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7464阅读:440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柔性线路板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受干膜厚度等因素的影响,尤其对于线宽线距≦0.075mm的产品,对干膜厚度非常敏感,现有线路图形转移是采用在柔性线路板表面贴覆厚度一定的感光干膜把设计图形转移到基板铜面上的,干膜厚度较厚,解像度低,精细线路常常曝光不良,显影不净/过度,必须返工,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依次包括有化学清洗池、浸油池和烤板箱,所述浸油池上设置平移导轨和升降导轨,所述升降导轨上设置有夹板,所述夹板连接有调速器。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夹板通过夹板框架与升降导轨连接。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浸油池和烤板箱之间设置有组合式导轨和组合式导轨上的传送车。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传送车包括位于靠浸油池一侧的母车和靠烤板箱一侧的子车。

作为一个优选项,所述夹板包括有外板、镂空板和双面内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通过合理的结构改良,尤其是通过升降导轨连接夹板的设计,可以通过调整提升速度等的参数,获得不同的感光膜厚度,随着膜厚降低,提高了解像度,图形转移一次性做好,而膜厚降低,降低了感光材料的使用量,成本也相应降低。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夹板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为透彻的理解本发明,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会涉及一些特定细节。而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时,本发明则可能仍可实现,即所属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使用此处的这些描述和陈述向所属领域内的其他技术人员有效的介绍他们的工作本质。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侧”、“后侧”、“左侧”、“右侧”、“上侧”、“下侧”等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相关技术人员在对上述方向作简单、不需要创造性的调整不应理解为本申请保护范围以外的技术。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申请,并不用于限定实际保护范围。而为避免混淆本发明的目的,由于熟知的制造方法、控制程序、部件尺寸、材料成分、电路布局等的技术已经很容易理解,因此它们并未被详细描述。参照图1、图2,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依次包括有化学清洗池1、浸油池2和烤板箱3,所述浸油池2上设置平移导轨21和升降导轨22,所述升降导轨22上设置有夹板4,夹板4用于夹住柔性电路板。在实际工作时,升降导轨22控制夹板4升降,而平移导轨21则可带动夹板4从化学清洗池1移动到浸油池2。化学清洗池1用于对柔性电路板去除板面杂质氧化等,使板面粗化提高铜面与感光油墨的结合力。浸油池2使柔性电路板在板面浸染一层感光油墨,是后续工序显影及线路形成的重要基础。烤板箱3负责将柔性电路板的板面油墨快速烘干。所述夹板4连接有调速器,通过调速器调整夹板4的提升速度是决定油墨厚度的主要条件,膜厚的控制按现场板的实际需求来定,前提是一定要保护好孔,比重在控制范围内,不同提升速度所对应的油墨厚度。

另外的实施例,参照图1、图2的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其中此处所称的“实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申请至少一个实现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在本说明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实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个实施例,也不是单独的或选择性的与其他实施例互相排斥的实施例。实施例依次包括有化学清洗池1、浸油池2和烤板箱3,所述浸油池2上设置平移导轨21和升降导轨22,所述升降导轨22上设置有夹板4,所述夹板4连接有调速器。所述夹板4通过夹板框架5与升降导轨22连接。所述夹板4包括有外板41、镂空板42和双面内板43。

另外的实施例,参照图1、图2的一种应用于柔性线路板的浸油装置,依次包括有化学清洗池1、浸油池2和烤板箱3,所述浸油池2上设置平移导轨21和升降导轨22,所述升降导轨22上设置有夹板4,所述夹板4连接有调速器。所述浸油池2和烤板箱3之间设置有组合式导轨6和组合式导轨6上的传送车7。所述传送车7包括位于靠浸油池2一侧的母车71和靠烤板箱3一侧的子车72。即母车71和子车72组成可移动的子母车。在实际工作时,先打开烤板箱3的烤炉门,将子母车平稳地推移到炉门口,将母车71前的导轨对准烤炉底部的导轨,打开锁住子车72的开关,将子车72慢慢地平稳送进烤炉,移开母车71,关上炉门即可。

根据上述原理,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适当的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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