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62483阅读:5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电缆保护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



背景技术:

纵观电力系统各个电压等级,电缆以其在特殊环境的各种独特优势受到了广泛应用,在承担电能传输的输、配电线路中扮演着重要的“桥梁、隧道”角色,在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今天,有限土地资源变得更加宝贵,很多时候电缆的应用成为电力线路唯一的选择,绝大多数的电力线缆均包含了电缆部分,然而,为了考虑电力线路自身及其对外部环境的安全因素,地下铺设的电缆线路安装时在电缆外部加装电缆保护管,而且多数电缆保护管采用材料为各种规格的整体式镀锌钢管,问题是当前对电力线路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较长,可以说很对电力线路的电缆作为“永久性”设施存在与变电站、城市中主要街区及穿越特定的建筑物的环境中,其电缆保护管的服役使用寿命又远远不及电缆的使用年限,在服役6至10年很多电缆保护管出现不同程度的锈蚀老化,给电力线路自身一级环境的人身安全都带来极大的隐患,为了消除隐患,必须将线路停电把电缆拆下,从电缆头处取出锈蚀老化的旧馆,再从电缆头处套入新的电缆保护管,这一过程非常繁琐,而且不免对电缆头及电缆本身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包括电缆保护管本体,该电缆保护管本体由两根横截面为半圆的半圆管围成,在电缆保护管本体周围均匀设置至少3个抱箍。

前述的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中,在半圆管左侧侧面上设置凹槽且该凹槽与半圆管左侧侧面之间形成过渡面,在半圆管又侧侧面上设置凸台且该凸台与对应的半圆管上的凹槽配合,通过凹槽与凸台配合实现两半圆管连接方式可靠,且由于有过渡面,使得凹槽和凸台间的缝隙被半圆管侧面密封,能大大减少渗漏情况。

前述的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中,在凹槽和凸台的四周表面上设置一层具有弹性的塑料层。

前述的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中,所述凹槽为里小外大的锥体结构,该凸台结构与凹槽结构一致且为过渡或过盈配合,采用锥体结构、对应的配合方式集塑料层,能大大减少凹槽和凸台间缝隙,提高电缆保护管的整体强度及避免渗漏情况。

前述的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中,在凹槽底面设置均匀布置至少2个缓冲装置,该缓冲装置包括设置在凹槽底面上的浅槽,缓冲头安装在浅槽内且在缓冲头尾端设置弹簧,该弹簧位于浅槽内且与浅槽底部固定,通过设置缓冲装置,在正常工作时由于抱箍作用,使得两半圆管贴紧配合实现电缆保护管的功能,当需跟换电缆保护管时,拆掉抱箍,同时在缓冲装置的作用下,两半圆管自动分离,避免在特殊环境下还要通过操作人员使用蛮力才能将两半圆管拆分。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采用本发明颠覆性改变原电缆保护管的整体管状结构,采用一分为二方式将电缆保护管形成可拆分结构,不管在安装还是在后期的更换过程中,大大提高了效率和成本,且本发发明制作方便,实用性强;

同时本发明还能解决以下问题:

1、让电力线路中地下敷设的电缆线路过渡到架空线路间的电缆得到更加有效保护,当电缆保护管因出现服役年限过长发生老师锈蚀时能到快速的处理,减少检修电缆保护管时的人力、物力投入,降低检修更换电缆保护管工作本身的直接经济成本;

2、缩短为处理更换电缆保护管的停电检修时间,从而大大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停电对客户政策用电带来的影响,同时可以增加企业正常供电时间和供、售电量,为企业提高间接的经济、社会效益;

3、对停电影响较大的电力线路,力争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采用本发明对锈蚀老化点浪进行套装加固处理,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目的,从而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附图1的俯视图;

附图3是本发明中抱箍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是本发明中半圆管的正视图;

附图5是本发明中缓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实施例:一种可拆卸电缆保护管结构,如附图所示,包括电缆保护管本体1,该电缆保护管本体1由两根横截面为半圆的半圆管2围成,在电缆保护管本体1周围均匀设置至少3个抱箍3。

其中在半圆管2左侧侧面上设置凹槽4且该凹槽4与半圆管2左侧侧面之间形成过渡面5,在半圆管2又侧侧面上设置凸台6且该凸台6与对应的半圆管2上的凹槽4配合,在凹槽4和凸台6的四周表面上设置一层具有弹性的塑料层7,该凹槽4为里小外大的锥体结构,该凸台6结构与凹槽4结构一致且为过渡或过盈配合,在凹槽4底面设置均匀布置至少2个缓冲装置8,该缓冲装置8包括设置在凹槽4底面上的浅槽9,缓冲头10安装在浅槽9内且在缓冲头10尾端设置弹簧11,该弹簧11位于浅槽9内且与浅槽9底部固定。

上述方案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的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实施方案做出各种修改,因此,本发明不限于上述实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方法,不脱离本发明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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