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用储存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84281发布日期:2018-09-08 00:22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电池盒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用储存盒。



背景技术: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有: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燃料电池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以及燃气汽车、醇醚汽车等等,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十一五”以来,中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先用的新能源汽车中的电池盒,由于在各种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容易将电池从电池槽中震脱,且电池长时间运作发热,易损坏电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用储存盒,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各种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容易将电池从电池槽中震脱,且电池长时间运作发热,易损坏电池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包括电池箱、盖体、外箱、壳体和冷却箱,所述壳体的表面设置有观察窗,所述壳体的下方设置有底座,所述壳体的上方设置有盖体,所述盖体的下方设置有外箱,所述外箱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箱和电池箱,且电池箱位于冷却箱的内侧,所述冷却箱的内部安装有冷凝器,所述电池箱的内部设置有电池槽箱,所述电池槽箱通过弹簧与外侧的冷却箱连接,所述电池槽箱的下方连接有海绵垫,所述海绵垫通过固定支架与下方的壳体连接,所述电池槽箱的顶端设置有导电接线,且导电接线贯穿壳体和盖体,所述导电接线的末端设置有安全阀。

优选的,所述观察窗位于壳体的中间位置,且观察窗有六个。

优选的,所述弹簧有四个,且弹簧关于盖体的垂直中心线对称。

优选的,所述海绵垫采用聚氨酯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壳体采用结晶硫酸钠和结晶碳酸钠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置有固定支架和海绵垫对电池的底部进行支撑,且侧面连接有弹簧,有效的减少了汽车行驶在颠簸路段对电池盒的震动;通过冷却箱中安装的冷凝器对电池进行降温,减少内部的温度,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通过导电接线与电池槽箱的连接处设置有安全阀,在车辆失控的情况下,按下控制按钮,安全阀会切断导电接线,让车辆失去动力来源,为车辆的安全行驶更添一份保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中:1-安全阀、2-电池槽箱、3-电池箱、4-海绵垫、5- 固定支架、6-导电接线、7-盖体、8-外箱、9-冷凝器、10-壳体、 11-弹簧、12-观察窗、13-底座、14-冷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包括电池箱3、盖体7、外箱8、壳体10和冷却箱14,壳体10的表面设置有观察窗12,壳体10的下方设置有底座13,壳体10的上方设置有盖体7,盖体7的下方设置有外箱8,外箱8的内部设置有冷却箱 14和电池箱3,电池箱3位于冷却箱14的内侧,冷却箱14的内部安装有冷凝器9,电池箱3的内部设置有电池槽箱2,电池槽箱2通过弹簧11与外侧的冷却箱14连接,电池槽箱2的下方连接有海绵垫4,海绵垫4通过固定支架5与下方的壳体10 连接,电池槽箱2的顶端设置有导电接线6,导电接线6贯穿壳体10和盖体7,导电接线6的末端设置有安全阀1,观察窗12 位于壳体10的中间位置,观察窗12有六个,弹簧11有四个,弹簧11关于盖体7的垂直中心线对称,海绵垫4采用聚氨酯材料制成,壳体10采用结晶硫酸钠和结晶碳酸钠材料制成,通过导电接线6与电池槽箱2的连接处设置有安全阀1,在车辆失控的情况下,按下控制按钮,安全阀1会切断导电接线6,让车辆失去动力来源,为车辆的安全行驶更添一份保险。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设置有固定支架5和海绵垫4对电池的底部进行支撑,且侧面连接有弹簧 11,有效的减少了汽车行驶在颠簸路段对电池盒的震动,在电池运行过程中,冷却箱14中安装的冷凝器9对电池进行降温,减少内部的温度,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在车辆失控时,通过导电接线6与电池槽箱2的连接处设置有安全阀1,在车辆失控的情况下,按下控制按钮,安全阀1会切断导电接线6,让车辆失去动力来源,为车辆的安全行驶更添一份保险。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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