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叶蚜虫清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8102阅读:7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烟叶田间害虫防治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烟叶蚜虫清除装置。



背景技术:

中国的烟叶主要种植在中西部山区,作为一种经济作物,被许多农民种植,以增加收入。农田中种植烟叶需要杀虫时,都是利用喷洒农药的方式来进行杀灭害虫,传统的采用化学治虫,喷洒农药后,农药会对烟叶造成危害,不利于烟叶本身的生长,并且可能会对烟叶本身造成伤害,导致烟叶感染病毒。

传统的捕虫方式是利用虫子的趋黄性,设置粘板来捕虫,粘板遇到水以后就不能使用,限制了使用环境,并且粘板在夜晚不能使用,降低了捕虫的效率。

现有技术的田间诱虫装置的高度不能调节,不利于使用,同时支撑杆的底部没有平衡装置,插在田间的支撑杆容易翻倒,影响诱虫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不受环境限制,使用方便,移动方便,且清除害虫效果较好的烟叶蚜虫清除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为:一种烟叶蚜虫清除装置,包括底座以及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收集桶,所述收集桶上设置有与所述收集桶连通的抽风管,所述抽风管的另一端与鼓风机连接,所述鼓风机设置于所述底座内,所述抽风管与所述收集桶连接处设置有滤网,所述底座上述设置有控制所述鼓风机启停的按钮;所述收集桶的低端通过弯管与可以伸缩的软管连接,所述软管的自由端设置有吸盘,所述吸盘内的通孔四周设置有驱虫剂发生器,所述驱虫剂发生器通过吸盘手柄上的开关控制打开或关闭,所述吸盘手柄位于所述软管与所述吸盘连接处,并套设于所述软管外围。

进一步地:位于所述底座内在所述鼓风机与所述抽风管之间设置有增压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设置有轮对。

进一步地:所述收集桶由透明材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的烟叶蚜虫清除装置由于设置有吸盘,在吸盘内设置有驱虫剂发生器,在清除烟叶蚜虫时,同时打开驱虫剂发生器和鼓风机,驱虫剂发生器里面产生的烟雾剂具有驱虫的功能,烟雾剂将蚜虫驱离烟叶,此时在鼓风机的作用下,吸盘内产生负压将蚜虫吸入进入收集桶内,从而实现对蚜虫的清除,且清除蚜虫效果好。且由于在鼓风机与抽风管之间设置增压装置,使得吸盘内的负压足够大,吸走蚜虫的动力足,清除彻底。

吸盘与软管连接,由于软管可以伸缩,在使用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调节软管的长度,因此不受环境限制,使用非常方便。

底座下端轮对的设置,方便整个装置的移动且运行平稳,提高了除虫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图1为烟叶蚜虫清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请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的烟叶蚜虫清除装置,包括底座8以及设置于所述底座8上的收集桶5,所述收集桶5上设置有与所述收集桶5连通的抽风管12,抽风管12为弯曲状,与收集桶5为密封连接。所述抽风管12的另一端与鼓风机10连接,位于所述底座8内在所述鼓风机10与所述抽风管12之间设置有增压装置11,增压装置11的设置目的是为了增加收集桶5内的负压。

鼓风机10设置于所述底座8内,所述抽风管12与所述收集桶5连接处设置有滤网13,目的是为了防止蚜虫被吸入进入抽风管12而堵塞抽风管12。所述底座8上述设置有控制所述鼓风机10启停的按钮7。

在收集桶5的低端通过弯管6与可以伸缩的软管4连接,软管4可伸缩,方便根据需要调节长度,使用方便自如。软管4的自由端设置有吸盘1,所述吸盘1内的通孔四周设置有驱虫剂发生器2,所述驱虫剂发生器2通过吸盘手柄4上的开关3控制打开或关闭,所述吸盘手柄4位于所述软管4与所述吸盘1连接处,并套设于所述软管4外围。

所述收集桶5由透明材料制成,便于观察内部的蚜虫的收集情况。所述底座8上设置有轮对9,便于装置的平稳移动,且移动方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烟叶蚜虫清除装置由于设置有吸盘,在吸盘内设置有驱虫剂发生器,在清除烟叶蚜虫时,同时打开驱虫剂发生器和鼓风机,驱虫剂发生器里面产生的烟雾剂具有驱虫的功能,烟雾剂将蚜虫驱离烟叶,此时在鼓风机的作用下,吸盘内产生负压将蚜虫吸入进入收集桶内,从而实现对蚜虫的清除,且清除蚜虫效果好。且由于在鼓风机与抽风管之间设置增压装置,使得吸盘内的负压足够大,吸走蚜虫的动力足,清除彻底。

吸盘与软管连接,由于软管可以伸缩,在使用的时候可以根据需要调节软管的长度,因此不受环境限制,使用非常方便。

底座下端轮对的设置,方便整个装置的移动且运行平稳,提高了除虫的工作效率。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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