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该电动牙刷手柄包括:
壳体,其内腔设有至少一个发光元件;
遮光件,其包括:
透光板,其设于至少一个所述发光元件的外围;以及
第一涂层,其设于所述透光板的外表面和/或内表面;
其中,在所述第一涂层上、与每个所述发光元件相对应的位置处形成有具有设定形状的透光区;
所述发光元件的光能够穿过该透光区使得该透光区的形状经所述壳体予以可视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为透明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该电动牙刷手柄还包括第二涂层,其设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和/或内表面,所述发光元件的光能够穿过所述透光区经所述第二涂层和所述壳体予以可视化。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驱动控制部,该驱动控制部包括:
马达,其动力输出端与安装在所述电动牙刷手柄上的刷头相连接,用于驱动所述刷头动作;以及
控制板,其用于控制所述马达和各个所述发光元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板与所述发光元件均固定于所述控制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还设置有支架;
其中,所述支架的一侧与电池支架,其一侧通过与电池盖相配合,形成电池的安装空间;
其中,所述支架的另一侧固定有所述控制板;
其中,所述支架的末端通过底盖进行轴向限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还设有至少一个用于选择目标工作模式的开关件,所述开关件与所述控制板电连接。
8.一种电动牙刷,包括电动牙刷手柄和能够安装在所述电动牙刷手柄一端的至少一个刷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牙刷手柄采用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牙刷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