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53094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布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物出现在我们的生活周围,随之而来的是对这些建筑物进行电力布线操作,由于电线自身的特殊性,需要在导线布线时起做到安全防护措施,降低电线之间的相互影响,最大化的保证电力布线的安全性,因此就需要使用到电线夹持装置对电线进行夹持操作,以保证布线的顺利进行。

然而现有的电力布线夹持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对于不同直径大小的电线不能够做到分类夹持,导致电线之间容易发生混乱,降低了布线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内侧设置有镂空层,所述安装板内部设置有定位销,所述安装板外侧设置有主支架,所述主支架与安装板连接处设置有绝缘垫,所述主支架上表面开设有布线槽,所述主支架顶部焊接有螺纹柱,且螺纹柱表面套接有固定套管,所述固定套管两侧设置有密封软管,且密封软管外侧设置有防护罩,所述主支架底部焊接有挂钩,所述安装板外侧底端焊接有弹簧管,且弹簧管外侧焊接有防脱板,所述主支架外侧焊接有辅助支架,且辅助支架内部开设有布线通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定位销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定位销均处于同一竖直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布线通孔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布线通孔均处于同一水平面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布线槽内表壁设置有用于减震的软胶垫片。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防护罩的横截面为半圆弧形结构,其内径大小与布线槽的内径大小相等。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通过设置的弹簧管和防脱板,能够对挂钩表面的导线起到防脱保护的作用,避免电线受到外力冲击而发生脱落的现象,从而提高了电线的夹持稳定性,其次通过设置的防护罩和布线槽,能够将直径较大的电线放置在布线槽内,然后转动固定套管,使得防护罩下压与布线槽进行闭合,从而对直径较大的电线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增强了该装置的适用性,最后通过设置的镂空板,能够对安装板和安装墙面连接处缝隙中的湿气起到收集储存的作用,从而避免连接处被湿气过度腐蚀而降低安装板的牢固性,进而延长了该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防护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安装板、2-镂空层、3-绝缘垫、4-弹簧管、5-定位销、6-挂钩、7-防脱板、8-辅助支架、9-布线通孔、10-布线槽、11-固定套管、12-主支架、13-防护罩、14-密封软管、15-螺纹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电力施工布线用电线夹持装置,包括安装板1,安装板1内侧设置有镂空层2,安装板1内部设置有定位销5,安装板1外侧设置有主支架12,主支架12与安装板1连接处设置有绝缘垫3,主支架12上表面开设有布线槽10,主支架12顶部焊接有螺纹柱15,且螺纹柱15表面套接有固定套管11,固定套管11两侧设置有密封软管14,且密封软管14外侧设置有防护罩13,主支架12底部焊接有挂钩6,安装板1外侧底端焊接有弹簧管4,且弹簧管4外侧焊接有防脱板7,主支架12外侧焊接有辅助支架8,且辅助支架8内部开设有布线通孔9。

定位销5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定位销5均处于同一竖直线上,布线通孔9共安装有两个,且两个布线通孔9均处于同一水平面上,布线槽10内表壁设置有用于减震的软胶垫片,防护罩13的横截面为半圆弧形结构,其内径大小与布线槽10的内径大小相等。

固定套管11与螺纹柱15采用螺纹转动连接,一方面增强了两者的连接稳定性,不会发生脱落的现象,另一方面采用螺纹的升降移动操作方式,能够对固定套管11的升降幅度起到细微的调节,从而最大化的保证布线槽10内电线的夹持稳定性。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定位销5将安装板1固定在墙面的工作地点,墙面的湿气进入镂空层2内收集,将直径较大的电线放置在布线槽10内,然后通过螺纹柱15转动固定套管11,将防护罩13向下移动,与布线槽10进行密闭,直径较小的电线穿过辅助支架8内的布线通孔9进行固定,另一方面不规格的电线或者多余的电线可以悬挂在挂钩6表面,此时弹簧管4对防脱板7产生挤压力,对挂钩6表面的电线起到安全防脱的作用,从而使得该装置能够完整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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