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杀灭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药物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9797581阅读:来源:国知局
6-2-1无效标准:本发明按“实施例5”要求内服I个月,经病毒培养:HSV仍显示阳性者为无效标准。
[0054]6-2-2有效标准:本发明按“实施例5”要求内服I个月,经病毒培养:HSV显示弱阳性者为有效标准。
[0055]6-2-3治愈标准:本发明按“实施例5”要求内服I个月,经病毒培养:HSV显示已阴性者为治愈标准。
[0056]7.病人来源及其临床表现:
[0057]绝大多数病人来自本地区汉族,极少数为外来打工者。病程为3天至17年不等。男性多于女性患者。为便于统计,现选择1994年2月至2013年12月内之间的病人。其中,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患者604人,带状疱疹病毒感染者92人。全部患者均为门诊病人,临床表现均突出,符合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发病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诊断标准者。
[0058]8.对比组人数:
[0059]总共696人;年龄结构情况:平均年龄、性别与上述参与实验的患者群体无显著性差异。
[0060]9.分组:
[0061]9-1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604人,为第一组;
[0062]9-2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92人,为第二组。
[0063]10.分组说明:
[0064]10-1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604中,有571人(约占94.54% )为多年多次反复发作后前来就医者;其余33人(约占5.46% )为初发病就医者。
[0065]10-2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92人,全部为新发病人。
[0066]571名多年反复发作的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复发者,在接受本发明药物的治疗前,分别已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民间用各种疗法治疗已证明无治疗效果并不断加重反复后,才慕名前来本发明人处就诊改用本发明制品治疗的;其余33名初发病患者,均为571名经治愈后多年未复发者介绍或亲自带来就医,全部属于其亲朋好友。而92名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均明知别处治疗本病的效果不佳,恐怕留下后遗神经痛,才慕名而来就诊的。因此这696名病例本身既是治疗组又是对比组,因此而无需另设对比组。为方便比较观察起见,将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于下项的“临床疗效对比观察统计”中合并为一组。
[0067]11.临床疗效对比观察统计:
[0068]第I组:696例病人均须外用本发明制品观察治疗,具体疗法按“使用方法和用量3-1-2”实施。治疗24小时后观察,有171例患者(约占24.57% )已自然脱痂后达临床治愈标准;有93人(约占13.36% )正在脱痂;其余432人(约占62% )均已明显结痂;接续按“使用方法和用量3-1-2”治疗48小时(累计72小时)后,所有病人均已达到自然脱痂临床治愈标准。
[0069]第2组:604例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发病者中,有22例患者在外用本发明按“使用方法和用量3-1-2”的同时,自愿先后分别提出服用“实施例5” 一个月。一个月后经行病毒培养:其HSV全部显示为阴性,达到短程标本根治标准。
[0070]12.临床疗效对比结论:
[0071]12-1,据上可知:无论是604例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致病患者,还是92例带状疱疹病毒致病患者,在使用本发明药物疗法72小时内,均能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其中有22名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致病者达到短程标、本根治标准。本发明以比较丰富的临床实践事实证明:无论是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致病,还是带状疱疹病毒感染致病,均能被本发明在72小时内的短期中治愈。据此,本发明的不可撼动之短程根除术得到了确立和巩固。
[0072]12-2,本发明从1994年2月开始使用至今,未发现有任何一例曾经本发明治愈者复发、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和后遗神经痛。仅47例病人用本发明治疗中,于病灶处有起泡表现,但经注射器针头或牙签挑破放尽其脓液后,病灶快速结痂自然脱落无任何疤痕残留。总结这一现象,实为不同的个体体质对本发明药物有不同的敏感性而已,而非毒副作用。
[0073]12-3,发明人在就诊病人中随机选择一些单纯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致病者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致病者,使他们外用本发明“实施例1-4”的粉剂、片剂、颗粒剂、胶囊剂、口服液等制品,采用上面相同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及疗效标准,结果发现具有与其它项相同的短程治愈效果。
[0074]综上所述,本发明的药物对于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都具有显著的防治效果,在临床的长期和短期治疗中都获得了意料不到的效果,同时未发现对病患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和后遗神经痛。
【具体实施方式】
[0075]下面以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解释本发明。
[0076]实施例1:
[0077]根据需要将0.1Kg斑蝥原料直接或粉碎为细粉后浸泡在10Kg的65%的乙醇中,至该混合液呈淡茶色时除去斑蝥残渣即可得到本发明所述药物的外用酊剂。
[0078]实施例2:
[0079]根据需要将0.5Kg斑蝥原料直接或粉碎为细粉后浸泡在10Kg的70%的乙醇中,至该混合液呈茶色时除去斑蝥残渣即可得到本发明所述药物的外用酊剂。
[0080]实施例3
[0081]根据需要将IKg斑蝥原料直接或粉碎为细粉后浸泡在10Kg的75%的乙醇中,至该混合液呈茶色或淡棕色时除去斑蝥残渣即可得到本发明所述药物的外用酊剂。
[0082]实施例4
[0083]根据需要将2Kg斑蝥原料直接或粉碎为细粉后,浸泡在10Kg的60%的乙醇中,至该混合液呈棕色或棕红色时除去斑蝥残渣即可得到本发明所述药物的外用酊剂。
[0084]实施例5
[0085]根据需要将“实施例1-4”中得到的溶液除去乙醇和水分,经常规喷雾干燥方法处理得到富含斑蝥素的粉剂,然后再进一步添加必要的辅料制备成片剂、颗粒剂、滴丸剂、胶囊剂或口服液,病人可按每天2-3次,每次0.001克-0.03克所述富含斑蝥素的粉剂的量用开水于饭中服用。
【主权项】
1.一种能够杀灭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它至少由10-100份乙醇和0.1-1份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2.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它由50?100份的乙醇和0.1?I份的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3.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它由100份乙醇和0.1份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4.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它由100份乙醇和0.5份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5.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它由100份乙醇和I份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6.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它由50份乙醇和I份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7.权利要求1-6所述的任意一种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乙醇的质量浓度为10%?95%,优选 60%?80%。8.权利要求1-6所述的任意一种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为液体剂型或固体剂型。9.权利要求8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体剂型为酊剂、注射剂原液或口服液。10.权利要求8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体剂型为粉剂、片剂、颗粒剂、滴丸剂或胶囊剂。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杀灭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的药物,按重量份计,它至少由10-100份乙醇和0.1-1份斑蝥为原料制备而成。本发明所述的药物对于单纯疱疹病毒和水痘-带状疱疹病毒都具有显著的防治效果,在临床的长期和短期治疗中都获得了意料不到的效果,同时未发现对病患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和后遗神经痛。
【IPC分类】A61K35/64, A61P31/22
【公开号】CN105560292
【申请号】CN201410548588
【发明人】张继旭
【申请人】张继旭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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