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猪圈用的清洗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0827阅读:401来源:国知局
一种猪圈用的清洗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猪圈用的清洗结构。



背景技术:

猪是一种杂食性哺乳动物,性温驯,适应力强,繁殖快,是人类肉食的主要来源,人类驯化饲养猪的历史相当悠久,不过至16世纪才广为世界所知,我国特别是南方地区,人们喜爱进食猪肉,对猪一般也进行圈养。

但是猪圈中猪的排泄物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清理,会导致细菌、蚊虫的滋生,间接的可能会影响猪的健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基于上述问题,需要提供一种可以解决问题的猪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猪圈用的清洗结构,该结构实现了不用饲养员进入猪圈清洗猪的繁琐工作,需要清洗时,只需将一侧的清洗管打开,让水冲洗承重板,猪的粪便以及污水会由通孔流到外面。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猪圈用的清洗结构,包括墙体,所述墙体的顶面位置处设置有盖板,所述墙体内侧底面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底部的中间位置处排污口,所述凹槽内设置有导流板,所述凹槽的顶部位置处设置有承重板,所述承重板的顶面位置处设置有两个以上的通孔,所述承重板顶面靠近左侧的位置处设置有分隔板,所述分隔板与所述墙体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分隔板右侧位置处设置有饲养槽,所述承重板顶面靠近前面位置处设置有导板,所述墙体后端面设置有清洗管。

优选地,所述导流板设置有两块,分别设置在所述排污口的左、右两侧位置处;通过设置有两块对称的导流板,可以最大程度的把垃圾导到排污口。

优选地,所述导流板设置有向所述排污口倾斜的顶面;通过设置有倾斜的顶面,能更好的把污水,粪便之类的送到排污口。

优选地,所述通孔贯穿所述承重板,所述通孔直径为1.5cm-2.00cm;通过设置有圆形的,而且直径比猪脚小的通孔,避免了猪在活动时,脚卡在通孔内。

优选地,所述清洗管设置在所述承重板的顶部,所述清洗管与所述导板相对;通过设置有相对的清洗管以及导板,能将清洗管喷出来的水在经过导板反冲回去,进行二次冲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结构实现了不用饲养员进入猪圈清洗猪的繁琐工作,需要清洗时,只需将一侧的清洗管打开,让水冲洗承重板,猪的粪便以及污水会由通孔流到外面,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猪圈用的清洗结构,包括墙体1,所述墙体1的顶面位置处设置有盖板101,所述墙体1内侧底面设置有凹槽102,所述凹槽102底部的中间位置处排污口103,所述凹槽102内设置有导流板104,所述凹槽102的顶部位置处设置有承重板105,所述承重板105的顶面位置处设置有两个以上的通孔106,所述承重板105顶面靠近左侧的位置处设置有分隔板107,所述分隔板107与所述墙体1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分隔板107右侧位置处设置有饲养槽108,所述承重板105顶面靠近前面位置处设置有导板109,所述墙体1后端面设置有清洗管110。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导流板104设置有两块,分别设置在所述排污口103的左、右两侧位置处;通过设置有两块对称的导流板,可以最大程度的把垃圾导到排污口。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导流板104设置有向所述排污口103倾斜的顶面;通过设置有倾斜的顶面,能更好的把污水,粪便之类的送到排污口。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通孔106贯穿所述承重板105,所述通孔106直径为1.5cm;通过设置有圆形的,而且直径比猪脚小的通孔,避免了猪在活动时,脚卡在通孔内。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清洗管110设置在所述承重板105的顶部,所述清洗管110与所述导板109相对;通过设置有相对的清洗管以及导板,能将清洗管喷出来的水在经过导板反冲回去,进行二次冲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结构实现了不用饲养员进入猪圈清洗猪的繁琐工作,需要清洗时,只需将一侧的清洗管打开,让水冲洗承重板,猪的粪便以及污水会由通孔流到外面,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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