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砖机用砖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8932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砖机用砖轮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制砖机用砖轮,属于制砖机领域。



背景技术:

制砖机顾名思义就是制造和生产砖的机械设备,一般利用石粉、粉煤灰、炉渣、矿渣、碎石、沙子、水等添加水泥作为原材料通过液压动力、震动力、气动力等生产砖的机械。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520929631.1的一种制砖设备,特别是一种工业废料代替粘土制砖的液压制砖机。粉煤灰制砖机,包括制砖机本体以及行走小车;还包括设于制砖机本体与行走小车之间的传动机构,传动机构包括固定支架,以及设于固定支架上的传送板,传送板与固定支架之间上下套接,固定支架前、后侧各固设有步进电机,步进电机的输出端通过一连杆与传送板连接,连接杆的一端与步进电机的输出端固接,连接杆的另一端与传送板铰接在一起;传动板内滑动连接有一承接板,承接板下侧安装有驱动承接板滑动的第二电动机,滑动连接的滑动方向与传送板的前后方向一致。本专利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机械化程度低,危险性高的缺陷,提供一种自动实现砖体搬运的粉煤灰制砖机。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无法较快的取出砖块,需要人工进行敲打,降低了制砖机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制砖机用砖轮,以解决现有的制砖机无法较快的取出砖块,需要人工进行敲打,降低了制砖机的工作效率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制砖机用砖轮,其结构包括固定台、电机、联动器、挤压板、进料斗、砖轮装置、进料箱、制砖器、固定杆、液压杆、底板、支撑架、油箱、底框,所述固定台设在底框上,所述联动器固定连接底板,所述进料斗与进料箱相连接,所述砖轮装置设在进料箱内,所述砖轮装置由砖轮、固定孔、外壳、传动器、轴盖、转轴组成,所述砖轮与转轴相连接,所述固定孔固定连接进料箱,所述外壳设在固定孔上,所述外壳设有传动器,所述轴盖固定连接外壳,所述转轴与轴盖相连接,所述制砖器设在固定杆上,所述液压杆固定连接底板,所述底板设在底框上,所述支撑架与底框相连接,所述支撑架设有油箱。

进一步地,所述电机与固定台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联动器设有挤压板。

进一步地,所述进料箱固定连接制砖器。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杆与底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框通过固定台固定连接电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砖轮装置,可较快的取出砖块,无需人工进行敲打,提高了制砖机的工作效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使用寿命较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制砖机用砖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砖轮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固定台-1、电机-2、联动器-3、挤压板-4、进料斗-5、砖轮装置-6、砖轮-601、固定孔-602、外壳-603、传动器-604、轴盖-605、转轴-606、进料箱-7、制砖器-8、固定杆-9、液压杆-10、底板-11、支撑架-12、油箱-13、底框-1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制砖机用砖轮,其结构包括固定台1、电机2、联动器3、挤压板4、进料斗5、砖轮装置6、进料箱7、制砖器8、固定杆9、液压杆10、底板11、支撑架12、油箱13、底框14,所述固定台1设在底框14上,所述联动器3固定连接底板11,所述进料斗5与进料箱7相连接,所述砖轮装置6设在进料箱7内,所述砖轮装置6由砖轮601、固定孔602、外壳603、传动器604、轴盖605、转轴606组成,所述砖轮601与转轴606相连接,所述固定孔602固定连接进料箱7,所述外壳603设在固定孔602上,所述外壳603设有传动器604,所述轴盖605固定连接外壳603,所述转轴606与轴盖605相连接,所述制砖器8设在固定杆9上,所述液压杆10固定连接底板11,所述底板11设在底框14上,所述支撑架12与底框14相连接,所述支撑架12设有油箱13。所述电机2与固定台1相连接。所述联动器3设有挤压板4。所述进料箱7固定连接制砖器8。所述固定杆9与底板11相连接。所述底框14通过固定台1固定连接电机2。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砖轮装置6安装在进料箱7内,接通电源使电机2转动,联动器3带动挤压板4对制砖器8进行挤压,使传动器604旋转带动转轴606运转,砖轮601减少砖块对制砖器8的吸力,无需人工进行敲打,提高了制砖机的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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