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32076阅读:233来源:国知局
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装配式建筑的推进,预制楼梯已成为住宅工业化最常用的一种预制构件。市场上所使用的装配式楼梯大多是使用传统固定式楼梯模具浇筑生产的,但是市场对于预制楼梯规格的需求具有多元性,对此,每生产一种楼梯就需要有一种相对应的楼梯模具与之相配套,这就意味着不管楼梯构件的需求量多或少,都需要制造相应的生产模具。因此,在楼梯制造上就需要投入很多规格的楼梯模具,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这就导致预制楼梯模具投入量大,增加了生产成本,同时预制楼梯模具的利用效率低,不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它结构设计合理,能够根据预制不同楼梯的规格进行调整,使用一个模具就能生产出多种规格的楼梯,大大降低了楼梯模具的生产成本,利用率高,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需求,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包括基座模台,在基座模台上设有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在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的两侧分别设有一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所述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包括竖直设置在基座模台上的固定隔模模块,在固定隔模模块的顶部设有横向伸缩模块,在横向伸缩模块的顶部设有基本隔模模块,在固定隔模模块、横向伸缩模块和基本隔模模块的一端设有纵向伸缩模块,在纵向伸缩模块的外端设有端模,在固定隔模模块、横向伸缩模块和基本隔模模块的另一端也设有端模,所述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通过侧模闭合导向机构安装在基座模台上。

所述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通过快速夹钳固定在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上。

所述固定隔模模块、横向伸缩模块、基本隔模模块和纵向伸缩模块均铆接在一起。

所述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包括设置在基座模台上的侧模底板,在侧模底板的两端分别竖直设有侧立板,与侧模底板相配合的侧模上板的两端与两侧立板的顶部相连接,在侧模底板和侧立板之间竖直设有若干个踏步板,在踏步板上设有防滑条,在踏步板上还设有吊耳。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能够根据楼梯规格的不同进行调整,使用一个模具就能生产出不同规格的楼梯,大大降低了楼梯模具的生产成本,利用率高,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基座模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模台,2、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201、固定隔模模块,202、横向伸缩模块,203、基本隔模模块,204、纵向伸缩模块,205、端模,3、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301、侧模底板,302、侧立板,303、侧模上板,304、踏步板,305、防滑条,306、吊耳,4、快速夹钳,5、侧模闭合导向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4中所示,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包括基座模台1,在基座模台1上设有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2,在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2的两侧分别设有一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3,所述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2包括竖直设置在基座模台1上的固定隔模模块201,在固定隔模模块201的顶部设有横向伸缩模块202,在横向伸缩模块202的顶部设有基本隔模模块203,在固定隔模模块201、横向伸缩模块202和基本隔模模块203的一端设有纵向伸缩模块204,在纵向伸缩模块204的外端设有端模,在固定隔模模块201、横向伸缩模块202和基本隔模模块203的另一端也设有端模205,所述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3通过侧模闭合导向机构5安装在基座模台1上。

所述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3通过快速夹钳4固定在共享预制楼梯可调隔模2上。

所述固定隔模模块201、横向伸缩模块202、基本隔模模块203和纵向伸缩模块204均铆接在一起。

所述预制楼梯踏步成型侧模3包括设置在基座模台上的侧模底板301,在侧模底板301的两端分别竖直设有侧立板302,与侧模底板302相配合的侧模上板303的两端与两侧立板302的顶部相连接,在侧模底板302和侧立板302之间竖直设有若干个踏步板304,在踏步板304上设有防滑条305,在踏步板304上还设有吊耳306。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立式多功能可调预制楼梯模具,能够根据预制楼梯的不同规格进行调整,使用一个模具就能生产出不同规格的楼梯,大大降低了楼梯模具的生产成本,利用率高,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需求。

上述公开内容不能作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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