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56698发布日期:2020-06-02 20:27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电气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前人们装修房屋水电时,只是简单的将线材固定在外墙上,但是随着人们经济的逐渐富裕,人们对建筑物的功能要求越来越高,建筑电气在建筑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对于居住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现在的安装水电时,一般都是将线材隐藏在墙壁之内,能够保持墙面的美观,但是装修时,由于预埋的管道,使得线材不方便穿过设置有弯管的地方,而现在一般使用的方法就是,借助钢丝,通过钢丝将设置的线材穿过弯管,从而达到穿丝的目的。

但是在使用时,由于设置的钢丝经过用力的拉扯,使得钢丝只能使用几次就需要进行更换,这样就导致浪费了大量的钢丝,使得装修的成本变得更高,且钢丝进行拉拔也不方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具备方便的对线材进行移动,使得穿丝工作变得简单等优点,解决了借助钢丝拉拔时,钢丝只能使用几次就需要进行更换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包括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底部设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弯管,所述弯管的内侧开设有条形凹槽,所述弯管的条形凹槽处固定连接有若干导向条,所述导向条等距离排布,所述导向条的内侧开设有导线管,所述导线管的中部开设有线槽,所述导线管的内侧开设有条形凹槽,所述导线管的条形凹槽处固定连接有气囊内壁,所述气囊内壁的底部开设有若干组圆形通孔,所述气囊内壁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挤压凸起,所述挤压凸起等距离排布,且所述导线管的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导向块以及第二导向块,且所述第一导向块与第二导向块均位于弯管的内侧。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其中第一导向块与第二导向块的外侧均开设有导向槽,且所述导向槽等距离排布,所述导向槽与导向条互相适配。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其中第一导向块的底部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第一导向块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固定环,且所述固定环与线槽贯穿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其中固定环的内侧固定连接有若干组连接座,所述连接座等距离排布,且所述连接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其中弹簧的底部设有限位板,且所述限位板呈环状,且所述限位板的内侧开设有圆形凹槽,所述限位板的圆形凹槽与弹簧固定连接,且弹簧位于限位板内侧的中部。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其中限位板的外侧固定连接有卡齿,且所述卡齿等距离排布,且所述卡齿的内侧固定连接有海绵垫。

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其中连接件的底部开设有圆形通孔,所述连接件的内侧开设有螺纹凹槽,所述连接管的外侧刻设有螺纹,所述连接件的螺纹凹槽与连接管的螺纹处螺纹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弯管,能够配合设置的连接管将线槽能够隐藏在墙壁之中,通过设置的气囊内壁,能够将设置的线材通过固定限位的方式,将线材穿过弯管,使得线材能够发挥作用,且能够通过设置的气囊内壁,能够保护设置的线材在进行穿线时,不会损伤线材的表面绝缘层,能够延长线材的使用寿命,通过设置的导向槽,能够配合设置的第一导向块与第二导向块,使得设置的气囊内壁,能够顺利的通过弯管,从而带动线材进行穿过,方便下一步的操作,通过设置的固定环,能够将设置的线材进行固定,使得设置的线材能够在穿丝的过程中不会脱落,能够随着设置的气囊内壁进行移动。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的弹簧,能够对需要进行穿丝的线材进行固定,使得设置的线材能够顺利的与固定环进行连接,通过设置的限位板与弹簧的配合,能够使得设置的线材被限位板进行限制,能够将线材与气囊内壁进行组合,使得线材能够更好的与固定环一起穿过弯管,通过设置的卡齿,能够配合设置的限位板,对不同的线材进行适配,同时能够增加限位板对线材的卡合摩擦力,能够使得线材更加稳定的卡合在设置的限位板上,通过设置的连接件,能够便于设置的连接管与设置的弯管进行拆卸,便与进行维护安装。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导线管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连接管俯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线槽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固定环仰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01、连接管;02、导线管;03、第一导向块;04、弯管;05、连接件;06、第二导向块;07、气囊内壁;08、挤压凸起;09、导向条;10、线槽;11、固定环;12、导向槽;13、弹簧;14、限位板;15、卡齿;16、连接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电气工程管内穿带丝装置,包括连接管01,连接管01的底部设有连接件05,连接件0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弯管04,弯管04的内侧开设有条形凹槽,弯管04的条形凹槽处固定连接有若干导向条09,导向条09等距离排布,导向条09的内侧开设有导线管02,导线管02的中部开设有线槽10,导线管02的内侧开设有条形凹槽,导线管02的条形凹槽处固定连接有气囊内壁07,气囊内壁07的底部开设有若干组圆形通孔,气囊内壁07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挤压凸起08,挤压凸起08等距离排布,且导线管02的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导向块03以及第二导向块06,且第一导向块03与第二导向块06均位于弯管04的内侧,通过设置的弯管04,能够配合设置的连接管01将线材能够隐藏在墙壁之中,通过设置的气囊内壁07,能够将设置的线材通过固定限位的方式,将线材穿过弯管04,使得线材能够发挥作用,且能够通过设置的气囊内壁07,能够保护设置的线材在进行穿线时,不会损伤线材的表面绝缘层,能够延长线材的使用寿命。

第一导向块03与第二导向块06的外侧均开设有导向槽12,且导向槽12等距离排布,导向槽12与导向条09互相适配,通过设置的导向槽12,能够配合设置的第一导向块03与第二导向块06,使得设置的气囊内壁07,能够顺利的通过弯管04,从而带动线材进行穿过,方便下一步的操作。

第一导向块03的底部开设有圆形通孔,第一导向块03的圆形通孔处固定连接有固定环11,且固定环11与线槽10贯穿相连,通过设置的固定环11,能够将设置的线材进行固定,使得设置的线材能够在穿丝的过程中不会脱落,能够随着设置的气囊内壁07进行移动。

固定环11的内侧固定连接有若干组连接座16,连接座16等距离排布,且连接座16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13,通过设置的弹簧13,能够对需要进行穿丝的线材进行固定,使得设置的线材能够顺利的与固定环11进行连接。

弹簧13的底部设有限位板14,且限位板14呈环状,且限位板14的内侧开设有圆形凹槽,限位板14的圆形凹槽与弹簧13固定连接,且弹簧13位于限位板14内侧的中部,通过设置的限位板14与弹簧13的配合,能够使得设置的线材被限位板14进行限制,能够将线材与气囊内壁07进行组合,使得线材能够更好的与固定环11一起穿过弯管04。

限位板14的外侧固定连接有卡齿15,且卡齿15等距离排布,且卡齿15的内侧固定连接有海绵垫,通过设置的卡齿15,能够配合设置的限位板14,对不同的线材进行适配,同时能够增加限位板14对线材的卡合摩擦力,能够使得线材更加稳定的卡合在设置的限位板14上。

连接件05的底部开设有圆形通孔,连接件05的内侧开设有螺纹凹槽,连接管01的外侧刻设有螺纹,连接件05的螺纹凹槽与连接管01的螺纹处螺纹连接,通过设置的连接件05,能够便于设置的连接件05与设置的弯管04进行拆卸,便与进行维护安装。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

在使用时,先将需要进行穿线的线材通过设置的线槽10进行固定,然后再通过设置的第一导向块03以及第二导向块06进行卡合,然后通过设置的弹簧13以及限位板14和设置的卡齿15,将线材整体穿过设置的气囊内壁07;

然后再通过设置的导线管02将固定线材进行限位,此时再通过设置的第一导向块03以及第二导向块06的导向槽12以及弯管04中的导向条09之间的组合,能够将导线管02进行移动,再通过推动设置的导线管02,能够将设置的线材进行传导,使得线材能够穿过设置的电气工程管;

当线材穿过设置的电气工程管后,可以将设置的导线管02以及设置的限位板14松开,此时,能够将导线管02取出,由此,完成对线材的穿导。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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