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蔗糖裱酱(无蔗糖果占、果酱、晶晶亮果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9493阅读:6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无蔗糖裱酱(无蔗糖果占、果酱、晶晶亮果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蔗糖裱酱(无蔗糖果占、果酱、晶晶亮果膏),属烘焙制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蔗糖是甜味之王,为食品工业的大宗原料之一;除提供纯正怡人的甜味刺激及16.7kJ/g的高能量外,还给食品配料系统提供适宜的粘度、质构和体积,并有一定的高渗抗菌特性。然而,蔗糖摄入量过多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不健康因子;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其提出的“国民健康指南”中,无一例外地劝告国民限制对蔗糖的摄入,现代消费者对食品中的蔗糖含量甚为敏感,但又向往那愉快的,纯正的甜味刺激,而无法适应单纯的低糖或无糖食品;在现今的国内外同类产品中,蔗糖可谓让人感到“口欲、健康难两全”;含糖量过高给人们带来肥胖、龋齿、胆结实、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不少人因此望糖生畏,避而远之。

发明内容
为解决烘焙制品含糖量过高给人们带来肥胖、龋齿、胆结实、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危害而研制,无蔗糖裱酱(无蔗糖果占、果酱、晶晶亮果膏)主要是以多元糖醇代替蔗糖为主要原料、辅以食品增稠剂、酸味剂、食用色素(天然色素)、食用香精等原料组成,其成分重量配比范围是木糖醇3.0%~50.0%、山梨糖醇3.0%~40.0%、麦芽糖醇0~55.0%、羧甲基纤维素钠0.02%~0.3%、变性淀粉3.0%~8.0%、柠檬酸0.10%~0.30%、柠檬酸钠0.01%~0.08%、水30.0%~60.0%,食用香精及色素适量;用如下生产工艺制成原料检验→按上述配比准确称重配料→加热煮制(80℃~90℃,保持15~20分钟)→加入用水溶解好的防腐剂、酸味剂、食用香精、食用色素→在高温下,制成半流动状态或膏状物质,经准确称重灌装→成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优点和特点(1)无蔗糖裱酱主要是以木糖醇、食品增稠剂等为主要原料,其特点在于非蔗糖甜味料,在人体的代谢途径与胰岛素无关,既解决了糖尿病人难品甜味之苦,又不会引起血液葡萄糖与胰岛素水平大幅度的波动,适合于糖尿病人、肥胖人群食用;(2)不是口腔微生物(特别是突变链球菌)的适宜作用底物,不会像蔗糖一样被大多口腔微生物所发酵,不会引起牙齿龋变,有利于保护儿童的牙齿健康;(3)低热量、甜度适宜、口感清爽,适合于肥胖人群食用;(4)因木糖醇与乳糖同样具有增强对钙质吸收的作用,可使钙的吸收率和储存率增高。
具体实施例方式按重量配比,取木糖醇30.00%、山梨糖醇10.00%、麦芽糖醇5.00%、羧甲基纤维素钠0.20%、变性淀粉3.00%、水51.55%、柠檬酸0.20%、柠檬酸钠0.05%、食用香精适量、食用色素适量;无蔗糖裱酱(无蔗糖果占、果酱、晶晶亮果膏)按如下生产工艺制成原料检验→按上述配比准确称重配料→加热煮制(80℃~90℃,保持15~20分钟)→加入用水溶解好的防腐剂、酸味剂、食用香精、食用色素→在高温下,制成半流动状态或膏状物质,经准确称重灌装→成品。
权利要求
1.一种无蔗糖裱酱(无蔗糖果占、果酱、晶晶亮果膏),主要是以多元糖醇代替蔗糖为主要原料、辅以食品增稠剂、酸味剂、食用色素(天然色素)、食用香精等原料组成,其特征在于成分重量配比范围是木糖醇3.0%~50.0%、山梨糖醇3.0%~40.0%、麦芽糖醇0~55.0%、羧甲基纤维素钠0.02%~0.3%、变性淀粉3.0%~8.0%、柠檬酸0.10%~0.30%、柠檬酸钠0.01%~0.08%、水30.0%~60.0%,食用香精及色素适量;用如下生产工艺制成原料检验→按上述配比准确称重配料→加热煮制(80℃~90℃,保持15~20分钟)→加入用水溶解好的防腐剂、酸味剂、食用香精、食用色素→在高温下,制成半流动状态或膏状物质,经准确称重灌装→成品。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蔗糖裱酱,属烘焙制品技术领域,为解决烘焙制品含糖量过高给人们带来肥胖、龋齿、胆结石、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危害而研制,本发明主要是以多元糖醇代替蔗糖为主要原料、辅以食品增稠剂、酸味剂、食用色素、食用香精等原料组成,重量配比范围木糖醇3.0%~50.0%、山梨糖醇3.0%~40.0%、麦芽糖醇0~55.0%、羧甲基纤维素钠0.02%~0.3%、变性淀粉3.0%~8.0%、水30.0%~60.0%,食用香精及色素适量;用如下生产工艺制成原料检验→按上述配比准确称重配料→加热煮制(80℃~90℃,保持15~20分钟)→加入用水溶解好的防腐剂、酸味剂、食用香精、食用色素-在高温下,制成半流动状态物质,准确称重灌装→成品;本发明为非蔗糖甜味料,适合糖尿病、肥胖人食用,具有保护牙齿、增高钙吸收率及储存率的有益效果。
文档编号A23L1/06GK1460426SQ03132449
公开日2003年12月10日 申请日期2003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03年6月19日
发明者许武顺, 寇志松, 何海霞 申请人:哈尔滨冠邦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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