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67381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过电压保护器绝缘设备,更具体地,涉及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



背景技术:

随着配网带电作业的快速发展,配网带电作业的频率和次次不断增多,目前主要是在不带负荷的情况下进行配网带电作业,这与用户不间断供电的要求不相适应,采用配网旁路带电作业能够弥补这一缺陷, 大大减少用户的停电次数和时间。

而在实际运用中有些情况下会遇到更换变压器,低压侧并线的配网线路旁路电缆作业,然而旁路目前使用的绝大多数方法都是采用并沟线夹或者螺栓连接方式,时间成本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快捷的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以解决上现有旁路低压连接不方便造成时间成本高的技术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包括安装座、低压接头座、旋转手柄和压块,所述安装座顶部设有卡槽,所述旋转手柄转动式装设在所述安装座上,并使旋转手柄一端延伸至所述卡槽内,所述旋转手柄延伸至卡槽一端还装设有所述压块,所述低压接头座装设在所述安装座底部。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优选,所述低压接头座上还装设有一低压套管。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优选,所述低压套管与所述低压接头座通过螺帽固定在所述安装座上。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优选,所述低压套管呈一字筒状结构。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优选,所述低压接头座为呈中空的十字型结构铜管,其中,所述低压接头座内径较大的一个端口为分支接头的进线端,述低压接头座内径较小的端口为接头出线端。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优选,所述压块呈长方形,且其为方铜块,所述旋转手柄与所述压块可拆卸式相连。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优选,所述低压接头座上还装设有快速接头,所述快速接头包括柱体、连接套、限位套、滑套和弹簧,所述限位套装设在所述连接套表面,所述滑套装设在所述连接套内壁,所述柱体装设在所述滑套内,且所述弹簧套装在所述柱体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通过在安装座上设置低压接头座和与旋转手柄连接的压块,利用低压接头座可快速连接旁路低压出线,并利用旋转手柄带动压块旋转运动,带动压块运动,压块搭接不同截面的低压母排。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够满足低压旁路快速搭接的需要,并适合进线电源额度电流为630A 及其以下电流的陪玩线路旁路电缆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包括安装座10、低压接头座20、旋转手柄12和压块13。

其中,安装座10顶部设有卡槽11,旋转手柄12转动式装设在安装座10上,并使旋转手柄一端延伸至卡槽11内,旋转手柄延伸至卡槽11一端还装设有所述压块13,低压接头座装设在安装座10底部。

使用时,低压接头座接入不同的配网线路旁路电缆,并通过转动旋转手柄,调整压块13与卡槽11内侧面的之间间隙大小,从而改变不同使得不同截面的母排卡合在压块13与卡槽11的内侧面之间,实现配网高攀路电缆不停电作业中,低压快速连接的目的。

值得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低压接头座的最大额定电流为630A,低压接头座为呈中空状的十字型结构,其中内径较大的一端为分支接头的进线端23,而低压接头座内径较小的一端成为接头出线端24,利用低压接线座形成绝缘层,以达到在连接连线时,达到绝缘的目的。

而,本实用新型的低压接头座上还装设有一低压套管21,该低压套管21呈一字筒状结构,安装在低压接头座上,并通过螺帽22固定在安装座10上,需要说明的是,在低压套管21内设有表带型的触子,在低压套管21内接入电缆后,利用表带型的触子以保证其与电缆的电性接触。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压块13呈长方形,且其为方铜块,旋转手柄与压块13可拆卸式相连,通过旋转手柄带动压块13转动,调节压块13与卡槽11内端面之间的缝隙大小,以适应于不同截面的母排连接。

进一步的,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低压接头座20上还装设有快速接头30,快速接头30包括柱体、连接套、限位套、滑套和弹簧。

其中,限位套装设在连接套表面,滑套装设在连接套内壁,柱体装设在滑套内,且弹簧套装在柱体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通过在安装座10上设置低压接头座20和与旋转手柄连接的压块13,利用低压接头座20可快速连接旁路低压出线,并利用旋转手柄带动压块13旋转运动,带动压块13运动,压块13搭接不同截面的低压母排。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旁路低压转换连接器,能够满足低压旁路快速搭接的需要,并适合进线电源额度电流为630A及其以下电流的陪玩线路旁路电缆作业。

最后,本申请的方法仅为较佳的实施方案,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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