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训练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体育用可移动式篮球投篮训练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相应的对体育训练设备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篮球训练来说,提高训练效率至关重要,可现有的篮球训练装置还不能很好地满足运动员训练的要求;基于对现有篮球训练装置的改进,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体育用可移动式篮球投篮训练装置,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该装置的环形挡板可以有效地控制投篮过程中篮球弹射的范围,节省了运动员捡球的时间,大大提高训练效率;该装置还装有车轮,方便移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体育用可移动式篮球投篮训练装置,该装置的环形挡板可以有效地控制投篮过程中篮球弹射的范围,节省了运动员捡球的时间,大大提高训练效率;该装置还装有车轮,方便移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种技术方案是:一种体育用可移动式篮球投篮训练装置,主要包括车板、车轮部分、支撑部分、篮板、篮筐部分、环形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部分安装于车板下表面四角,支撑部分固定于车板上表面中央位置,篮板通过螺栓与支撑部分相连,篮筐部分固定于篮板中央位置,环形挡板安装于篮板边缘。
进一步的,所述车轮部分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三支架、第四支架、第一车轮、第二车轮、第三车轮、第四车轮;其特征在于:第一车轮与第一支架相连接,第二车轮与第二支架相连接,第三车轮与第三支架相连接,第四车轮与第四支架相连接,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三支架、第四支架分别焊接于车板下表面四角。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部分包括支撑柱、第一加强筋、第二加强筋、第三加强筋、第四加强筋;其特征在于:第一加强筋、第二加强筋分别焊接于支撑柱底端的左右两侧,第三加强筋、第四加强筋分别焊接于支撑柱顶端的左右两侧;第一加强筋、第二加强筋分别与车板焊接,第三加强筋、第四加强筋分别与篮板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篮筐部分包括衔接铁、篮筐、篮网;其特征在于:篮筐焊接于衔接铁上,篮网挂于篮筐边缘;衔接铁通过螺栓固定于篮板中央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的环形挡板可以有效地控制投篮过程中篮球弹射的范围,节省了运动员捡球的时间,大大提高训练效率;该装置还装有车轮,方便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三维立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车板、(2)车轮部分、(3)支撑部分、(4)篮板、(5)篮筐部分、(6)环形挡板、(7)第一支架、(8)第二支架、(9)第三支架、(10)第四支架、(11)第一车轮、(12)第二车轮、(13)第三车轮、(14)第四车轮、(15)支撑柱、(16)第一加强筋、(17)第二加强筋、(18)第三加强筋、(19)第四加强筋、(20)衔接铁、(21)篮筐、(22)篮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一种体育用可移动式篮球投篮训练装置,主要包括车板1、车轮部分2、支撑部分3、篮板4、篮筐部分5、环形挡板6;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部分2安装于车板1下表面四角,支撑部分3固定于车板1上表面中央位置,篮板4通过螺栓与支撑部分3相连,篮筐部分5固定于篮板4中央位置,环形挡板6安装于篮板4边缘。
车轮部分2包括第一支架7、第二支架8、第三支架9、第四支架10、第一车轮11、第二车轮12、第三车轮13、第四车轮14;其特征在于:第一车轮11与第一支架7相连接,第二车轮12与第二支架8相连接,第三车轮13与第三支架9相连接,第四车轮14与第四支架10相连接,第一支架7、第二支架8、第三支架9、第四支架10分别焊接于车板1下表面四角。
支撑部分3包括支撑柱15、第一加强筋16、第二加强筋17、第三加强筋18、第四加强筋19;其特征在于:第一加强筋16、第二加强筋17分别焊接于支撑柱15底端的左右两侧,第三加强筋18、第四加强筋19分别焊接于支撑柱15顶端的左右两侧;第一加强筋16、第二加强筋17分别与车板1焊接,第三加强筋18、第四加强筋19分别与篮板4连接。
篮筐部分5包括衔接铁20、篮筐21、篮网22;其特征在于:篮筐21焊接于衔接铁20上,篮网22挂于篮筐21边缘;衔接铁20通过螺栓固定于篮板4中央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装置设置有环形挡板6,当运动员在投篮训练时,没有投中,砸中篮筐21时就会向四周弹射,弹射到环形挡板6上就会把篮球往开口方向反弹,有效地缩小了篮球弹射的区域,间接地节省了运动员捡球的时间,大大提高训练效率;另外该装置还设置有车轮,方便移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