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58830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设备,具体是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



背景技术:

医用推车是指病房防护转运医用设备,适用于各大型医院、卫生诊所、药房、精神病院以及各大日常使用的转动推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护理者的操作负担。目前在医院临床手术过程中,护理人员要为医生提供手术器械,同时将所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具装在垃圾桶内。目前护理人员要用护理盘来盛装各种医疗用品和器械。但是现在医用的护理盘对药品、器械的携带、存放、使用十分不便,使用时也很麻烦,有时在手术过程中,医务人员用护理盘托装一些暂时无处存放的医疗废弃物,这样就容易造成混乱,甚至出现药物与废弃物一起扔掉的情况,而且护理人员在使用护理盘时基本上都是手托,这样容易在使用时出现护理盘倾斜,护理盘中的医疗器械掉在地上的情况,给手术过程带来诸多不便,现有的医疗车不能根据使用者的身高调节高度,使用不方便,且没有设置垃圾桶,不便护理人员收集医疗垃圾。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包括主体,所述主体下侧左右两端设有万向轮,所述主体内部下端设有储物柜,所述储物柜左右两侧设有通风口,所述储物柜内部设有若干储物槽,所述储物柜前侧设有柜门,所述柜门内侧设有把手,所述储物柜上侧右端设有放置槽,所述储物柜上侧左端设有支撑台,所述支撑台上侧滑动槽,所述滑动槽上侧设有垃圾桶,所述主体上端外侧设有写字板放置槽,所述写字板放置槽上侧设有推杆,所述推杆上侧外端设有推手,所述主体上侧右端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部设有隔块,所述主体上侧左端设有倾斜书写板,所述倾斜书写板右侧设有悬挂杆,所述悬挂杆上侧设有顶板,所述顶板下侧设有若干个挂钩。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通风口内部设有过滤网。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台上侧设有凸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推杆和主体连接处设有固定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推手上设有防滑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板上侧设有小物品放置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储物柜、放置槽、悬挂杆和凹槽的设置,可以方便了对各种类型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保证医务人员工作时的简单、便捷;通过可移动垃圾桶的设置,不仅方便了医务人员的使用,而且不会增加小推车额外的面积,也防止了垃圾桶的丢失。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内部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临床护理小推车,包括主体1,主体1 下侧左右两端设有万向轮2,方便小推车的移动,主体1内部下端设有储物柜3,方便物品的存储,储物柜3左右两侧设有通风口4,通风口4内部设有过滤网,可以方便储物柜 3的通风,保证储物柜3内部的清洁,储物柜3内部设有若干储物槽5,储物柜3前侧设有柜门6,柜门6内侧设有把手7,储物柜3上侧右端设有放置槽8,方便一些医疗器材的放置和拿取,储物柜3上侧左端设有支撑台9,支撑台9上侧设有凸起,支撑台9上侧滑动槽10,滑动槽10上侧设有垃圾桶11在需要用到垃圾桶11时,将垃圾桶11拉出,在不需要时,可以将垃圾桶11推入到小推车内部,方便了医务人员的使用,不会增加小推车额外的面积,也防止了垃圾桶的丢失,主体1上端外侧设有写字板放置槽20,写字板放置槽20上侧设有推杆12,推杆12和主体1连接处设有固定座,推杆12上侧外端设有推手 13,推手13上设有防滑纹,左右两侧设有推杆12和推手13,这样在狭小、拥挤的空间里,不用转弯,可以直接拉出,主体1上侧右端设有凹槽14,凹槽14内部设有隔块15,可以放置一些点滴瓶,且不会是点滴瓶之间发生碰撞,主体1上侧左端设有倾斜书写板16,方便医务人员记录,倾斜书写板16右侧设有悬挂杆17,悬挂杆17上侧设有顶板18,顶板 18上侧设有小物品放置盒,可以放置一些的小的器具,顶板18下侧设有若干个挂钩19,在东西放置不下的时候,可以悬挂一些药品和药瓶。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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