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作鲣鱼干的除水烘干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05747发布日期:2019-04-05 19:25阅读:3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作鲣鱼干的除水烘干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产品生产加工设备,具体是一种制作鲣鱼干的除水烘干设备。



背景技术:

水产业是我国最早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领域。在我国动物产品消费中始终占有重要位置,消费份额占比变化不大。消费量方面,在居民食物消费的大宗动物性食品中,猪牛羊肉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全国人均水产品消费仅为猪牛羊肉消费量的一半。

鲣鱼是金枪鱼围网的主要捕捞对象,也是拖毛钓、流刺网的捕捞对象,同金枪鱼一样为大洋性重要经济鱼。可供鲜食或制成咸干品,世界主要渔业国利用鲣鱼加工成罐头制品,在欧美市场十分畅销。

鲣鱼干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曝晒和海风风干,才能达到鱼干的效果,主要是由于鲣鱼肌肉含水量较高,因此晒制时间自然很长,这也限制了鲣鱼干生产效率,想要达到既定的产量,只能依靠增加批次生产的产量,意味着更多的人物力和成本的投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制作鲣鱼干的除水烘干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制作鲣鱼干的除水烘干设备,包括:驱动装置、防护罩和晒架,所述晒架设置在防护罩内,并与驱动装置连接;晒架包括底框和顶框,所述顶框和底框固定连接,底框内固定安装金属网,顶框内活动设置内框,所述内框内也安装金属网,顶框的四个顶点位置固定设置支座,所述支座上设置盲孔,内框的顶点与盲孔相对的位置设置螺纹孔,螺纹孔内设置调节螺栓,且调节螺栓转动安装在盲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和带传动机构,所述带传动机构包括带轮和皮带,带传动机构分别与电机和晒架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带传动机构的传动比设置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框通过合页与底框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框上设置锁片,所述锁片上设置固定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防护罩内安装紫外线杀菌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防护罩底部设置集水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可转动的晒架,先对鲣鱼片进行离心脱水,大大减低其内的水含量,再进行晒制,可大大缩短晒制周期,提高鲣鱼干加工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晒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制作鲣鱼干的除水烘干设备,包括:驱动装置、防护罩2和晒架7,所述晒架7设置在防护罩2内,并与驱动装置连接;晒架7包括底框71和顶框5,所述顶框5和底框71固定连接,底框71内固定安装金属网,顶框5内活动设置内框6,所述内框6内也安装金属网61,顶框5的四个顶点位置固定设置支座51,所述支座51上设置盲孔,内框6的顶点与盲孔相对的位置设置螺纹孔,螺纹孔内设置调节螺栓12,且调节螺栓12转动安转在盲孔内,转动调节螺栓12,使内框6带动金属网61向内移动,将鲣鱼半成品压紧在上下金属网中,利于鲣鱼内的水分析出;而通过驱动装置驱动晒架7转动,其内鲣鱼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水分析出,并被甩出体外,从而大大减少鲣鱼体内水含量,再将晒架7一面朝上平放,通过曝晒的方式除去剩余的水分,再将晒架7换面,将鲣鱼的另一面晒干。

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1和带传动机构,所述带传动机构包括带轮4和皮带3,带传动机构分别与电机1和晒架7连接,驱动晒架7转动。

所述带传动机构的传动比为20-35间,保证晒架7能获得合适的转速。

所述顶框5通过合页13与底框71连接,可绕合页13转动开启,方便放入鲜鲣鱼片。

所述顶框5上设置锁片11,所述锁片11上设置固定螺栓10,将顶框5固定住。

所述防护罩2内安装紫外线杀菌灯8,鲣鱼干晒制过程中难免会受到细菌等微生物感染,在晒架7的一面进行晒制时,紫外线杀菌灯8正对晒架7的另一面,对鲣鱼片进行杀菌消毒。

所述防护罩2底部设置集水斗21,用于收集离心甩出的水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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