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0244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烘干工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袜子是人们在冬天的必备御寒物品之一,而潮湿的天气下清洗后的袜子很难干燥,于是人们将洗后的袜子置于暖气片或电烤炉上进行烘烤,由于烘烤时,袜子的部分折叠,受热不均匀从而导致部分干燥不充分。

中国专利公开号CN204728113U公开了一种袜子烘干装置,所述袜子烘干装置包括横筋、环筋、弧形筋,所述横筋连接多个环筋,构成一个笼状装置,所述笼状装置中部折弯,分成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上设置有进风口,所述第二支撑部端口由弧形筋连接 ;所述进风口边缘设置有挡圈 ;所述横筋、环筋、弧形筋的材质为不锈钢 ;所述第一支撑部与第二支撑部支架内的夹角大小为 135°;烘干袜子时,将袜子套在袜子烘干装置上,打开电吹风的热风档,将电吹风的出风口插入袜子烘干装置的进风口即可。采用这种袜子烘干器能快速的袜子进行烘干处理,但是该袜子烘干器个数是固定的,一般只能烘干一双袜子使用功能有限,且不便于携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袜子烘干装置,能同时对多双袜子进行烘干,且携带方便。

本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包括壳体1、底座3和顶盖33;所述的壳体1为球形,其外周面分布有支撑架11,该支撑架由短支撑部12和长支撑部13构成,支撑杆14位于支撑架中心处,加热装置2沿该支撑杆均匀分布。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短支撑部12成圆筒状,长支撑部13成扁平状,该短支撑部和长支撑部之间夹角为135°。

上所述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所述长支撑部13的长度为10cm到30cm。

上所述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所述的支撑架11和壳体1上设置有从上至下延伸的排水沟15,相邻的两条排水沟15之间设置有气孔16。

上所述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所述的气孔16内侧设置有挡圈17,该挡圈17向上倾斜。

上所述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所述的底座上表面设置有积水盘31。

采用此种结构后,由于球形壳体1上设置有多个套设袜子的支撑部11,这样,能同时烘干多双袜子,长支撑部的长度根据使用情况设置,能对不同尺寸的袜子进行烘干处理。且支撑部和壳体表面均设置有排水沟15,能将袜子上流出的水从排水沟15中引出,放置进入内部。气孔16内设有向上清洗的挡圈,这样,进一步放置水分的流入。积水盘31将袜子流出的水分汇集,便于清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支撑架的剖视图。

图3为图1所示的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的壳体部分的局部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加热装置、3底座、11支撑架、12短支撑部、13长支撑部、14支撑杆、15排水沟、16气孔、17挡圈、31积水盘、32凹槽、33顶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如图1本发明一种便携式的袜子干燥装置,包括一个球形的壳体1,该球形壳体1外圆周面上设置有多个向外伸出的支撑架11,支撑架11由与壳体1相连接的短支撑部12和长支撑部13相连接而成,短支撑部12和长支撑部13之间的夹角为135°左右,短支撑部12成圆筒状结构,壳体1的球心位于该短支撑部12的轴心线上,长支撑部为类似于人的足结构的扁平状结构,长支撑部得长度介于10cm至30cm之间。

如图2所示,加热装置2沿位于短支撑部12和长支撑部13中心位置处的支撑杆14等间隔均匀分布,加热装置2包括红外杀菌装置,这样,在对袜子烘干的过程中能对袜子进行杀菌处理。

如图3所示,所述的球形壳体1外表面沿圆周方向设置从上至下的排水沟15,支撑架12上从上至下设有多条排水沟15,该排水沟15内凹,从而,支撑架11上的袜子流出的水能通过该排水沟15向下排出。相邻的两条排水沟15之间设置有多个气孔16,该气孔16周边上设置有挡圈17,挡圈17向上倾斜一定角度,从而能有效的阻隔壳体1上的水分流入壳体1内。

底座3位于壳体1的下侧,包括积水盘31和支柱31,积水盘31成盘状,乘纳从壳体1上排出的水。积水盘31外边缘处设置有圆形凹槽32,顶盖33的下边缘正好与该凹槽32相匹配,置放时,用顶盖33将整个袜子烘干器盖住,这样携带方便,最好的,顶盖33顶部或侧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孔,用于排气。

采用这种结构,能同时将多双袜子置于壳体1上的支撑架11上,长支撑部的长度介于10cm至30cm之间,这样,可以将不同尺寸的袜子置于其上,使用范围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的描述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在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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