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插接式木塑墙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7209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快速插接式木塑墙板,属于墙板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墙板由墙和楼板组成承重体系的房屋结构。墙既作承重构件,又作房间的隔断,是居住建筑中最常用且较经济的结构形式。缺点是室内平面布置的灵活性较差,为克服这一缺点,目前正在向大开间方向发展。墙板结构多用于住宅、公寓、也可用于办公楼、学校等公用建筑。 墙板结构的承重墙可用砖、砌块、预制或现浇混凝土做成。楼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槽形板、实心板;预制与现浇叠合式楼板;全现浇式楼板。

墙板分为内墙板和外墙板两大类:

①内墙板:有横墙板、纵墙板和隔墙板三种。横墙板与纵墙板均为承重墙板,隔墙板为非承重墙板。内墙板应具有隔声与防火的功能。内墙板一般采用单一材料(普通混凝土、硅酸盐混凝土或轻集料混凝土)制成,有实心与空心两种。

②外墙板:有正面外墙板、山墙板和檐墙板三种。正面外墙板为自承重墙板,山墙板与檐墙板为承重墙板。外墙板除应具有隔声与防火的功能外,还应具有低耗节能、隔热保温、抗渗、抗冻融、防碳化等作用和满足建筑艺术装饰的美观等要求,外墙板可用轻集料单一材料制成,也可采用复合材料(结构层、保温隔热层和饰面层)制成。

隔墙板是指JG/T169-2005《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规定的用于建筑物内部隔墙的墙体预制条板,隔墙板包括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条板、玻璃纤维增强石膏空心条板、钢丝(钢丝网)增强水泥条板、轻混凝土条板、复合夹芯轻质条板等等。全称是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作为一般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内隔墙主要材料。以轻质隔墙条板作为一般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内隔墙的工程属于轻质隔墙工程。国家大力推广的第三代环保节能隔墙板,具有防潮、抗震隔音、防火保温、占地小、强度好、施工便捷等优点。

现有的插接式墙板在使用时不方便,而且插接不牢靠,容易松动,且墙缝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快速插接式木塑墙板。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快速插接式木塑墙板,它包含木塑板、隔音板、防水板、左插接凸块、右限位凸块、上挡板、上插接板、倒扣、防尘垫;木塑板的底部安装有隔音板,隔音板的底部安装有防水板,木塑板、隔音板、防水板组成了墙板体,墙板体左端的中部安装有左插接凸块,左插接凸块的上侧设置有上插接槽,防尘垫安装在墙板体的左上端,墙板体右端的下侧安装有右限位凸块,墙体板右端的上端安装有上挡板,上挡板与右限位凸块之间形成左插接凸块配合插槽,上挡板的右端安装有上插接板,上插接板的上表面安装有倒扣。

作为优选,所述的防尘垫的前端面为弧形。

作为优选,所述的上插接槽的内部设置有数个倒扣配合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插接,且墙缝小,不易松动,强度高,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木塑板;2-隔音板;3-防水板;4-左插接凸块;5-右限位凸块;6-上挡板;7-上插接板;8-倒扣;9-防尘垫;11-上插接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木塑板1、隔音板2、防水板3、左插接凸块4、右限位凸块5、上挡板6、上插接板7、倒扣8、防尘垫9;木塑板1的底部安装有隔音板2,隔音板2的底部安装有防水板3,木塑板1、隔音板2、防水板3组成了墙板体,墙板体1左端的中部安装有左插接凸块4,左插接凸块4的上侧设置有上插接槽11,防尘垫9安装在墙板体的左上端,墙板体右端的下侧安装有右限位凸块5,墙体板右端的上端安装有上挡板6,上挡板6与右限位凸块5之间形成左插接凸块配合插槽,上挡板6的右端安装有上插接板7,上插接板7的上表面安装有倒扣8。

进一步的,所述的防尘垫9的前端面为弧形,能实现小幅度的挤压。

进一步的,所述的上插接槽11的内部设置有数个倒扣配合槽,实现墙缝的调节。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插接时通过左插接凸块4插接在左插接凸块配合插槽内,上插接板7插接在上插接槽11内,倒扣8卡接在上插接槽11内,且倒扣8便于在上插接槽11内调节,上挡板6与防尘垫9挤压,实现墙缝的调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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