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S型陶瓷纤维复合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9903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真空炉耐高温纤维模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S型陶瓷纤维复合模块。



背景技术:

普通陶瓷纤维又称为硅酸铝纤维,因其主要成分之一是氧化铝,而氧化铝又是陶瓷的主要成分,所以被叫做陶瓷纤维。陶瓷纤维具有重量轻、耐高温、热稳定性好、导热率低、比热小及耐机械震动等优点,因而在机械、冶金、化工、石油、陶瓷、玻璃、电子等行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陶瓷纤维是均质的熔体在骤冷条件下制得的过冷玻璃质纤维,纤维直径多为2~4μm,长度为30~250mm。在常温下纤维状玻璃态物质是极稳定,并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弹性。但在受热时,由于黏度降低产生质点再排列过程,即玻璃态物质生成晶体的结晶过程。随着纤维析晶量增大、晶粒生长及由纤维接触处的“烧结”,造成纤维性能劣化,直至失去纤维结构。玻璃态纤维受热条件下会自发析晶,向稳态晶体转化。由于结晶、晶粒长大,造成纤维性能劣化,从而使玻璃态纤维使用温度收到限制,一般不超过1250℃。非晶质(玻璃态)纤维在氧化性气氛和中性气氛中具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而在还原性气氛、真空条件及窑炉气氛中含有硫酸盐、氟化物、碱金属、V205等物质化学稳定性差,并直接影响纤维的析晶和晶粒的生长速度,使陶瓷纤维系能劣化。在还原性气氛下的主要过程:SiO2从玻璃相或莫来石中被还原;SiO2在真空条件下从玻璃相或莫来石中蒸发,即SiO2+CO→SiO↑+CO2;SiO2+H2→SiO↑+H2O。

现阶段,国内锻造炉及连续热镀锌线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运行在1250℃以上,且需要还原气氛保护,传统陶瓷纤维模块应用这种环境下,收缩较大,使用寿命较短,如若选用全进口晶体纤维,陶瓷纤维模块的制备成本会大幅提高。

为此,申请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找到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下面将要介绍的技术方案便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外型尺寸精确、易安装、耐1250℃~1400℃,并能抵抗还原性气氛和真空气氛的S型陶瓷纤维复合模块。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S型陶瓷纤维复合模块,包括呈S型折叠状的纤维毯本体以及安装在所述纤维毯本体内的用于使得所述纤维毯本体保持S型折叠状态的紧固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毯本体由一普通陶瓷纤维毯以及一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复合而成,所述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在折叠后位于所述纤维毯本体的外侧。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为耐1600℃的晶体纤维毯或耐1500℃的含铬型纤维毯。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的厚度为12.5mm或25m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普通陶瓷纤维毯的厚度为12.5mm或25mm。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紧固件为M型锚固件。

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陶瓷纤维复合模块采用两层纤维毯复合而成,其中外层的纤维毯采用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其可直接接触1250℃以上高温,隔绝高温并抵抗炉内复杂气氛侵蚀,有效地遮挡结晶掉渣,这样在安全使用温度下,本实用新型具有低收缩、低热导且保持良好的弹性的优点。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制备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中给出的是一种S型陶瓷纤维复合模块,包括呈S型折叠状的纤维毯本体100以及安装在纤维毯本体100内的用于使得纤维毯本体100保持S型折叠状态的紧固件200,紧固件200优选地择用M型锚固件。

纤维毯本体100由一普通陶瓷纤维毯110以及一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120复合而成,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120在折叠后位于纤维毯本体100的外侧。在本实施例中,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120为耐1600℃的晶体纤维毯或耐1500℃的含铬型纤维毯。至少耐1500℃的纤维毯120的厚度为12.5mm或25mm。普通陶瓷纤维毯110的厚度为12.5mm或25mm。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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