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及实施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582012阅读:3297来源:国知局
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及实施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建筑结构施工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及实施方法。



背景技术:

建筑结构电梯井施工时,一般在电梯井道内搭设钢管脚手架,然后进行电梯井道内的钢筋绑扎、模板支设。对于建筑高度较高时,要逐层搭设脚手架,由于电梯井道空间狭小,工人操作不便,施工效率低,脚手架所用的钢管等材料周转周期长,不利于节约施工成本,同时当建筑高度过高时,还存在着整体安全隐患。

申请公布号为CN 104453199 A的发明专利公开了一种电梯井施工操作平台,包括工作平台和下方支撑系统,其工作平台由钢板和四根固定钢管组成,支撑系统由槽钢梁及其下方焊接的L型钢筋支架组成,该电梯井操作平台采用工具式平台,解决高层建筑电梯井操作平台占用大量脚手架、材料周转慢等问题。然而,该操作平台的每一次安装都需要将下支撑与主梁焊接,施工过程焊接工作量大,较为繁琐,且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及实施方法,可以定型化制作,实现多次周转、重复使用,施工成本低,且实施过程简单,操作安全可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包括由主梁和次梁组成的支撑架、分别与主梁连接的支腿和吊环、搁置于支撑架上的模板,所述的支撑架由槽钢制作的主梁与次梁焊接连接,所述的支腿包括旋转支腿和固定支腿,所述的旋转支腿通过旋转轴与主梁的一端机械连接,所述的固定支腿与主梁的另一端焊接连接,所述的吊环由钢筋弯曲并与主梁焊接,所述的模板搁置于主梁上。

优选的,所述的主梁在与旋转支腿连接的下槽口处设有缺口。

优选的,所述的旋转支腿由槽钢制作而成,旋转轴与主梁机械连接,可做90°自由旋转。

本发明还提供上述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根据电梯井的设计尺寸加工主梁、次梁、旋转支腿、固定支腿、吊环,焊接制作操作平台;

步骤二:电梯井施工时,在结构内壁预留洞口,如有剪力墙结构,在剪力墙上的操作平台放置处预埋钢筋;

步骤三:将吊绳绑在吊环上,利用起重设备提升操作平台,先将固定支腿与预留钢筋连接,然后将旋转支腿伸平,放置于预埋洞口里;

步骤四:将模板搁置于主梁上,模板要求超过支撑架外边缘。

步骤五:待本楼层施工完毕、电梯井模板拆除,且相应工作完成,切割固定支腿与预埋钢筋,再通过起重设备将操作平台提升至上一层,然后进行安装,如此循环,直至楼层封顶前将该定型化操作平台吊走即可。

本发明是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及实施方法,实现了电梯井操作平台定型化制作,整体安装方便快捷,能有效解决电梯井道内脚手架搭设效率低、材料周转周期长等问题,节约施工成本,并保证施工安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平面布置图。

图2为本发明的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2所示,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主要包括支撑架1、支腿2、吊环3和模板4。所述的支撑架1由2根主梁11和7根次梁12焊接而成,其中主梁11和次梁12分别由不小于16#、14#的槽钢焊接而成;所述的支腿2由旋转支腿21和固定22组成,其中旋转支腿21通过旋转轴211与主梁11连接,与旋转支腿21连接的主梁11下槽口处设有缺口,旋转支腿可实现90°范围内旋转,固定支腿22由钢板与主梁11焊接而成,其另一端搁置于电梯井结构内预留洞口上;所述的吊环3由Φ16钢筋弯曲并与主梁11焊接,每根主梁11上设有2只吊环;所述的模板4搁置于主梁11上,且与支撑架1外边距不小于100mm。

上述的电梯井定型化操作平台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一:根据电梯井的设计尺寸加工槽钢主梁11、次梁12、旋转支腿21、固定支腿22、吊环3,焊接制作操作平台;

步骤二:电梯井施工时,在结构内壁预留洞口5,如有剪力墙结构,在剪力墙上的操作平台放置处预埋钢筋6;

步骤三:将吊绳绑在吊环3上,利用起重设备提升操作平台,先将固定支腿22与预留钢筋6连接,然后将旋转支腿21伸平,放置于预埋洞口5里;

步骤四:将模板4搁置于主梁11上,模板4要求超过支撑架1外边缘。

步骤五:待本楼层施工完毕、电梯井模板拆除,且相应工作完成,切割固定支腿22与预埋钢筋6,再通过起重设备将操作平台提升至上一层,然后进行安装,如此循环,直至楼层封顶前将该定型化操作平台吊走。

本发明相比较常见的电梯井操作平台及实施方法相比较,实现了电梯井操作平台定型化制作,整体安装、提升方便快捷,能有效解决电梯井道内脚手架搭设效率低、材料周转周期长等问题,节约施工成本,并保证施工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领域内,所作的变化或修饰皆涵盖在本发明的专利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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