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内具有沿其周向分布的多个腔室,所述本体设有沿其周向延伸且沿其径向排布的多个水道槽,每个所述腔室与至少一个所述水道槽连通以通过所述水道槽进水,所述水道槽的槽口设于所述本体的轴向端面,其中,至少一个所述腔室的至少一个阴角倒角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腔室的靠近连通所述水道槽和所述腔室的开口的至少一个阴角倒角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腔室包括:
第一子腔,所述第一子腔的腔壁设有连通所述水道槽和所述第一子腔的开口;
第二子腔,所述第二子腔位于所述第一子腔的径向外侧且所述第二子腔的容积大于所述第一子腔的容积,所述第一子腔的至少一个阴角和所述第二子腔的至少一个阴角倒角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设于所述第一子腔的轴向外壁面,所述第二子腔的轴向外端向外超出所述第一子腔且所述第二子腔的径向内壁面与所述第一子腔的轴向外壁面的连接处形成阳角,所述第二子腔的径向内壁面和所述第二子腔的轴向外壁面之间的阴角为第一倒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子腔的径向内壁面的处于所述阳角的角尖和所述第一倒角之间的部分沿所述本体的轴向延伸且延伸长度小于所述第一倒角在所述本体的轴向上延伸的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设于所述第一子腔的轴向外壁面,所述第一子腔的径向内壁面和所述第一子腔的轴向内壁面之间的阴角为第二倒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腔的径向内壁面的位于所述第二倒角和所述第一子腔的轴向外壁面之间的部分沿所述本体的轴向延伸且延伸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倒角在所述本体的轴向上延伸的尺寸。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腔的轴向内壁面和所述第二子腔的轴向内壁面相连形成垂直于所述本体的轴向的平面。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为圆角。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的与所述倒角相对应的外侧阳角为与所述倒角同心设置的圆角。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水道槽相对于所述本体的轴向向外且相对于所述本体的径向向内倾斜延伸。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水道槽的径向内侧面相对于所述本体的轴向向外且相对于所述本体的径向向内倾斜延伸。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道槽的径向内侧面相对于所述本体的轴向的倾斜角γ1满足:0度<γ1≤60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水道槽的径向外侧面相对于所述本体的轴向向外且相对于所述本体的径向向内倾斜延伸。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道槽的径向外侧面相对于所述本体的轴向的倾斜角γ2满足:0度<γ2≤60度。
16.一种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筒;
内筒,所述内筒可转动地设在所述外筒内,所述内筒具有水平或倾斜设置的旋转轴;
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内筒转动;
根据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平衡装置,所述平衡装置与所述内筒相连以随所述内筒转动,所述平衡装置的中心轴线与所述内筒的旋转轴平行或重合。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装置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平衡装置分别设在所述内筒的轴向两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