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670660发布日期:2021-01-23 05:0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子像素,包括第一发光单元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上的第一波长转换层,所述第一子像素提供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发射并经由所述第一波长转换层转换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包括第一主峰以及第一子峰;以及第二子像素,包括第二发光单元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上的第二波长转换层,所述第二子像素提供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发射并经由所述第二波长转换层转换的第二光,所述第二光包括第二主峰以及第二子峰;其中所述第一主峰与所述第二主峰之间的第一波长差小于20纳米,且所述第一波长差小于所述第一子峰与所述第二子峰之间的第二波长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像素与所述第二子像素为蓝色子像素。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长差小于或等于2纳米。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长差与所述第二波长差的比值在0.2至0.8的范围。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显示模块以及与所述第一显示模块拼接的第二显示模块;其中所述第一子像素设置在所述第一显示模块中,且所述第二子像素设置在所述第二显示模块中。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峰以及所述第二子峰的波长在390纳米至460纳米的范围,且所述第一主峰以及所述第二主峰的波长在460纳米至470纳米的范围。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光遮蔽结构,其中所述第一光遮蔽结构环绕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及所述第二发光单元。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光遮蔽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光遮蔽结构上,其中于俯视所述显示装置的方向上所述第一光遮蔽结构重叠于所述第二光遮蔽结构。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长转换层包括主动层及保护层,且所述保护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单元与所述主动层之间。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长转换层包括主动层及保护层,且所述保护层设置于所述主动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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