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05029发布日期:2019-05-31 21:37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



背景技术: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肿瘤、骨折、感染或退行性病变等原因导致椎体损坏的病例时有发生,在治疗这些患者时,采用的方式是在损坏的椎体间植入一个融合器,使骨组织产生爬行替代,从而修复损坏的椎体,然而传统的椎体融合器高度固定,而人体的椎间高度因人而异,在手术中无法通过调节椎体融合器的高度来适合不同患者的椎间高度,影响了治疗通用性及适用性;而一般具有高度调节功能的椎体融合器体积较大、结构较复杂,植入时所需要切开的伤口较大,对患者的损伤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不仅能实现高度调节,而且对患者的损伤小。

一种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包括内管及套设在所述内管外的外管,所述外管与内管顶端连接,所述外管上开设有第一缺口,相邻两个第一缺口之间的外管壁形成撑起部,所述第一缺口的端部设有沿外管轴向方向延伸的第一限位片,所述内管上开设有第二缺口,相邻两个第二缺口之间的内管壁形成第一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与所述第一缺口的位置对应,所述内管与外管均能被挤压膨胀,第一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的撑起部向外变形凸起,且第一限位片相抵接,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内管的第一支撑部向外变形凸起且顶开所述第一限位片,使所述外管的撑起部能继续向外变形凸起。

使用时,通过变形工具将未变形的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植入椎体间,然后通过变形工具对外管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外管的撑起部向外变形凸起,变形到一定程度后,第一限位片抵接限制撑起部继续被挤压变形,此时椎体融合器处于第一挤压状态,向外变形凸起的撑起部可支撑椎体终板;若第一挤压状态的椎体融合器高度不能满足患者的椎间高度需求,可先对内管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内管的第一支撑部向外变形凸起,同时变形后的第一支撑部向外顶开与其位置对应的第一限位片,让位出挤压间隙,然后再对外管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外管的撑起部继续向外变形凸起,直至撑起部被撑开至与椎体终板的支撑力合适为止。该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结构简单,变形前体积小,所以患者需要切口的植入伤口小,对患者损伤较小,而且其具有第一挤压状态与第二挤压状态,可根据需求调节其变形高度,满足不同患者的椎间高度的使用要求,通用性及适用性较好。

进一步,所述撑起部的侧部设有延伸部,且所述延伸部的两侧开设有凹口,第一挤压状态及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撑起部沿所述凹口向外变形凸起。

进一步,所述外管上沿轴向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一缺口,多个第一缺口分布成相对设置的两列,相邻列的第一缺口之间的外管壁形成两列所述撑起部,所述内管上沿轴向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二缺口,多个第二缺口分布成相对设置的两列,相邻列的第二缺口之间的内管壁形成两列所述第一支撑部。

进一步,所述外管上沿轴向方向开设有四列第三缺口,相邻列的第三缺口之间的外管壁形成四列抗旋部,所述第三缺口的端部设有沿外管轴向方向延伸的第二限位片,所述内管上沿轴向方向开设有四列第四缺口,相邻列的第四缺口之间的内管壁形成四列第二支撑部,所述第二支撑部与所述第三缺口的位置对应,第一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的抗旋部向外变形凸起,且第二限位片相抵接,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内管的第二支撑部向外变形凸起且顶开所述第二限位片,所述外管的抗旋部能继续向外变形凸起。

进一步,其中一列所述撑起部位于其中两列所述抗旋部之间,另一列撑起部位于另外两列抗旋部之间,且第一挤压状态及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撑起部的最高点与所述抗旋部的最高点平齐。

进一步,所述抗旋部设置在所述外管两端;或者在轴向方向上,所述抗旋部与撑起部交替设置。

进一步,所述抗旋部的中部、第一支撑部的中部及第二撑起部的中部均开有挤压口,用于使抗旋部、第一支撑部及第二撑起部受到挤压后向外变形。

进一步,所述第一缺口的两端均设有第一限位片,两个第一限位片之间留有挤压间隔,其中更靠近外管顶端的第一限位片的长度大于另一个第一限位片的长度,所述第三缺口两端均设有第二限位片,两个第二限位片之间留有挤压间隔,其中更靠近外管顶端的第二限位片的长度大于另一个第二限位片的长度。

进一步,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还包括内芯,所述内芯设置在所述内管内,且所述外管及内管的顶端均与所述内芯的顶端连接,所述内芯的底端设有与变形工具匹配的螺纹。

进一步,所述外管的长度大于所述内管的长度,所述内管的长度大于所述内芯的长度,第一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的长度与所述内管的长度相等,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及内管的长度与所述内芯相等或略长于内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未变形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中的外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中的内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所示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中的内芯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第一挤压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5所示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中的外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第二挤压状态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图7所示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中的外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图7所示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中的内管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内管,101、挤压口,110、第二缺口,120、第一支撑部,130、第四缺口,140、第二支撑部,150、第三限位片,160、第四限位片,20、外管,201、挤压口,210、第一缺口,220、撑起部,230、第一限位片,240、延伸部,250、凹口,260、第三缺口,270、抗旋部,280、第二限位片,30、内芯,310、连扳。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相反,当元件被称作“直接在”另一元件“上”时,不存在中间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4所示,一种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包括内管10及套设在所述内管10外的外管20,所述外管20与内管10顶端连接,所述外管20上开设有第一缺口210,相邻两个第一缺口210之间的外管壁形成撑起部220,所述第一缺口210的端部设有沿外管20轴向方向延伸的第一限位片230,所述内管10上开设有第二缺口110,相邻两个第二缺口110之间的内管壁形成第一支撑部120,所述第一支撑部120与所述第一缺口210的位置对应,所述内管10与外管20均能被挤压膨胀,第一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20的撑起部220向外变形凸起,且第一限位片230相抵接,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内管10的第一支撑部120向外变形凸起且顶开所述第一限位片230,使所述外管20的撑起部220能继续向外变形凸起。

使用时,通过变形工具将未变形的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植入椎体间,然后通过变形工具对外管20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外管20的撑起部220向外变形凸起,变形到一定程度后,第一限位片230抵接限制撑起部220继续被挤压变形,此时椎体融合器处于第一挤压状态,向外变形凸起的撑起部220可支撑椎体终板;若第一挤压状态的椎体融合器高度不能满足患者的椎间高度需求,可先对内管10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内管10的第一支撑部120向外变形凸起,同时变形后的第一支撑部120向外顶开与其位置对应的第一限位片230,让位出挤压间隙,然后再对外管20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外管20的撑起部220继续向外变形凸起,直至撑起部220被撑开至与椎体终板的支撑力合适为止。该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结构简单,变形前体积小,所以患者需要切口的植入伤口小,对患者损伤较小,而且其具有第一挤压状态与第二挤压状态,可根据需求调节其变形高度,满足不同患者的椎间高度的使用要求,而且根据对其挤压程度的控制,可灵活实现对外管20撑开高度的调节,通用性及适用性较好;变形后的椎体融合器,内部植骨空间更大,愈合成功率更高。所述第一限位片230由第一缺口210内的外管20外壁切割形成。

进一步,如图1、2所示,所述撑起部220的侧部设有延伸部240,且所述延伸部240的两侧开设有凹口250,第一挤压状态及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撑起部220沿所述凹口250向外变形凸起。通过在撑起部220的侧部设有延伸部240,且在延伸部240的两侧开设有凹口250,当外管20受挤压时,所述凹口250处强度较其他地方小,撑起部220能沿凹口250处向外膨胀变形形成凸起,如图5、7所示,而两凹口250之间的撑起部220为变形后的最高点,形成用于支撑椎体终板的支撑面,增大与椎体终板的接触面积,提高支撑的稳定性,确保支撑高度的调节及强度,避免支撑部最高点凸起刺穿椎体终板,对患者身体造成损伤,同时在撑起部220的侧部的两凹口250之间设有延伸部240,进一步增大所述支撑面,增大与椎体终板的接触面积。

所述延伸部240由第一缺口210内的外管20外壁切割形成。如图1所示,所述第一缺口210的两端均设有第一限位片230,两个第一限位片230之间留有挤压间隔,第一挤压状态时,由于外壁被压缩变形,两个第一限位片230逐步靠拢直至相互抵接,此时外管20不能再被挤压变形,当内管10被挤压变形时,其第一支撑部120凸出将第一限位片230向外顶开,从而让出挤压间隙,使外管20能被再次挤压变形。进一步,第一缺口210两端的两个第一限位片230中,其中更靠近外管20顶端的第一限位片230的长度大于另一个第一限位片230由于外管20与内管10都是由底端向顶端挤压变形,将更靠近外管20顶端的第一限位片230的长度设置成大于另一个第一限位片230的长度,便于被挤压且朝顶端压缩变形的内管10的第一支撑部120能更好地顶开长度较长的第一限位片230,即可破坏第一限位片230对外管20变形的限制,从而使外管20能被继续挤压变形。当然,不限于此,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第一缺口210两端的两个第一限位片230,更靠近外管20顶端的第一限位片230的长度也可小于或等于另一个第一限位片230,如图1所示,只要第一支撑部120变形后能顶开第一限位片230即可。可选的,也可只在第一缺口210的一端设置第一限位片230,该第一限位片230在第一挤压状态下与第一缺口210的另一端抵接。

进一步,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所述外管上沿轴向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一缺口210,多个第一缺口210分布成相对设置的两列,相邻列的第一缺口210之间的外管壁形成两列所述撑起部220,所述内管10上沿轴向方向间隔设有多个所述第二缺口110,多个第二缺口110分布成相对设置的两列,相邻列的第二缺口110之间的内管壁形成两列所述第一支撑部120。如图5、7所示,即两列撑起部220变形后形成相对设置的两列凸起,每列中的凸起间隔布置,分别用于对椎体终板的上板与下板进行支撑。

进一步,如图1、2所示,所述外管上沿轴向方向开设有四列第三缺口260,相邻列的第三缺口260之间的外管壁形成四列抗旋部270,所述第三缺口260的端部设有沿外管20轴向方向延伸的第二限位片280,所述内管10上沿轴向方向开设有四列第四缺口130,相邻列的第四缺口130之间的内管壁形成四列第二支撑部140,所述第二支撑部140与所述第三缺口260的位置对应,第一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20的抗旋部270向外变形凸起,且第二限位片280相抵接,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内管10的第二支撑部140向外变形凸起且顶开所述第二限位片280,所述外管20的抗旋部270能继续向外变形凸起。当外管20被挤压变形时,四列抗旋部270被向外膨胀变形,从外管20的一端向另一端看,四列抗旋部270形成十字状,一方面能起到支撑椎体终板的作用,另一方面避免外管20旋转,使外管20的两个撑起部220能稳固地顶起椎体终板。

如图4-8所示,抗旋部270的变形原理与撑起部220类似,第一挤压状态时,抗旋部270变形到一定程度被第二限位片280限制后不能再变形,当内管10变形第二支撑部140撑开第二限位片280后,抗旋部270能继续被挤压变形;第二限位片280的结构及设置方式与第一限位片230类似,所述第三缺口260两端均设有第二限位片280,两个第二限位片280之间留有挤压间隔,其中更靠近外管20顶端的第二限位片280的长度大于另一个第二限位片280的长度,便于被挤压且朝顶端压缩变形的内管10的第二支撑部140能更好地顶开长度较长的第二限位片280,即可破坏第二限位片280对外管20变形的限制,从而使外管20能被继续挤压变形。当然,不限于此,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第三缺口260两端均设有第二限位片280,更靠近外管20顶端的第二限位片280的长度也可小于或等于另一个第二限位片280,如图1、2所示,只要第二支撑部140变形后能顶开第二限位片280即可。可选的,也可只在第三缺口260的一端设置第二限位片280,该第二限位片280在第一挤压状态下与第三缺口260的另一端抵接。

根据实际需求,所述第二缺口110的两端也可设置第三限位片150,两个第三限位片150之间的挤压间距根据第一支撑部120的最高凸起高度需求设置,所述第四缺口130的两端也可设置第四限位片160,两个第四限位片160之间的挤压间距根据第二支撑部140的最高凸起高度需求设置。

进一步,如图4、7所示,其中一列所述撑起部220位于其中两列所述抗旋部270之间,另一列撑起部220位于另外两列抗旋部270之间,且第一挤压状态及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撑起部220的最高点与所述抗旋部270的最高点平齐。变形后的其中两列抗旋部270支撑在椎体终板的下板上,另外两列抗旋部270支撑在椎体终板的上板上。可选的,四列抗旋部270绕外管20的周向均匀布置,变形后相邻的抗旋部270之间呈90°夹角;根据实际需求,也可以将四列抗旋部270的其中两列相对设置,另外两列相对设置,形成上下对应的支撑即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1、5、6所示,所述抗旋部270设置在所述外管20两端,即在外管20靠近顶端及底端的位置设置抗旋部270,形成两个十字状结构,起到避免椎体融合器旋转的作用。在另一个实施中,在轴向方向上,所述抗旋部270与撑起部220交替设置,即设置一个由四个抗旋部270形成的十字状结构后,再设置一个由两个撑起部220形成的一字状结构,然后再设置十字结构,再设置一字结构,以此类推。十字状结构与一字结构的数量及排列顺序可根据需要设置。

进一步,如图1、2、3所示,所述抗旋部270的中部开有挤压口201、第一支撑部120的中部及第二撑起部220的中部均开有挤压口101,用于使抗旋部270、第一支撑部120及第二撑起部220受到挤压后向外变形。所述挤压口101为由第一支撑部120或第二撑起部220两侧的中部凹陷切割形成,第一支撑部120上的挤压口101处的强度小于第一支撑部120其他处的强度,第二支撑部140上的挤压口101处的强度小于第二支撑部140其他处的强度,挤压过程中便于沿挤压口101处向外变形凸起;所述挤压口201为由抗旋部270两侧的中部凹陷切割形成,挤压口201处的强度小于抗旋部270其他处的强度,挤压过程中便于沿挤压口201处向外变形凸起。

进一步,如图1、3、6所示,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还包括内芯30,所述内芯30设置在所述内管10内,且所述外管20及内管10的顶端均与所述内芯30的顶端连接,所述内芯30的底端设有与变形工具匹配的螺纹。所述内芯30的顶端设有连扳310,所述内芯30的底端设有螺纹孔(图中未示出),所述内管10及外管20的顶端均焊接在所述连扳310上,三者形成固定连接,所述螺纹孔与变形工具螺纹配合,变形时,所述变形工具的中芯拉住内芯30、内管10及外管20的顶端,然后所述变形工具能对外管20、内管10的底端进行挤压,使外管20与内管10两端相向受力,从而膨胀变形,膨胀过程是由外管20或内管10的顶端开始,逐渐发生变形。设置所述内芯30,一方面便于对内管10与外管20进行连接,同时方便与变形工具配合连接,另一方面,提高整个椎体融合器的强度,而且使内管10的内部被填充,避免其向内变形凸起。根据实际需求,可直接在内管10的内壁上设置螺纹与变形工具配合,满足挤压需求。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管20的长度大于所述内管10的长度,所述内管10的长度大于所述内芯30的长度,第一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20的长度与所述内管10的长度相等,第二挤压状态时,所述外管20及内管10的长度与所述内芯30相等或略长于内芯。如此,使用时,第一挤压状态及第二挤压状态下的椎体融合器结构更紧凑,使用更方便,同时便于变形工具与外管20底端对位进行挤压。

进一步,所述高度可调的椎体融合器的材质采用SUS304、PEEK、钛合金或者骨小梁金属等符合植入医疗器械标准的材质,表面处理方式可以为抛光、磨砂、等离子喷涂、喷涂纳米涂层等方式。本实施例所述内管10、外管20及内芯30为圆柱体,根据需求,也可以是长方体或者正方体。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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