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食品原料投放装置。
背景技术:
在我国,食品加工企业较多,通过食品原料进行加工,生产食品,可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食品加工行业在我国目前前景较好,在食品加工中,通常需要将不同的食品原料投放到一起进行粉碎混合再深加工,最后得到食品,因此,在食品加工的过程中经常需要食品投放装置。
食品原料投放装置主要是将不同的原料投放到一起进行加工,目前,食品原料在加工的过程中需要粉碎和搅拌,目前食品原料投放装置不具备这一功能,目前人们都是通过食品原料装置投放到一起后进行转移,在进行粉碎搅拌等工序,操作比较复杂,费时费力,给人们在食品加工中带来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食品原料投放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食品原料投放装置,包括装置本体、支架、电机和进料口,所述装置本体顶部设有电机、装置本体顶部位于电机左侧设有进料口,进料口与装置本体内部连通;所述装置本体内部上端设有粉碎腔,装置本体内部下端设有搅拌腔;所述粉碎腔与搅拌腔通过隔板分隔;所述装置本体内部设有旋转轴,旋转轴顶部与电机连接,旋转轴底部穿过隔板并延伸至搅拌腔底部;所述旋转轴位于粉碎腔内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杆,固定杆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粉碎杆,粉碎杆表面横向连接有多个芒刺;所述旋转轴位于搅拌腔内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杆,连接杆末端固定连接有刮板,刮板抵接在装置本体内壁上,旋转轴中下部表面固定连接有搅拌杆;所述装置本体底部设有螺旋送料管,螺旋送料管缠绕连接在旋转轴表面,螺旋送料管与装置本体内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装置本体为圆柱形结构,装置本体底部为圆锥形 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装置本体底部设有支架,支脚的数量不少于3根。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隔板上设有多个通孔,通孔(15)的直径为1-2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投放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该装置具有粉碎功能,粉碎效率较高,粉碎后的食品原料混合均匀,且该装置还能有效节约食品原料,防止食品原料浪费,节约了原料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食品原料投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本体;2-支架;3-电机;4-进料口;5-粉碎腔;6-搅拌腔;7-固定杆;8-粉碎杆;9-芒刺;10-连接杆;11-刮板;12-搅拌杆;13-螺旋送料管;14-隔板;15-通孔;16-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食品原料投放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支架2、电机3和进料口4;所述装置本体1为圆柱形结构,装置本体1底部为圆锥形结构;所述装置本体1顶部设有电机3、装置本体1顶部位于电机3左侧设有进料口4,进料口4与装置本体1内部连通,装置本体1底部设有支架2,作为优选,支脚的数量不少于3根;所述装置本体1内部上端设有粉碎腔5,装置本体1内部下端设有搅拌腔6;所述粉碎腔5与搅拌腔6通过隔板14分隔,隔板14上设有多个通孔15,作为优选,通孔15的直径为1-2mm;所述装置本体1内部设有旋转轴16,旋转轴16顶部与电机3连接,旋转轴16底 部穿过隔板14并延伸至搅拌腔6底部;所述旋转轴16位于粉碎腔5内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杆7,固定杆7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粉碎杆8,粉碎杆8表面横向连接有多个芒刺9,当食品原料桶进料口4进入粉碎腔5内,电机3通过旋转轴带动粉碎杆8转动,粉碎杆8与食品原料发生撞击,粉碎杆8表面的芒刺9就物料击碎;所述旋转轴16位于搅拌腔6内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连接杆10,连接杆10末端固定连接有刮板11,刮板11抵接在装置本体1内壁上,旋转轴16中下部表面固定连接有搅拌杆12,粉碎后的食品原料通过隔板14上的通孔15进入搅拌腔6内,搅拌腔6内的搅拌杆12将原料混合均匀,刮板11可将附着在装置本体1内壁上的食品原料刮下,防止食品原料浪费,节约了原料成本;所述装置本体1底部设有螺旋送料管13,螺旋送料管13缠绕连接在旋转轴16表面,螺旋送料管13与装置本体1内连通,搅拌均匀的食品原料通过螺旋送料管13送出投放。该投放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该装置具有粉碎功能,粉碎效率较高,粉碎后的食品原料混合均匀,且该装置还能有效节约食品原料,防止食品原料浪费,节约了原料成本。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