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石材切割机,特别涉及一种自带水降温系统的手提式石材切割机,属于切割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石材加工主要包括锯割加工、研磨抛光、切断加工、凿切加工、烧毛加工和辅助加工等,各个加工程序中,都需要相应的加工设备,如切割时需要用到切割机,而随着切割机随着便携化、科技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手提式切割机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同时手提式切割机在使用过程中,往往需要人工不断的石材进行洒水处理,才能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和石材的切割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传统石材切割机在切割过程中,需要人工不断洒水降温的缺陷,提供一种自带水降温系统的手提式石材切割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带水降温系统的手提式石材切割机,包括切割机本体,所述切割机本体包括提手、固定在所述提手上的切割刀及套装在所述切割刀外部的外壳,所述提手上安装有开关,所述提手上握手的位置安装有启动按钮,所述切割刀的圆心安装在所述提手的端部,所述切割刀的圆心位置套装有传动轴,所述传动轴的外部同轴安装有水降温系统,所述水降温系统包括水槽、安装在所述水槽内的水轮及安装在所述水槽表面的排水口,所述水轮内安装有若干块排水板,所述传动轴贯穿所述水槽固定在所述水轮的轴心位置,所述水槽的一端通过输水管连接安装在所述提手内的水箱。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切割刀的开口位置设置有可调节护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水槽平行安装在所述切割刀圆心的一侧,所述切割刀和所述水槽之间通过所述传动轴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水槽通过螺栓可拆卸式固定在所述切割刀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种自带水降温系统的手提式石材切割机,在原有石材切割机的基础上,添加了水降温系统,解决了传统石材切割机在切割过程中,需要人工不断洒水降温的缺陷;利用传动轴的动力,带动内部的水轮高速运转,将水槽内的水从排水口位置排出,洒落到切割石上,达到给切割时降温的目的,保证了切割质量,减少了机器磨损。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水降温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水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切割机本体;2、提手;3、启动按钮;4、开关;5、外壳;6、可调节护罩;7、切割刀;8、传动轴;9、水降温系统;10、水箱;11、水轮;12、水槽;13、排水口;14、输水管;15、排水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一种自带水降温系统的手提式石材切割机,包括切割机本体1,切割机本体1包括提手2、固定在提手2上的切割刀7及套装在切割刀7外部的外壳5,提手2上安装有开关4,提手2上握手的位置安装有启动按钮3,切割刀7的圆心安装在提手2的端部,切割刀7的圆心位置套装有传动轴8,传动轴8的外部同轴安装有水降温系统9,水降温系统9包括水槽12、安装在水槽12内的水轮11及安装在水槽12表面的排水口13,水轮11内安装有若干块排水板15,传动轴8贯穿水槽12固定在水轮11的轴心位置,水槽12的一端通过输水管14连接安装在提手2内的水箱10。
切割刀7的开口位置设置有可调节护罩6。水槽12平行安装在切割刀7圆心的一侧,切割刀7和水槽12之间通过传动轴8连接。水槽12通过螺栓可拆卸式固定在切割刀7的一侧;可调节护罩6主要用于保护切割刀7,在不使用时可以对刀片及刀口进行有效的保护;水槽12可拆卸式安装在切割刀7的一侧,便于拆卸维护,并且由于切割过程中,降温系统不是必需的设备,可拆卸式安装有利于不用时拆卸下来。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需要将水槽12填入冷水,随后启动电机,转动轴8在高度运转的过程中,不仅会带动切割刀7进行运动,同时可带动水槽12内的水轮11运动,水轮11内的排水板15可将水槽12内的水分从排水口13位置排出,排水口13排出的水,会洒落在切割石材上,用于给切割石材降温,从而达到保护切割机的目的,并有效提高切割质量。
该种自带水降温系统的手提式石材切割机,在原有石材切割机的基础上,添加了水降温系统,解决了传统石材切割机在切割过程中,需要人工不断洒水降温的缺陷;利用传动轴的动力,带动内部的水轮高速运转,将水槽内的水从排水口位置排出,洒落到切割石上,达到给切割时降温的目的,保证了切割质量,减少了机器磨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