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1711阅读:45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手机支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支架,具体是一种便携式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发展,智能手机逐渐普及。智能手机在具备打电话和发短信的基础上,具备了越来越多的功能,使用手机看电影、听音乐、聊天、查阅资料等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人们花费越来越多的时间在手机上。长时间的手持手机容易引起疲劳,尤其是在开车、看电影的时候,为了解放双手,市场上出现了手机支架。手机支架能够为手机提供支撑,为人们长时间使用手机提供了便利。但目前市场上的手机支架一般占用的空间较大,携带不方便,且一个手机支架无法适用于所有尺寸的手机,使用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手机支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手机支架,包括底座和吸附座;所述底座底部设置有第一粘贴层,所述底座上部为凸起;所述吸附座底部设置有用于粘接手机的第二粘贴层,吸附座上端开设有与底座的凸起相配合的凹槽,吸附座的材质与底座的材质相互吸引。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上部为弧形凸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下部为圆柱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吸附座的材质为磁铁,所述底座的材质为磁性金属。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将所述底座替换为指环,且所述指环的材质与吸附座的材质相互吸引。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指环的材质为磁性金属。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该便携式手机支架体积小,携带方便,且使用指环时,还能将指环作为戒指戴在手上,具有一定的装饰作用;2、该便携式手机支架能够适用于任意尺寸的手机,适用范围广;3、该便携式手机支架,其吸附座与底座之间通过引力固定,因此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调整手机的倾斜角度,以将手机调整至最舒适的位置;4、该便携式手机支架不仅能够用于支撑手机,还能够用于支撑平板电脑以及其他物品。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便携式手机支架的使用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便携式手机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2便携式手机支架的使用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第一粘贴层、3-吸附座、4-第二粘贴层、5-手机、6-凹槽、7-指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便携式手机支架,包括底座1和吸附座3;所述底座1底部设置有第一粘贴层2,底座1可以通过第一粘贴层2固定在墙面、车上或桌面上,所述底座1上部为凸起,优选的,所述底座1上部为弧形凸起,所述底座1下部为圆柱形,当然底座1也可以为三棱柱形、四棱柱形、圆台形等;所述吸附座3底部设置有用于粘接手机5的第二粘贴层4,吸附座3上端开设有与底座1的凸起相配合的凹槽6,吸附座3的材质与底座1的材质相互吸引,两者之间通过材质的吸引作用而固定,优选的,所述吸附座3的材质为磁铁,所述底座1的材质为磁性金属,所述吸附座3为圆柱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所述便携式手机支架,使用时,首先将吸附座3通过第二粘贴层4粘固在手机5的背部,将底座1放置在桌面上,然后将吸附座3的凹槽6贴合在底座1的弧形凸起表面,底座1与吸附座3相互吸引,从而将该手机5固定在手机支架上,由于吸附座3与底座1之间通过引力固定,因此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调整手机5的倾斜角度,以将手机5调整至最舒适的位置。当然,底座1也可以通过第一粘贴层2粘固在墙面上,适用范围广。

实施例2

请参阅图3,将实施例1中所述底座1替换为指环7,且所述指环7的材质与吸附座3的材质相互吸引,两者之间通过材质的吸引作用而固定,优选的,所述指环7的材质为磁性金属。在携带过程中,指环7能够直接作为戒指戴在手上,携带方便,且具有装饰作用,在使用手机支架时,只需要将指环7取下,竖立在桌面上,然后通过指环7与吸附座3之间的引力作用,以支撑手机。

所述便携式手机支架体积小,携带方便,且使用指环7时,还能将指环7作为戒指戴在手上,具有一定的装饰作用;所述便携式手机支架能够适用于任意尺寸的手机,适用范围广;所述便携式手机支架,其吸附座3与底座1之间通过引力固定,因此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调整手机5的倾斜角度,以将手机5调整至最舒适的位置;所述便携式手机支架不但能够应用于支撑手机,也可以支撑平板电脑,以及其他物体等,该支架的用途在此不加限制。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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