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落水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3399阅读:626来源:国知局
楼层落水管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设施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楼层落水管装置。



背景技术:

楼层落水管道,被用来排放堆积在房顶的积水,由于雨水的冲刷,累积在房顶的颗粒物和其他杂物随着水流进入到落水管道内,容易造成落水管道的堵塞,当落水管道堵塞时,由于不能排出积水,会造成房顶积水甚至出现屋面漏水。现有的办法是通过请管道同人对管道进行疏通,但是等待工人的时间较长,同时疏通管道的费用较高,因此该方法较为不实用。

所以及急需提供一种便捷式防堵塞的落水管道,可以按时检查并快捷的疏通落水管的楼层落水管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旨在提供楼层落水管装置,用来解决现有楼层落水管装置疏通不便,造成楼层落水管堵塞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楼层落水管装置,包括第一落水管和第二落水管,所述第一落水管和第二落水管之间设有防堵管,所述防堵管的两端均设有外螺纹,所述第一落水管和第二落水管与防堵管的连接部均设有内螺纹,所述外螺纹与内螺纹配合,所述防堵管内设有纵截面为倒置梯形的第一筛网。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实用新型,将防堵管通过外螺纹与第一落水管和第二落水管的内螺纹螺纹连接,然后安装于楼层之间的对应位置,当水从第二落水管流经防堵管再流入第一落水管,最后排出楼外,流入防堵管的水经过第一筛网进行过滤,将颗粒物和杂物留在第一筛网内,人们可以定期拆下防堵管将颗粒物和杂物倒掉,然后在安回,这样能够快捷的疏通落水管,起到了防止落水管堵塞的作用。

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一筛网上方可拆卸设有第二筛网,所述第一筛网和第二筛网均分防堵管的纵向长度,这样的结构设计,经过双层过滤,能够更有效地过滤掉水中的颗粒物和杂物。

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二筛网的筛孔大于第一筛网的筛孔,这样的结构设计,有效地选择性的筛选水中的颗粒物和杂物,使过滤效果更佳。

进一步限定,所述防堵管的外侧壁上设有条形槽洞,所述条形槽洞跨越第一筛网和第二筛网,所述条形槽洞内密封卡设有透明板,这样的结构设计,方便人们随时观察防堵管内的颗粒物和杂物量,提醒人们何时该倒出颗粒物和杂物。

进一步限定,所述防堵管和第一筛网一体成型,这样的结构设计,使整体结构更加稳固。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附图给出的非限定性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楼层落水管装置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防堵管的正视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剖视放大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如下:

第一落水管1、第二落水管2、防堵管3、外螺纹31、第一筛网32、第二筛网33、条形槽洞34和透明板3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楼层落水管装置,包括第一落水管1和第二落水管2,第一落水管1和第二落水管2之间设有防堵管3,防堵管3的两端均设有外螺纹31,第一落水管1和第二落水管2与防堵管3的连接部均设有内螺纹,外螺纹31与内螺纹配合,防堵管3内设有纵截面为倒置梯形的第一筛网32。

优选地,第一筛网32上方可拆卸设有第二筛网33,第一筛网32和第二筛网33均分防堵管3的纵向长度,这样的结构设计,经过双层过滤,能够更有效地过滤掉水中的颗粒物和杂物。实际上,可以根据实际具体情况来考虑进一步对水的过滤结构。

优选地,第二筛网33的筛孔大于第一筛网32的筛孔,这样的结构设计,有效地选择性的筛选水中的颗粒物和杂物,使过滤效果更佳。实际上,也可将第二筛网33的筛孔直径尺寸设计为与第一筛网32的筛孔直径尺寸相等,需要指出的第二筛网33的筛孔直径尺寸只能大于或者等于第一筛网32的筛孔直径尺寸。

优选地,防堵管3的外侧壁上设有条形槽洞34,条形槽洞34跨越第一筛网32和第二筛网33,条形槽洞34内密封卡设有透明板35,这样的结构设计,方便人们随时观察防堵管3内的颗粒物和杂物量,提醒人们何时该倒出颗粒物和杂物。实际上,也可设计为其他结构形式,比如将防堵管3设计为透明管,也可直接观察到防堵管3内的颗粒物和杂物,提醒人们何时倒出颗粒物和杂物。

优选地,防堵管3和第一筛网32一体成型,这样的结构设计,使整体结构更加稳固。实际上,也可将第一筛网32设计为可与防堵管3拆卸的结构。

本实施例中,将防堵管3通过外螺纹31与第一落水管1和第二落水管2的内螺纹螺纹连接,然后安装于楼层之间的对应位置,当水从第二落水2管流经防堵管3再流入第一落水管1,最后排出楼外,流入防堵管3的水经过第一筛网32进行过滤,将颗粒物和杂物留在第一筛网32内,人们可以定期拆下防堵管3将颗粒物和杂物倒掉,然后在安回,这样能够快捷的疏通落水管,起到了防止落水管堵塞的作用。

上述实施例仅示例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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