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屑清除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645309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木屑清除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木屑清除装置,包括固定在地面上的卸料槽,木屑从加工设备上落下后会进入到卸料槽,卸料槽向壳体进料口倾斜,具有导向作用,便于木屑落入到壳体内;固定在地下的壳体,节省空间,转动连接在壳体上的转轴,固定在转轴上的螺旋刃以及位于壳体下方的混合室,壳体侧壁上设有进料口,卸料槽上端位于加工设备旁,卸料槽下端与进料口连通,转轴由电机驱动,转轴与壳体之间固定有轴承,螺旋刃边缘与壳体内壁间隙配合,螺旋刃不仅可以推送木屑向混合室,而且可以切削卷状的木屑,不怕缠绕,经过切削过的木屑所占空间减小,堆积在混合室内,人们只需要定期在混合室清理木屑即可;本发明便于将木屑从加工设备处清除并集中到混合室处理。
【专利说明】木屑清除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屑清除装置。

【背景技术】
[0002]木门,顾名思义,即木制的门。按照材质、工艺及用途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广泛适用于民、商用建筑及住宅。
[0003]在木门制作过程中,或产生粉末状或者卷状的木屑,这些木屑会堆积在加工设备处,占用空间甚至引发火灾。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意在提供一种木屑清除装置,以便于将木屑从加工设备处清除。
[0005]本方案中的木屑清除装置,包括固定在地面上的卸料槽,固定在地下的壳体,转动连接在壳体上的转轴,固定在转轴上的螺旋刃以及位于壳体下方的混合室,壳体侧壁上设有进料口,卸料槽上端位于加工设备旁,卸料槽下端与进料口连通,转轴由电机驱动,转轴与壳体之间固定有轴承,螺旋刃边缘与壳体内壁间隙配合。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包括固定在地面上的卸料槽,木屑从加工设备上落下后会进入到卸料槽,卸料槽向壳体进料口倾斜,具有导向作用,便于木屑落入到壳体内;固定在地下的壳体,节省空间,转动连接在壳体上的转轴,固定在转轴上的螺旋刃以及位于壳体下方的混合室,壳体侧壁上设有进料口,卸料槽上端位于加工设备旁,卸料槽下端与进料口连通,转轴由电机驱动,转轴与壳体之间固定有轴承,螺旋刃边缘与壳体内壁间隙配合,螺旋刃不仅可以推送木屑向混合室,而且可以切削卷状的木屑,不怕缠绕,经过切削过的木屑所占空间减小,堆积在混合室内,人们只需要定期在混合室清理木屑即可;本发明便于将木屑从加工设备处清除并集中到混合室处理,避免了安全隐患。
[0007]进一步,壳体与混合室交界处设有支架,支架固定在壳体内壁上,避免转轴悬臂过长,提闻稳定性。
[0008]进一步,混合室上部连有输水管道,混合室下部连通有送料管道,送料管道一端设有过滤板,水经输水管道输送到混合室后与木屑混合,不仅可以避免木屑堆积后存在隐患,而且可以将木屑经送料管道送到人们指定的地方,再经过滤板将木屑滤出,水则再经水泵重新输送会混合室循环利用。
[0009]进一步,螺旋刃的节距小于进料口的长度,可以防止木屑在进料口堆积。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卸料槽1、壳体2、进料口 21、转轴3、螺旋刃31、混合室4、输水管道41、送料管道42、地面5。
[0012]实施例基本如图1所示:
木屑清除装置,包括固定在地面5上的卸料槽1,木屑从加工设备上落下后会进入到卸料槽,卸料槽向壳体进料口倾斜,具有导向作用,便于木屑落入到壳体内;固定在地下的壳体2,节省空间,转动连接在壳体上的转轴3,固定在转轴上的螺旋刃31以及位于壳体下方的混合室4,壳体侧壁上设有进料口 21,卸料槽上端位于加工设备旁,卸料槽下端与进料口连通,转轴由电机驱动,转轴与壳体之间固定有轴承,螺旋刃边缘与壳体内壁间隙配合,螺旋刃不仅可以推送木屑向混合室,而且可以切削卷状的木屑,不怕缠绕,经过切削过的木屑所占空间减小,堆积在混合室内,人们只需要定期在混合室清理木屑即可;本发明便于将木屑从加工设备处清除并集中到混合室处理,避免了安全隐患;壳体与混合室交界处设有支架,支架固定在壳体内壁上,避免转轴悬臂过长,提高稳定性;混合室上部连有输水管道41,混合室下部连通有送料管道42,送料管道一端设有过滤板,水经输水管道输送到混合室后与木屑混合,不仅可以避免木屑堆积后存在隐患,而且可以将木屑经送料管道送到人们指定的地方,再经过滤板将木屑滤出,水则再经水泵重新输送会混合室循环利用;螺旋刃的节距小于进料口的长度,可以防止木屑在进料口堆积。
[0013]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发明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权利要求】
1.木屑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在地面上的卸料槽,固定在地下的壳体,转动连接在壳体上的转轴,固定在转轴上的螺旋刃以及位于壳体下方的混合室,壳体侧壁上设有进料口,卸料槽上端位于加工设备旁,卸料槽下端与进料口连通,转轴由电机驱动,转轴与壳体之间固定有轴承,螺旋刃边缘与壳体内壁间隙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屑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壳体与混合室交界处设有支架,支架固定在壳体内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屑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混合室上部连有输水管道,混合室下部连通有送料管道,送料管道一端设有过滤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屑清除装置,其特征在于:螺旋刃的节距小于进料口的长度。
【文档编号】B27G3/00GK104385396SQ201410656106
【公开日】2015年3月4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8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8日
【发明者】卢水英 申请人:重庆市卓玛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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