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4153阅读:7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饰建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吊顶天花是建筑材料领域内常见的产品,在诸多建筑的室内广泛应用。其中,龙骨是安装天花的重要结构。

天花的尺寸视乎建筑本身的顶部尺寸而定,空旷的建筑顶部尺寸可以延伸至几十米甚至上百米,而龙骨的制造尺寸受加工条件限制,不可能延伸如此长的长度。因此需要生产多条龙骨组合使用,方能达到安装尺寸的要求。目前,龙骨的接驳缺乏标准化的连接部件,使龙骨的接驳很多时候都是安装现场师傅就地取材接驳,连接的质量一般较低。

不难看出,现有技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采用结构简单的连接件进行接驳连接。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两条龙骨沿轴向连接,所述龙骨的顶部设有一个沿轴向延伸的吊装头,吊装头的底部连接有一个连接部,使连接部两侧的吊装头底面外露,形成一个吊装受力面;两条龙骨的吊装头接合处套接有一个连接件,连接件内部沿轴向延伸的空腔截面与吊装头的截面相配合,设于连接件底部的开口与连接部相配合,开口两侧设有向内延伸的挡边,连接件的顶面上位于每条龙骨的吊装头上方至少正对设有一个螺纹孔,每个螺纹孔螺纹连接有一个顶压螺栓,且顶压螺栓底部分别与两条龙骨的吊装头顶面相抵,使挡边同时抵设于两条龙骨的吊装头底面。

进一步的,所述空腔的高度大于吊装头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具有以下优点:

龙骨与龙骨的接驳采用连接件套接接合,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保证接驳质量;

连接件不损伤龙骨的表面,而且能够快速装拆,装配灵活;

连接件容易加工,批量生产,造价低廉。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技术龙骨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龙骨 2、连接件

3、吊装头 4、连接部

5、挡边 6、顶压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通过一个连接件2,能够将两条龙骨1对接接驳起来。

具体的方案是,两条龙骨1沿轴向连接,所述龙骨1的顶部设有一个沿轴向延伸的吊装头3,吊装头3的底部连接有一个连接部4,使连接部4两侧的吊装头3底面外露,形成一个吊装受力面;两条龙骨1的吊装头3接合处套接有一个连接件2,连接件2内部沿轴向延伸的空腔截面与吊装头3的截面相配合,设于连接件2底部的开口与连接部4相配合,开口两侧设有向内延伸的挡边5,连接件2的顶面上位于每条龙骨1的吊装头3上方至少正对设有一个螺纹孔,每个螺纹孔螺纹连接有一个顶压螺栓6,且顶压螺栓6底部分别与两条龙骨1的吊装头3顶面相抵,使挡边5同时抵设于两条龙骨1的吊装头3底面。

传统的接驳方式一般是安装现场由安装的师傅就地取材接驳的,接驳连接结构一般是焊接,或采用片状板材搭在两条轴向对接的龙骨1之间码稳。这些结构不仅需要破坏龙骨1本身,而且还难以保障连接的质量。而且这种结构不利于装拆,显然是不科学的设计。

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件2套接在龙骨1的吊装头3接合处,并利用顶压螺栓6对吊装头3的顶面进行顶压,使其在顶压螺栓6及挡边5之间形成夹持预紧力,从而完成接驳。这种结构装拆方便,几乎不损伤龙骨1,可进行多次装拆调整。同时,连接件2的结构简单,可以低成本大量生产。连接件2不仅牢牢夹持住两条龙骨1,而且还对龙骨1起轴向调直的作用,确保接驳质量。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空腔的高度大于吊装头3的高度,以确保空腔顶部留有足够的空间作为顶压螺栓6的调节余量。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龙骨接驳连接结构,龙骨1与龙骨1的接驳采用连接件2套接接合,不仅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接驳质量也有保障,而且连接件2不会损伤龙骨1表面,能够快速、多次进行装拆调整。同时,连接件2容易加工,批量生产,造价低廉。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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