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装饰片及手机盖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15922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手机装饰片及手机盖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手机装饰片及手机盖板。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科技产业日益发达,手机已逐渐广泛地被应用于日常生活中。手机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并朝着便利、多功能且美观的设计方向发展。消费者在选购手机的时候,外观设计的美感已经逐渐成为软硬件功能之外一个重要的选购因素。目前对手机外观装饰主要集中在手机盖板上,对手机盖板的表面进行处理,形成各式纹样或获得金属质感等。然,此种装饰效果为平面效果,使得手机盖板仍显得比较单一。所以,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来解决该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手机装饰片及手机盖板以解决以上所述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技术方案是:

一种手机装饰片,其包括:

承载体;

图文结构层,所述图文结构层位于所述承载体的一表面,所述图文结构层包括菲涅尔透镜,所述菲涅尔透镜包括芯部及自所述芯部向周边扩散的复数齿部,所述复数齿部的高度、宽度、齿形、密度和凹凸中的至少一个参数存在变化。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复数齿部的高度自芯部向外逐渐变低或等差变低,和/或,所述复数齿部的宽度自芯部向外逐渐变窄或等差变窄。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复数齿部的高度规律变化或随机变化,和/或,所述复数齿部的宽度规律变化或随机变化。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复数齿部远离所述芯部的一侧面的曲率渐变。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菲涅尔透镜具有若干微结构单元,所述微结构单元包括至少一个齿部,相邻微结构单元的齿部的高度和/或宽度不同。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同一所述微结构单元内的齿部的高度和宽度均相同。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相邻的两个所述齿部之间的间隔d为0,或0<d≤10μm。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基材层、粘结层、反射层和着色层,所述粘结层粘结所述基材层和承载层,所述反射层设于所述菲涅尔透镜远离所述承载层的一侧,所述着色层设于所述反射层远离所述菲涅尔透镜的一侧。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反射层,所述反射层设于所述菲涅尔透镜远离所述承载层的一侧,所述反射层为非导电体,所述反射层的透过率为5%~80%。

一种手机盖板,其包括如上述所述的手机装饰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一)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手机装饰片设有图文结构层,图文结构层包括菲涅尔透镜,菲涅尔透镜包括芯部及自芯部向周围扩散的复数齿部,所述复数齿部的参数存在变化,可实现立体效果,存在至少1mm的深度或者高度的视觉差,具有较好的装饰效果,且可减少薄膜的厚度以及制造工艺,很好的降低成本。

(二)本实用新型还提供具有该手机装饰片的手机盖板,使用该手机装饰片的手机盖板视觉上存在立体效果,具有较好的装饰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装饰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装饰片的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装饰片的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装饰片的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装饰片含有基材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手机装饰片含有反射层与着色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手机盖板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下面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揭示一种手机装饰片,其包括:

承载体10;所述承载体10可以为热固化胶或者光固化胶,例如UV;当然,所述承载体10可以是具有颜色的热固化胶或者光固化胶,或者是有色的聚合物;

图文结构层,所述图文结构层位于所述承载体的一表面,在所述承载体10一侧通过压印或者光刻,或者划刻等工艺形成结构,这样结构具有一个高度和/或深度,所以这里将承载体10具有结构的一侧称作图文结构层。所述图文结构层包括凸起和/或凹陷设置的菲涅尔透镜20。所述菲涅尔透镜包括位于中间位置的芯部21及自所述芯部21向周边扩散的复数齿部22。所述芯部21位于中心点呈弓形的凸起结构。齿部22也为括凸起结构,呈圆环状,并无间隙设置,即间隔为0。复数齿部22的高度和宽度存在变化,所述复数齿部22的高度自芯部向外逐渐变低,所述复数齿部22的宽度自芯部向外逐渐变窄。手机装饰片在视觉上存在不小于1mm深度或高度的立体感,具有较好的装饰效果,并在厚度较薄,工艺简单,进而降低成本。

其他实施例中,芯部可以凹陷结构和平整结构。相邻的两个所述齿部之间的间隔d为0<d≤10μm,优选的为0<d≤2μm。齿部可以为凹陷结构,或者为凸起结构和凹陷结构。

所述复数齿部的高度、宽度、齿形、密度和凹凸等参数中的至少一个参数存在变化。比如,请参图1,复数齿部22的高度自芯部21向外的排布方向上行逐渐变低,复数齿部22的宽度自芯部21向外的排布方向上逐渐变窄。其他实施例中,高度和等差变低,宽度可等差变窄。请参图2,复数齿部23的高度相同,宽度自芯部21向外逐渐变窄或等差变窄。请参图3,复数齿部24的宽度相同,高度自芯部21向外逐渐变低或等差变低。总之,所述复数齿部的高度规律变化或随机变化,和/或,所述复数齿部的宽度规律变化或随机变化。复数齿部的高度规律变化中包括渐变,所述复数齿部的宽度的规律变化中也包括渐变。手机光学片依据所需求的光学效果而设置菲涅尔透镜的齿部的具体参数。

其他实施例中,复数齿部远离所述芯部的一侧面的曲率渐变。具体的,齿部大致呈三角形,邻近所述芯部的一侧面为竖直面,远离所述芯部的一侧面为自顶部向下的倾斜弧面,所述弧面的曲率自芯部向外的排布方向上逐渐变小。

其他实施例中,复数齿部自芯部向外的排布方向上,密度逐渐变大。

其他实施例中,复数齿部自芯部向外的排布方向上,一凹一凸交替设置。

请参图4,菲涅尔透镜20具有若干微结构单元25,每个微结构单元25包括两个齿部26(其他实施例中可为一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微结构单元25的齿部26的高度不同。自芯部21向外扩散的排布方向上,微结构单元25内的齿部26的高度逐渐变低。其他实施例中,相邻微结构单元内的齿部的宽度逐渐变窄,或者为其他参数的一个或几个的变化。

请参阅图1至图4,齿部的高度差和/或宽度差小于20μm,齿部的峰值与谷值之差小于20μm。

请参阅图1至图4,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承载体10与所述图文结构层为一整体结构,即,菲涅尔透镜20直接形成于所述承载体10一表面,和所述承载体10之间并没有实质的层次界面。

请参阅图5,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手机装饰片还设有基材层11,此时基材层11与图1~4中的承载体材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例如基材层可以为PET、PC、玻璃等,基材层可以是有色的,即所述基材层11包括表面设有有色膜或者有色材料,使基材层有色,所述有色膜或有色材料可以设于靠近图文结构层一侧也可以是远离图文结构层一侧,或者基材层本身就是具有颜色的;基材层也可以是热固化或者光固化聚合物,所述承载体与所述基材层11之间设有粘结层,此时,基材层与承载体不是一体结构,所述基材层11起到支撑作用,然后在基材层表面设置承载体,在承载体远离基材层的一表面形成菲尼尔透镜,基材层与所述承载体之间还设有粘结层。

请参阅图6,在其中一实施例中,光学装饰片还设有反射层30,所述反射层30设于菲涅尔透镜远离所述承载层10的一侧,所述反射层30覆盖或部分覆盖所述微纳结构,所述反射层30可是金属氧化物,也可以是非金属氧化物,起到反射作用,同时也起到形成颜色的作用,使的装饰膜呈现各种想要的颜色,且所述反射层30为非导电体,具有绝缘效果,这样不会屏蔽电子设备的信号,另外,所述反射层的透过率大于等于5%,或者大于等于50%,或者小于等于80%。光学装饰片还设有着色层40,所述着色层40设于所述反射层30远离所述菲涅尔透镜的一侧,所述着色层40覆盖所述反射层30,所述着色层40首先起到打底的作用,即遮挡光线,再者,着色层40还可以配合反射层30进行调色作用。

请参阅图7,本实用新型还揭示一种手机盖板,所述手机盖板包括上述所述的手机装饰片。

所述承载体12为玻璃、有机玻璃、金属、硬质塑料或蓝宝石,此时承载体与所述图文结构层不是一体结构。

其他实施例中,手机盖板还包括壳体,图1~6中任一所述手机装饰片通过粘胶与所述壳体连接。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上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上面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上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并且,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