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太阳能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太阳能光伏磨粉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太阳能光伏磨粉装置,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太阳能光伏磨粉装置,包括:
动力系统,动力系统通过控制系统连接负载;所述动力系统的正极分为两路,一路连接控制系统的三相整流桥,另一路连接充放电管理单元;动力系统的负极经电流取样电阻取样后并联接于DC/DC转换模块、逆变变频控制器的负极;取样电压接于信号采集控制板的输入采集信号端。
优选地,所述动力系统的正极连接控制系统的三相整流桥,三相整流桥的正极经过总开关后分别连接DC/DC转换模块和欠压控制继电器;欠压控制继电器连接逆变变频器,逆变变频器连接负载。
优选地,所述DC/DC转换模块将高压直流非稳定电压转换成稳定的24V直流电压为信号采集控制板和人机界面供电。
优选地,所述动力系统的正极经过电池连接充放电管理单元。
优选地,所述放电管理单元、信号采集控制板、逆变变频控制器通过RS-485通信总线交换信息,并将信息通过指示表头显示出来,并通过液晶显示器和按键实现人机交互。
优选地,所述信号采集控制板还连接温度采集模块、温度报警模块。
优选地,所述负载为磨粉机,其磨粉机的具体结构为:
磨粉机为两个电机驱动,每个电机连接控制系统的逆变变频控制器。
优选地,所述磨粉机的电机采用三相鼠笼异步电机。
如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设计了变频的多重保护功能,电机平稳启动,无冲击浪涌电流,可充分利用光伏板的发电功率;减小系统设计的裕量,降低系统造价;提高蓄电池的寿命等诸多优点。
储能采用磷酸铁锂蓄电池,采用缓冲缓放工作方式,寿命可达到10年以上。
本系统的两个电机独立逆变驱动,稳定性、可靠性、维修性均高。
两个电机的启停控制保护均在控制系统中实现,自动化程度高。
磨粉机只用两个电机驱动,使系统的控制调试维修更加简单。
磨粉机只用启停两个按钮控制,操作更加容易。
采用普通的三相鼠笼异步电机,其稳定性可靠性、维护性能均好。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发明的电路示意图。
元件标号说明
1为动力系统、2为三相整流桥、3为欠压控制继电器、4为充放电管理单元、5为电流取样电阻、6为信号采集控制板、7为人机界面、8为DC/DC转换模块、9为第一逆变变频控制器、10为第二逆变变频控制器、11为第一负载、12为第二负载、13为温度采集模块、14为温度报警模块、15为表头、16为总开关、17为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
请参阅图1。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具体实施方式如下:动力系统通过控制系统连接负载;动力系统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太阳能光伏电池板1由60块250W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板构成,每20块串联成一组,共3组,这3组的正极分成两路:
1)一路经由三相整流电桥2整流接入总开关16,三相整流电桥2的作用是防反接保护,正极经总开关16后分成两路,一路送至DC/DC转换模块8,另一路送至欠压控制继电器3,经过欠压控制继电器3后接至第一逆变变频控制器9和第二逆变变频控制器10,第一逆变变频控制器9和第二逆变变频控制器10分别接于第一负载11第一鼠笼三相电机和第二负载12第二鼠笼三相电机作为磨粉机的驱动电机;经DC/DC转换模块8将高压直流非稳定电压转换成稳定的24V直流电压为信号采集控制板6和人机界面7供电;三组电池板的负极经电流取样电阻5取样后并联接于DC/DC转换模块8、第一逆变变频控制器9和第二逆变变频控制器10的负极;取样电压接于信号采集控制板6的输入采集信号端。
2)另一路进入充放电管理单元4,充放电管理单元4完成对磷酸铁锂蓄电池组17的充放电管理,包括充放电电压电流的控制与保护等。
人机界面7通过RS-485通信总线与充放电管理单元4、信号采集控制板6、第一逆变变频控制器9、第二逆变变频控制器10交换信息,并将信息通过指示表头15显示出来,并通过液晶显示器和按键实现人机交互。
所述信号采集控制板6还连接温度采集模块13、温度报警模块14。
所述负载为磨粉机,磨粉机为两个电机驱动,每个电机连接控制系统的逆变变频控制器。
优选地,所述磨粉机的电机采用三相鼠笼异步电机。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