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设备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814427阅读:480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设备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一种移动设备支架
[0001]
技术领域
[0002 ]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设备支架,具体为一手机支架。
[0003]
【背景技术】
[0004]目前市场上的手机支架主要有伸缩形支架,吸盘形支架及卡位形支架,其中伸缩形支架拿取不便,容易压到手机按键;吸盘形支架放置地方有限,阻碍视线且吸式容易掉落;卡位形支架又占用空调位置,拿取不便,需要双手操作,不便操作。
[0005]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的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设备支架,以克服现有技术的操作不方便的缺点。
[0007]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移动设备支架,包括:一固定底座和一吸附磁盘,其中固定底座由一铁球(4)和一铝座(3)组成,铁球底端有一螺丝孔,铝座通过螺丝(2)固定铁球,铝座底下粘贴有一 3M双面胶(I);其中吸附磁盘包括一金属托盘(5),一硅胶垫(6),一圆柱铁(7),一磁圈,一硅胶环(8 );其中圆柱体设置有一凹槽,娃胶垫(6)置于凹槽内,圆柱铁设置于磁圈内,磁圈吸附于金属拖盘内并形成一凹槽,硅胶环(8)嵌于该凹槽内。
[0008]本发明采取了上述方案以后,取放自如,可单手操作,360度任意旋转;强力磁性吸附,不易脱落;身小不占空间,精致美观;铝合金外框,坚固耐用防腐蚀。
[0009]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发明而了解。本发明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0010]
【附图说明】
[0011]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使得本发明的上述优点更加明确。
[0012]图1是本发明移动设备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地说明。
[0015]如图1所不,一种移动设备支架,在实施例中为一手机支架,包括:一固定底座和一吸附磁盘,其中固定底座由一铁球4和一铝座3组成,铁球底端有一螺丝孔,铝座通过螺丝2固定铁球,铝座底下粘贴有一3M双面胶I;其中吸附磁盘包括一金属托盘5,一硅胶垫6,一圆柱铁7,一磁圈,一硅胶环8;其中圆柱体设置有一凹槽,硅胶垫6置于凹槽内,圆柱铁设置于磁圈内,磁圈吸附于金属拖盘内并形成一凹槽,娃胶环8嵌于该凹槽内。
[0016]其中,该支架在使用的时候,与其相配套设置有一第二3M双面胶9,且在该第二 3M双面胶9上设置有第一隔磁片10,该第二隔磁片10通过一第三3M双面胶11与一第二隔磁片12相固定在一起。
[0017]其中,本发明的安装说明如下:
1.用酒精棉清洁粘贴位置需放置的地方也可;
2.把3M双面胶保护膜揭开;
3.把3M双面胶贴在手机背面,把吸磁片贴在手机背面的3M双面胶上;
4.揭开支架底座的3M胶保护膜;
5.粘贴固定底座在你想放置的地方;
6.把磁盘吸在底座圆球上;
7.将手机吸在磁盘上;
8.调整到你想要的角度。
[0018]本发明采取了上述方案以后,取放自如,可单手操作,360度任意旋转;强力磁性吸附,不易脱落;身小不占空间,精致美观;铝合金外框,坚固耐用防腐蚀。
[001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移动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固定底座和一吸附磁盘,其中固定底座由一铁球(4)和一铝座(3)组成,铁球底端有一螺丝孔,铝座通过螺丝(2)固定铁球,铝座底下粘贴有一3M双面胶(I);其中吸附磁盘包括一金属托盘(5 ),一硅胶垫(6),一圆柱铁(7),一磁圈,一娃胶环(8);其中圆柱体设置有一凹槽,娃胶垫(6)置于凹槽内,圆柱铁设置于磁圈内,磁圈吸附于金属拖盘内并形成一凹槽,硅胶环(8)嵌于该凹槽内。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移动设备支架,包括:一固定底座和一吸附磁盘,其中固定底座由一铁球(4)和一铝座(3)组成,铁球底端有一螺丝孔,铝座通过螺丝(2)固定铁球,铝座底下粘贴有一3M双面胶(1);其中吸附磁盘包括一金属托盘(5),一硅胶垫(6),一圆柱铁(7),一磁圈,一硅胶环(8);其中圆柱体设置有一凹槽,硅胶垫(6)置于凹槽内,圆柱铁设置于磁圈内,磁圈吸附于金属拖盘内并形成一凹槽,硅胶环(8)嵌于该凹槽内。
【IPC分类】H04M1/12
【公开号】CN105577868
【申请号】CN201610098001
【发明人】高遵胜
【申请人】高遵胜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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