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柔性线路板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耐折耐弯双保险柔性线路板。
背景技术:
柔性线路板是采用柔性绝缘基材制成的印刷电路,广泛应用于小型的、需要高密度安装的电子产品中。但是在柔性线路板的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其内部的电路线路容易发生断裂从而导致使用寿命的下降。因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耐折耐弯双保险柔性线路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耐折耐弯双保险柔性线路板。
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耐折耐弯双保险柔性线路板,所述的柔性线路板包括位于外层的柔性保护基和密封在柔性保护基中的电线路板,所述的柔性线路板包括条形线路板和与条形线路板垂直连接的插入端子,在所述的条形线路板上等距离设置了若干个LED灯,在所述的柔性线路板中的电线路板的连接处、LED灯与电线路板的连接处、和条形线路板与插入端子的垂直连接处设置了加强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的柔性保护基的两侧各设置一层电线路板,两侧的电线路板之间通过垂直于柔性保护基的导通孔连接,所述的导通孔的内壁和外圈的上下表面涂覆一层用于连接两侧电线路板的金属铜,所述的加强机构包括在每一个连接位置上设置了两个导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加强机构包括将所述的LED灯的两端分别通过相互并联的两条连接线连接到电线路板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插入端子的顶端为去除柔性保护基的金属线裸露端,在插入端子的背面贴服一层补强层,所述的加强机构为将所述的补强层与金属线裸露端之间重合长度设置为大于或等于1.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加强机构包括在所述的条形线路板和所述的插入端子的垂角连接处,位于柔性保护基的内部设置的弧形金属加强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金属加强线不与所述的电线路板相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从多个方面对柔性电路板中的易折损易断裂的位置进行加强,提高了柔性线路板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的为在条形线路板与插入端子在连接处的电线路板的结构;
图3显示的为插入端子去除补强层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条形线路板,2-插入端子,201-金属线裸露端,3-LED灯,4-柔性保护基,5-电线路板,501-连接线,6-导通孔,7-补强层,8-金属加强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应用原理作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的柔性线路板,所述的柔性线路板包括位于外层的柔性保护基4和密封在柔性保护基4中的电线路板5,所述的柔性线路板包括条形线路板1和与条形线路板1垂直连接的插入端子2,在所述的条形线路板1上等距离设置了若干个LED灯3,在所述的柔性线路板中的电线路板5的连接处、LED灯3与电线路板的连接处、和条形线路板1与插入端子2的垂直连接处设置了加强机构。
其中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柔性保护基4的两侧各设置一层电线路板5,两侧的电线路板5之间通过垂直于柔性保护基4的导通孔6连接,所述的导通孔6的内壁和外圈的上下表面涂覆一层用于连接两侧电线路板5的金属铜。但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通常会由于金属铜的灌注不均匀而导致了两侧的电线路板5接触不良。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方案为在每一个连接位置上设置了两个导通孔6,起到双保险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改进方案为,将所述的LED灯3的两端分别通过相互并联的两条连接线501连接到电线路板5上,以避免LED灯3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一条连接线501发生弯曲断裂而导致的产品寿命降低,以提高柔性线路板的耐折弯性能。
所述的插入端子2的顶端为去除柔性保护基4的金属线裸露端201,在插入端子2的背面贴服一层补强层7,此处的重合处容易发生断裂,因此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加强机构为将所述的补强层7与金属线裸露端201之间重合长度设置为大于或等于1.0mm,通过增加受力面积进行加强。
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加强机构的第四种改进方案设置在所述的条形线路板1和所述的插入端子2的垂角连接处。在使用柔性线路板的过程中,该直角的位置最容易发生撕裂,从而使得位于内部的电线路板5中的金属线失去保护,发生断裂。因此在该直接出靠近直角边缘的位置,在位于柔性保护基4的内部设置的弧形金属加强线8,用于阻止直角出的柔性保护基4进一步撕裂,同时所述的金属加强线8不与所述的电线路板5相接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