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车,具体是一种遥控玩具车调速控制器。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儿童玩具也越来越多,玩具车是最受儿童喜欢的玩具之一,常见的玩具车为遥控控制,目前市场上的遥控玩具车大多使用天线式遥控接收装置,性能不稳定,抗干扰性差,同时现有的遥控玩具车大多控制方式复杂,原因在于大部分控制电路结构复杂,对于接收的遥控信号需要复杂的信号处理模块,而且现有的玩具车大多功能单一,只具有单一的速度,其趣味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遥控玩具车调速控制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遥控玩具车调速控制器,包括电源E、电阻R3、芯片IC1和二极管D3,所述电源E的正极连接电容C2、二极管D1的阴极、单向晶闸管Q1的阳极和芯片IC2的引脚1,芯片IC2的引脚3连接二极管D3的阴极、电容C4、电容C5、芯片IC1的引脚1和芯片IC1的引脚2,单向晶闸管Q1的阴极连接电机M,电机M的另一端连接电阻R3、电阻R4和电源E的负极,单向晶闸管Q1的控制极连接电阻R2,电阻R2的另一端连接电容C1和芯片IC1的引脚8,二极管D1的阳极连接电阻R3的另一端和二极管D2的阴极,二极管D2的阳极连接电容C1的另一端、电容C2的另一端、芯片IC1的引脚6和芯片IC1的引脚7,芯片IC1的引脚5连接电阻R5的另一端和电阻R6,电阻R6的另一端连接芯片IC2的引脚2,芯片IC1的引脚4连接电容C5的另一端、电阻R4的另一端和二极管D3的阳极,芯片IC1的引脚3连接电容C4的另一端,所述芯片IC1的型号为SS0614,芯片IC2的型号为IRM-3736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电源E为5V电池。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遥控玩具车调速控制器电路结构简单、元器件少,利用红外接收芯片和控制芯片相结合,实现了通过遥控器控制玩具车开、关的功能,并且还具有持续调节速度的功能,因此具有功能多样、控制精准和使用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遥控玩具车调速控制器的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遥控玩具车调速控制器,包括电源E、电阻R3、芯片IC1和二极管D3,所述电源E的正极连接电容C2、二极管D1的阴极、单向晶闸管Q1的阳极和芯片IC2的引脚1,芯片IC2的引脚3连接二极管D3的阴极、电容C4、电容C5、芯片IC1的引脚1和芯片IC1的引脚2,单向晶闸管Q1的阴极连接电机M,电机M的另一端连接电阻R3、电阻R4和电源E的负极,单向晶闸管Q1的控制极连接电阻R2,电阻R2的另一端连接电容C1和芯片IC1的引脚8,二极管D1的阳极连接电阻R3的另一端和二极管D2的阴极,二极管D2的阳极连接电容C1的另一端、电容C2的另一端、芯片IC1的引脚6和芯片IC1的引脚7,芯片IC1的引脚5连接电阻R5的另一端和电阻R6,电阻R6的另一端连接芯片IC2的引脚2,芯片IC1的引脚4连接电容C5的另一端、电阻R4的另一端和二极管D3的阳极,芯片IC1的引脚3连接电容C4的另一端,所述芯片IC1的型号为SS0614,芯片IC2的型号为IRM-3736M。
电源E为5V电池。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电路的核心部件是SS0614芯片,其各引出脚功能为:1脚为电源正端;2脚为渐暗控制端,在该端送脉冲可使交流输出电压有效值逐渐降低直到为0;3脚为内部锁相环回路滤波器接电容端;4脚为电网电压采样端;5脚为触摸信号输入端;6脚、7脚均为电源负端;8脚为调制脉冲输出端,根据其芯片特性,在本电路中用于去控制品闸管的导通角。使用时,红外接收芯片IC2接收到遥控器发出的信号,其2脚输出控制信号,经过电阻R6后加在芯片IC1的5脚,在芯片IC1的5脚加上短暂电信号,可使电机M作“开”、“关”控制;如果长时间通过遥控器发出控制信号,等于给芯片IC1的5脚输入持续信号,使得芯片IC1输出的脉冲自小到大又自大到小作连续变化,从而使电机M的转速自小到大又自大到小作连续变化,停止发送遥控信号,电机转速即被固定在此亮度,此时再次按动遥控器,可使电机M关闭,原先调定的转速会被芯片IC1所记忆,下次开启时,电机即以此转速工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