所述插座22插设在所述插头21时,将所述插座22从该插头上拉下来,便于拆卸。

请参阅图3和图4,其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货架取电系统的分解结构示意图。所述货架取电系统包括至少一块背板30,一个嵌设在所述背板30中的收容盘40,以及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收容盘40上的取电装置50。所述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区别在于第二实施例增加了所述的收容盘40,而所述取电装置50与第一实施例的取电装置20完全相同,即包括插头51和插座52。

因为在第一实施例中,所述法兰2132以及台座223将凸出所述背板10,从而影响美观。为了使背板30平整美观,因此在第二实施例中设置所述收容盘40。该收容盘40嵌入在所述背板10中,所述插头51卡设在该收容盘40上,其卡设方法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所述插座52插在所述插头51中,并与该插头51电连接。所述插座52包括一个台座521,且该台座521与所述收容盘40的深度相当,从而可以使背板30面向顾客的一侧平整,有利于美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货架取电系统100由于具有所述的插头21与插座22,使得该插头21可以设置在所述背板10上,而插座22可以插设在该插头21上,从而使得在组装货架时,不用顾及取电系统是否需要安装,即使货架已经全部装好,也可以很快地将取电装置20安装到货架中,避免了浪费人力工时。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