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杀菌组合物及其杀菌制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0043阅读:45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农药制剂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杀菌组合物及其制剂。



背景技术:

杀菌剂在农作物上使用广泛,但使用杀菌剂单剂能防治的病害比较单一,并且容易产生抗性。杀菌剂的复配混用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821年使用的石硫合剂防治梨树病害时就开始了。1882年出现的波尔多液,在病害防治上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有机杀菌剂的发展,杀菌剂的复配混用范围不断扩大,混剂品种不断增多,特别是内吸杀菌剂的迅速发展,更促进了杀菌混剂的发展。其原因不仅是植物保护上兼治两种或多种病害的需要,而且也是延缓内吸杀菌剂产生抗性的需要。同时由于内吸杀菌剂结构一般比较复杂,成本比较高,它与价格较低的保护性杀菌剂混用可以降低用药成本。杀菌剂混用,常伴有生物学作用的改变,合理的混用实际上就是选择其有益的生物学变化,以收到单一制剂难以收到的效果,达到更好防治病害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杀菌组合物及其杀菌制剂,其增强了对水稻、小麦、蔬菜、果树等农作物病害的防效,且无交叉抗性,具有增效作用。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杀菌组合物,由种菌唑和环氟菌胺组成,所述种菌唑和环氟菌胺的重量比为1:8-10:1,其中优选为1:5-8:1。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杀菌制剂,其由上述的杀菌组合物和农药制剂上可接受的辅料组成,所述杀菌组合物占杀菌制剂的重量百分比为1-90%。本发明杀菌制剂可通过添加辅料按照本领域常规方法复配制成乳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或水分散粒剂等剂型。

当本发明杀菌制剂为乳油时,各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杀菌组合物1%-40%、乳化剂1%-30%、余量为溶剂。

当本发明杀菌制剂为悬浮剂时,各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杀菌组合物1%-40%、湿润剂1%-10%、分散剂1%-10%、增稠剂0.1%-2%、余量为水。

当本发明杀菌制剂为可湿性粉剂时,各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杀菌组合物1%-90%、湿润剂1%-10%、分散剂1%-10%、余量为载体。

当本发明杀菌制剂为水分散粒剂时,各原料的重量百分比为:杀菌组合物1%-90%、湿润剂1%-10%、分散剂1%-10%、崩解剂0.1%-5%、黏结剂0.1%-5%、余量为。

本发明中,所述的乳化剂选自农乳500号、农乳600号、农乳700号、NP系列、农乳0201B、农乳0203B、农乳2201、蓖麻油聚氧乙烯醚、脂肪酸聚氧乙烯醚、聚氧乙烯脂肪醇醚、乙氧基蓖麻油和脂肪酸聚乙二醇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溶剂选自芳烃溶剂油、磷酸三丁酯、四氢糖醇、四氢呋喃、植物油、石蜡油、润滑油或溶剂油100号、溶剂油150号、溶剂油180号和溶剂油200号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的湿润剂选自十二烷基硫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钙、烷基萘磺酸钠、脂肪醇聚乙二醇醚硫酸盐、脂肪醇聚乙烯醚(如AEO-9等)、湿润剂T-60、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失水山梨醇脂肪酸酯聚氧乙烯醚和烷基萘甲醛缩合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的分散剂可选自木质素磺酸钠、木质素磺酸钙、聚丙烯酸钠、亚甲基双萘磺酸盐、烷基胺基牛磺酸盐、亚甲基双萘磺酸钠甲醛缩合物、羧甲基纤维素、三聚磷酸钠和烷基萘磺酸盐缩聚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的增稠剂选自黄原胶、聚乙烯醇、海藻酸钠、淀粉和有机膨润土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的崩解剂选自膨润土、尿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硫酸铵、无机盐、硅胶和聚乙二醇(PEG)、SF-04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的黏结剂选自蔗糖、可溶性淀粉、聚丙烯酸钠、糊精和黄原胶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发明中,所述的载体选自高岭土、硅藻土、轻质碳酸钙、凹凸棒、白炭黑尿素和硫酸铵中的一种或多种。

种菌唑为麦角甾醇生物合成抑制剂,兼具内吸、保护和治疗作用;可防治许多种子病害,可用于水稻、谷物、观赏植物和非作物领域等;尤其对水稻恶苗病(Gibberella fujikuroi)、叶斑病(Cochliobolusmiyabeanus)和稻瘟病(Pyricularia oryzae)等特别有效;并能有效防治玉米苗期的茎基腐病和丝黑穗病等。作为水稻种子处理剂,其用量为20~30 g/100 kg(种子)。在美国,种菌唑作为种子处理杀菌剂,可用于许多作物,用药量为1.3~10 g/100 kg(种子);在日本,种菌唑长期用于水稻,防治立枯病等。

环氟菌胺的作用机理通过抑制白粉病菌生活史(也即发病过程)中菌丝上分生的吸器的形成和生长,次生菌丝的生长和附着器的形成。但对孢子萌发、芽管的廷长和附着器形成均无作用。试验结果表明环氟菌胺与吗啉类、三唑类、苯并咪唑类、嘧啶胺类杀菌剂、饯粒体呼吸抑制剂、苯氦喹啉等无交互抗性。大量的生物活性测定结果表明,环氟菌胺对众多的白粉病不仅具优异的保护和治疗活性,而且具有很好的持效活性和耐雨水冲刷活性。尽管其具有裉好的蒸气活性和叶面扩散活性,但在植物体内的移动活性则比较差,即内吸活性差。环氟茵胺对作物安全。

由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所述杀菌组合物及其制剂以种菌唑和环氟菌胺复配作为有效成分,二者优势互补,具有协同作用,可延缓病菌抗药性的产生,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对防治农作物病害具有增效作用,能够广泛应用于农作物病害的防治中。

本发明经试验研究发现:种菌唑和环氟菌胺复配后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并可以降低杀菌成本、延缓抗药性的产生,还具有持效期长、低残留的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杀菌组合物及其制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借鉴本文内容,适当改进工艺参数实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类似的替换和改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它们都被视为包括在本发明的范畴。本发明的产品已经通过较佳实施例进行了描述,相关人员明显能在不脱离本发明内容、精神和范围内对本文所述的产品进行改动或适当变更与组合,来实现和应用本发明技术。

实施例1:5%种菌唑•环氟菌胺乳油

种菌唑4%、环氟菌胺1%、农乳500号10%、农乳600号15%、溶剂油100号补足100%;经充分混合溶解,即得到5%种菌唑•环氟菌胺乳油。

实施例2:35%种菌唑•环氟菌胺乳油

种菌唑30%、环氟菌胺5%、农乳0201B 30%、溶剂油200号补足100%;经充分混合溶解,即得到35%种菌唑•环氟菌胺乳油。

实施例3:11%种菌唑•环氟菌胺悬浮剂

种菌唑10%、环氟菌胺1%、AEO-9 3%、三聚磷酸钠6%、淀粉1.2%、水补足100%;经充分混合研磨,即得到11%种菌唑•环氟菌胺悬浮剂。

实施例4:40%种菌唑•环氟菌胺悬浮剂

种菌唑5%、环氟菌胺35%、湿润剂T-60 4%、聚丙烯酸钠7%、聚乙烯醇1.5%、水补足100%;经充分混合研磨,即得到32%种菌唑•环氟菌胺悬浮剂。

实施例5:27%种菌唑•环氟菌胺可湿性粉剂

种菌唑3%、环氟菌胺24%、十二烷基硫酸钠4%、木质素磺酸钠7%、高岭土补足至100%;经充分混合、气流粉碎、混合,即得到27%种菌唑•环氟菌胺可湿性粉剂。

实施例6:56%种菌唑•环氟菌胺可湿性粉剂

种菌唑16%、环氟菌胺40%、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亚甲基双奈磺酸钠6%、高岭土补足至100%;经充分混合、气流粉碎、混合,即得到56%种菌唑•环氟菌胺可湿性粉剂。

实施例7:36%种菌唑•环氟菌胺水分散粒剂

种菌唑6%、环氟菌胺30%、十二烷基苯磺酸钙3%、羧甲基纤维素7%、硫酸铵1%、黄原胶3%、轻质碳酸钙补足100%;经充分混合、气流粉碎、捏合、造粒、干燥及筛分,即得到36%种菌唑•环氟菌胺水分散粒剂。

实施例8:80%种菌唑•环氟菌胺水分散粒剂

种菌唑40%、环氟菌胺40%、十二烷基萘磺酸钠3%、三聚磷酸钠6%、尿素3%、糊精2%、硅藻土补足100%;经充分混合、气流粉碎、捏合、造粒、干燥及筛分,80%种菌唑•环氟菌胺水分散粒剂。

实施例9:药效试验

以本发明实施例1-8制备的种菌唑•环氟菌胺杀菌制剂、20%环氟菌胺悬浮剂、25%种菌唑乳油为供试农药,用量为150g(a.i.)/hm2,防治结果见表1。

表1 药效试验(%)

由表1可知,本发明所述杀菌组合物的两种组分无交叉抗性,复配后对水稻恶苗病、玉米茎基腐病、黄瓜白粉病和小麦白粉病药效明显高于各单剂单独使用的药效,具有增效作用且增效显著。

实施例10:室内毒力测定

为了对种菌唑和环氟菌胺复配的比例进行筛选,将以上实施例的产品进行了室内毒力测定。试验采用盆栽法。选取长势一致的三到四叶期的黄瓜苗,每个处理选用5盆供试黄瓜苗,进行喷雾,每个药剂设置5个浓度梯度。药剂处理24h后接菌,将采自田间的黄瓜白粉病病叶在黄瓜苗上方均匀抖落分生孢子进行接种,然后将黄瓜苗放入温室中培养。7d后,调查病情指数,并计算防治效果,然后按最小二乘法计算抑制中浓度EC50,再用孙云沛法计算共毒系数(CTC)。

共毒系数(CTC)≥120表现为增效作用;

共毒系数(CTC)≤80表现为拮抗作用;

80<共毒系数(CTC)<120表现为相加作用。

实测毒力指数(ATI)=(标准药剂EC50/供试药剂EC50)×100;

理论毒力指数(TTI)=(A的毒力指数×混剂中A的百分含量)+(B的毒力指数×混剂中B的百分含量);

共毒系数(CTC)=[混剂实测毒力系数(ATI)/混剂理论毒力系数(TTI)]×100,试验结果见表2。

表2 种菌唑和环氟菌胺对黄瓜白粉病病菌的配方筛选结果

表2中数据表明,种菌唑和环氟菌胺混配的比例在1:8-10:1共毒系数均大于120,表明两者混配在此比例之间对黄瓜白粉病病菌具有显著的增效作用。

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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