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手机配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手机保护壳体。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在手机的使用过程中,会由于使用者的粗心等问题,导致手机从手中跌落,造成手机的损坏,于是手机壳体应运而生,随着手机屏幕的不断增大,使用者利用一只手已经很难牢固地持稳手机,因此产生了诸如手机环贴扣的部件,可以让使用者的手指穿过环扣,从而拿稳手机,但是由于贴扣的粘性等问题,会出现脱落的情况,造成手机背部极不美观;此外,在使用者将手机背面放置于桌面时,由于环扣突起于手机背部,导致手机很难放平衡,可能会造成手机从桌面掉落,损坏手机。
因此,现在亟需一种手机保护壳体,不仅能够保证使用者只需要一只手就可以拿稳手机,并且能够平稳地放置于桌面上,避免手机掉落,还极为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手机保护壳体,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手机保护壳,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包括一平面板状的底部,以及与所述底部连接的顶壁和底壁,所述顶壁上设置有耳机插口,所述底壁上设置有充电插口,所述侧壁上设置有音量按键开口以及开关机插口,所述顶壁以及侧壁具有与手机外边沿相适配的用于卡合手机的弧形,所述顶壁以及底壁的两端由两条侧壁连接,所述底部的外表面上设置有规则形状的凹陷,所述凹陷内设置有转动的挂扣,且所述挂扣的厚度小于等于所述凹陷。
优选的,所述挂扣为金属挂扣。
优选的,所述挂扣包括一具有手指形弧度的受力部,以及设置于所述受力部两端的两个耳部,所述两个耳部的延伸方向相反,所述凹陷的侧面壁上设置有与孔径大于所述耳部的小孔,所述两个耳部分别嵌入所述小孔内。
优选的,所述凹陷的深度小于等于所述壳体厚度的二分之一。
优选的,所述凹陷的正投影为矩形。
优选的,所述凹陷的侧面壁的两个小孔之间的连线与所述壳体的竖直方向上的中心线形成一定的夹角。
优选的,所述夹角的范围为30度-60度。
优选的,所述底部的四个顶角上设置有缓冲垫。
优选的,所述壳体为硬质的塑料壳体。
优选的,所述凹陷的侧面壁上的小孔深度大于所述耳部的长度。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手机使用者玩耍手机时,使用者可以将手机直接伸入到挂扣的耳部内,便于使用者单手拿紧手机,并且由于当使用者不使用挂扣时,可以直接将挂扣转动入底部表面的凹陷内,且由于凹陷的深度大于挂扣的厚度,所以挂扣不会超出于底部的表面,使用者在将底部放置于平面上时,不会使手机放置显得比较突兀不稳,防止手机滑落摔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耳机插口;3-顶壁;4-缓冲垫;5-耳部;6-小孔;7-侧壁;8-挂扣;9-凹陷;10-充电插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手机保护壳,包括壳体1,壳体1包括一平面板状的底部,以及与底部连接的顶壁3和底壁,顶壁3上设置有耳机插口2,底壁上设置有充电插口10,侧壁7上设置有音量按键开口以及开关机插口,顶壁3以及侧壁7具有与手机外边沿相适配的用于卡合手机的弧形,顶壁3以及底壁的两端由两条侧壁7连接,底部的外表面上设置有规则形状的凹陷9,凹陷9内设置有转动的挂扣8,且挂扣8的厚度小于等于凹陷9。
挂扣8为金属挂扣8,金属扣的表面具有亮色的表面。
挂扣8包括一具有手指形弧度的受力部,以及设置于受力部两端的两个耳部5,两个耳部5的延伸方向相反,凹陷9的侧面壁上设置有与孔径大于耳部5的小孔6,两个耳部5分别嵌入小孔6内。凹陷9的深度小于等于壳体1厚度的二分之一。凹陷9的正投影为矩形。
凹陷9的侧面壁的两个小孔6之间的连线与壳体1的竖直方向上的中心线形成一定的夹角。夹角的范围为30度-60度。底部的四个顶角上设置有缓冲垫4。壳体1为硬质的塑料壳体1。凹陷9的侧面壁上的小孔6深度大于耳部5的长度。
该手机保护壳体1的工作原理是:在手机使用者玩耍手机时,使用者可以将手机直接伸入到挂扣8的耳部5内,便于使用者单手拿紧手机,并且由于当使用者不使用挂扣8时,可以直接将挂扣8转动入底部表面的凹陷9内,且由于凹陷9的深度大于挂扣8的厚度,所以挂扣8不会超出于底部的表面,使用者在将底部放置于平面上时,不会使手机放置显得比较突兀不稳,防止手机滑落摔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