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018341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一种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蓄电池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
【背景技术】
[0002]蓄电池制造中,充放电包括有吸废酸工序,需要将蓄电池中的废酸吸出。现有的吸酸方式是吸酸管的一端伸入到蓄电池的加酸孔中,另一端通过连接管与吸酸软管相连,吸酸软管与储存废酸的吸酸桶(真空桶)的吸酸孔相连通。
[0003]上述的吸酸方式,一人可同时操作两根吸酸管对蓄电池两个加酸孔吸酸。一般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它有6个吸酸孔,当一人操作吸废酸时,他要同时吸3次废酸才能把一只蓄电池内的废酸吸完。这种吸酸装置,工作效率较低,工作时间长,且容易导致漏吸,影响蓄电池的品质,增加蓄电池生产的残次率。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现有的吸酸装置工作效率低,容易发生漏吸状况,影响蓄电池的品质。
[000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所述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包括至少一个吸酸单元,所述吸酸单元包括连接管、吸酸主管和至少2个吸酸管。所述吸酸主管的两端封死,连接管和吸酸管设置在吸酸主管的两侧且均与吸酸主管相连通。
[0006]优选地,所述吸酸单元为两个及以上,吸酸单元之间彼此并联,两个相邻的吸酸单元的连接管相连通。
[0007]进一步地,所述吸酸管沿吸酸主管的轴线方向均匀排列;所述吸酸管包括吸酸支管和与吸酸支管可拆卸连接的延伸管,所述吸酸支管和吸酸主管固定连接,吸酸支管和延伸管的内径一致。
[0008]优选地,所述延伸管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环,所述连接环套装在吸酸支管上。
[0009]进一步地,所述吸酸支管与延伸管相连的一端开有外螺纹,所述连接环上开有与吸酸支管的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延伸管与吸酸支管螺接。延伸管远离吸酸支管的一端开有与吸酸支管的外螺纹相同的外螺纹。
[0010]进一步地,所述吸酸单元还包括与吸酸管可拆卸连接、封堵吸酸管的封头;所述封头套装在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上。
[0011]优选地,所述吸酸单元还包括与吸酸管可拆卸连接、封堵吸酸管的封头;所述封头套装在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上;所述封头上开有与吸酸支管或延伸管的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封头与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螺接。
[0012]进一步地,所述封头朝向吸酸主管的内侧面上固定设有封柱,所述封柱的直径不大于吸酸支管的内径,封柱的长大于等于吸酸支管的长。
[0013]优选地,所述封柱自由端的端面为封柱曲面,所述封柱曲面为圆弧形;封头封堵吸酸支管时,封柱曲面与吸酸主管的截面相配合,形成完整封闭截面。
[0014]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0015]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配置方便,较原有的吸酸装置增加了吸酸口,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合适数量的吸酸单元,一次即可将电压为12V的蓄电池中的废酸吸完,降低了操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消除漏吸状况,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减少吸酸工序对蓄电池品质的损伤。
[0016]2.本实用新型中,吸酸管包括吸酸支管和延伸管,延伸管与吸酸支管可拆卸连接,延伸管与吸酸支管的内径一致,保证酸液运行平稳,根据需要选择合适长度和数量的延伸管,提高了本吸酸器的适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0017]3.本实用新型中还设置有封堵吸酸管的封头,不使用时将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封堵,防止其受到损伤。使用时,根据实际需求将不工作的吸酸支管和/或延伸管封堵,防止酸液泄露,减低了操作的安全隐患。封头中还设有与吸酸支管相配合的封柱,封柱曲面与吸酸主管的界面配合,使吸酸主管的内表面圆滑,利于酸液的流动。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吸酸单元示意图。
[0019]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吸酸单元的正视示意图。
[0020]图3是图1的A-A示意图。
[0021]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延伸管的示意图。
[0022]图5是本实用新型中封头的示意图。
[0023]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使用状态示意图。
[0024]图7是图6的B-B示意图。
[0025]图8是现有技术中吸酸装置的示意图。
[0026]图中:1_连接管,2-吸酸管,3-吸酸主管,301-管塞,4-吸酸支管,401-支管螺纹,5-延伸管,501-连接环,502-连接螺纹,503-延伸螺纹,6-封头,601-封头螺纹,602-封柱,603-封柱曲面。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描述。
[0028]图8为现有技术中的吸酸装置,包括吸酸管2和连接管1,连接管I与吸酸软管连接,吸酸软管与储存废酸的吸酸桶(真空桶)的吸酸孔相连通。吸酸管2的一端伸入到蓄电池的加酸孔中,酸液流经吸酸管2、连接管1、吸酸软管,进入吸酸桶中。
[0029]如图1-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包括至少一个吸酸单元,吸酸单元包括连接管1、吸酸主管3和至少2个吸酸管2。吸酸主管3的两端固定连接有管塞301,将吸酸主管3封死。连接管I和吸酸管2设置在吸酸主管3的两侧且均与吸酸主管3相连通。作为优选,吸酸单元为两个及以上,吸酸单元之间彼此并联,两个相邻的吸酸单元的连接管I相连通。
[0030]吸酸管2沿吸酸主管3的轴线方向均匀排列,吸酸管2包括吸酸支管4和与吸酸支管4可拆卸连接的延伸管5,吸酸支管4和吸酸主管3固定连接,吸酸支管4和延伸管5的内径一致。
[0031]延伸管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环501,连接环501套装在吸酸支管4上。吸酸支管4与延伸管5相连的一端开有外螺纹,为支管螺纹401。连接环501上开有与支管螺纹401相配合的内螺纹,称此内螺纹为连接螺纹502,延伸管5与吸酸支管4通过支管螺纹401与连接螺纹502的配合螺接。
[0032]延伸管5远离吸酸支管4的一端开有与支管螺纹401相同的外螺纹,称此外螺纹为延伸螺纹503。
[0033]吸酸单元还包括与吸酸管2可拆卸连接、封堵吸酸管2的封头6。封头6套装在延伸管5和/或吸酸支管4上。封头4上开有与支管螺纹401或延伸螺纹503相配合的内螺纹,称此内螺纹为封头螺纹601。封头6与吸酸支管4通过封头螺纹601与支管螺纹401的配合螺接;封头6与延伸管5通过封头螺纹601与延伸螺纹503的配合螺接。
[0034]封头6朝向吸酸主管3的内侧面上固定设有封柱602,封柱602的直径不大于吸酸支管4的内径,封柱602的长大于等于吸酸支管4的长。作为优选,封柱602自由端的端面为封柱曲面603,封柱曲面603为圆弧形。封头6封堵吸酸支管4时,封柱曲面603与吸酸主管3的截面相配合,形成完整封闭截面。
[0035]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吸酸单元,所述吸酸单元包括连接管、吸酸主管和至少2个吸酸管; 所述吸酸主管的两端封死,连接管和吸酸管设置在吸酸主管的两侧且均与吸酸主管相连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酸单元为两个及以上,吸酸单元之间彼此并联,两个相邻的吸酸单元的连接管相连通。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酸管沿吸酸主管的轴线方向均匀排列; 所述吸酸管包括吸酸支管和与吸酸支管可拆卸连接的延伸管,所述吸酸支管和吸酸主管固定连接,吸酸支管和延伸管的内径一致。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管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连接环,所述连接环套装在吸酸支管上。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酸支管与延伸管相连的一端开有外螺纹,所述连接环上开有与吸酸支管的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延伸管与吸酸支管螺接; 延伸管远离吸酸支管的一端开有与吸酸支管的外螺纹相同的外螺纹。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酸单元还包括与吸酸管可拆卸连接、封堵吸酸管的封头;所述封头套装在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上。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酸单元还包括与吸酸管可拆卸连接、封堵吸酸管的封头;所述封头套装在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上; 所述封头上开有与吸酸支管或延伸管的外螺纹相配合的内螺纹,封头与延伸管和/或吸酸支管螺接。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头朝向吸酸主管的内侧面上固定设有封柱,所述封柱的直径不大于吸酸支管的内径,封柱的长大于等于吸酸支管的长。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柱自由端的端面为封柱曲面,所述封柱曲面为圆弧形;封头封堵吸酸支管时,封柱曲面与吸酸主管的截面相配合,形成完整封闭截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属于蓄电池制造技术领域。所述蓄电池制造用吸酸器,包括至少一个吸酸单元,所述吸酸单元包括连接管、吸酸主管和至少2个吸酸管。所述吸酸主管的两端封死,连接管和吸酸管设置在吸酸主管的两侧且均与吸酸主管相连通。所述吸酸单元为两个及以上,吸酸单元之间彼此并联,两个相邻的吸酸单元的连接管相连通。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配置方便,较原有的吸酸装置增加了吸酸口,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合适数量的吸酸单元,一次即可将电压为12V的蓄电池中的废酸吸完,提高了工作效率,消除漏吸状况,减少吸酸工序对蓄电池品质的损伤。
【IPC分类】H01M2/36
【公开号】CN204927412
【申请号】CN201520514688
【发明人】王晓斌, 彭清玉, 赵裕平
【申请人】天津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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