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4051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GRC制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GRC是一种无机新型复合材料,GRC中水泥起着胶结作用,玻璃纤维在增加强度的同时使制品具有高度的分散性、阻裂作用及良好韧性和抗冲击性能。此外,GRC还具有材质轻、强度高、可塑性好、抗冻性好、耐温湿度变化能力强等特点,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改善的需求加剧,美观而具有创意的GRC装饰材料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需求,其价格便宜、造型丰富等优良特性使其在装饰性材料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GRC制品一直以来都具有利用工业、建筑废料的传统,目前已大规模采用高炉水渣磨细微粉代替一部分水泥,采用废木料作为生产模具,采用废红砖磨细粉作为制品面料,是典型的高附加值、高环保性产品,具有很高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另一方面,目前炼钢厂出来的钢渣均未进行充分利用,并以填埋为主要解决手段,占用大量农田,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后果。
经过一定工艺加工的钢渣,在一定规格粒度下,通过控制其有害元素含量,可在GRC制品中作为集料以提高其使用性能,降低制作成本。同时,由于GRC制品传统上为装饰材料,应用钢渣于GRC制品中可克服钢渣安定性影响对基础类工程造成的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有效利用钢渣废弃物作为环艺制品原料,提高钢渣综合利用的附加值,同时提供一种新型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
本发明采用传统上已经成熟的GRC配置手段和制作工艺设定基准配合比和制作方案,然后按照GRC制品的配置要求,将符合设定技术指标的钢渣进行分选、磁选加工成一定规格,接下来在20-80%范围内等体积替代用于GRC制品的黄砂,最后进行实验室强度实验,根据设定的强度标准和实验室结果,调整配合比组成。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包括水泥、黄砂、玻璃纤维、速凝剂,其中黄砂体积的20~80%被钢渣等体积代替。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中所说的水泥可采用JC/T 314、JC/T 416或JC/T 714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碱铝酸盐水泥。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中所说的速凝剂采用符合JC 477标准要求的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如MRT速凝剂等。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中所说的玻璃纤维采用含氧化锆成分的耐碱玻璃纤维,如CEMFIL进口玻璃纤维等。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中所说的黄砂采用符合JGJ52规定的建筑用砂。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中所说的钢渣,其粒度应小于5mm,含铁量小于2%,游离氧化钙含量小于5%。符合这种特定指标的钢渣制备方法是将炼钢厂出来的钢渣检出游离氧化钙小于5%的钢渣,然后再将游离氧化钙小于5%的钢渣进行分选、磁选工艺加工成上述规格。
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制备时,先将所使用的水泥与黄砂、滚筒渣、速凝剂拌合均匀,形成水泥砂浆,再利用空压(维持压力5-7Kg/cm2)专用喷射工具将玻璃纤维与水泥砂浆分别喷出后进行均匀混合,喷射至预先制作完毕的模板上,喷射产品厚度为4-5mm。经过保湿或蒸汽养护28天后可以作为成品使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有效利用钢渣废弃物作为环艺制品原料,提高了钢渣综合利用的附加值,同时降低了配置GRC制品的经济成本,提高了掺加钢渣后GRC制品的使用性能。
具体实施例方式
实施例1~3各实施例中选用建筑用砂密度为2.5kg/m3,使用的钢渣其粒度应小于5mm,含铁量小于2%,游离氧化钙小于5%,密度为3.6kg/m3,则对应的钢渣/黄砂体积比为重量比的1.44。
表一中对应于对比例,实施例1为80%体积的黄砂被钢渣替代,实施例2为40%体积的黄砂被钢渣替代,实施例3为20%体积的黄砂被钢渣替代,按表一中折算的重量份配比称量各组份,拌合均匀,形成水泥砂浆,再利用空压(维持压力5-7Kg/cm2)专用喷射工具将玻璃纤维与水泥砂浆分别喷出后进行均匀混合,喷射至预先制作完毕的模板上,喷射产品厚度为4-5mm。经过保湿或蒸汽养护28天后可以作为成品使用。
表一各实施例和对比例组份配比

表二各实施例和对比例性能参数

由表二可见,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提高了GRC制品的抗压、抗折强度和吸水率,降低了制品的干缩率,提高了制品的物理性能,同时黄砂的减少使用,节约了对国家自然资源的使用,保护了国家的江河环境,充分利用了钢渣这一传统上的低价值废弃物,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社会意义。
权利要求
1.一种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包括水泥、黄砂、玻璃纤维、速凝剂,其中黄砂体积的20~80%被钢渣等体积代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钢渣粒度小于5mm,含铁量小于2%,游离氧化钙含量小于5%。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水泥是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JC/T 314、JC/T 416或JC/T 714低碱铝酸盐水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速凝剂是指符合JC477标准要求的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速凝剂是指MRT速凝剂。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玻璃纤维是含氧化锆成分的耐碱玻璃纤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玻璃纤维是CEMFIL进口玻璃纤维。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黄砂是符合JGJ52规定的建筑用砂。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GRC制品技术领域。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包括水泥、黄砂、玻璃纤维、速凝剂,其中黄砂体积的20~80%被钢渣等体积代替。本发明所述的利用钢渣集料制成的GRC制品,有效利用钢渣废弃物作为环艺制品原料,提高了钢渣综合利用的附加值,同时降低了配置GRC制品的经济成本,提高了掺加钢渣后GRC制品的使用性能。
文档编号C04B14/42GK1891655SQ200510027498
公开日2007年1月10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4日 优先权日2005年7月4日
发明者张健, 杨林, 金强, 高卫波 申请人: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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